2006-06-01 14:39:07

原來這就是你要分手的原因!?

原因之前你一直要求要分手,你的原因是:你不想讓你家人發現!

我想:應該不是吧!因為你認識了他(寶島),所以你才要求要分手~

不分手可以,但我要接受你另外認識的男生。

很好笑,真的很好笑~

這是愛情!人有分男女,但是愛情、感情是沒有的~

天底下有誰那麼寬容大量,可以接受這種事!

你怎麼會這樣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