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長:零至12歲兒教納入管理-台灣時報

教長:零至12歲兒教納入管理

臺灣時報/2010/5/21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在立法院口頭報告「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時表示,為維持幼托品質,健全幼托制度,希望「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能在本會期通過,並將零至十二歲兒童教育、照顧全部納入管理。

 教育部送請立院審議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把零至十二歲兒童的教育、照顧全部納入管理規範,除了零至二歲的托嬰中心、居家照顧由社政部門主管外,二至十二歲的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由教育部主政。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指出,把零至十二歲兒童全納入管理,範圍太廣,根本無法健全幼托制度,教育部應該提出二到六歲的版本,卻不敢表態,有這麼沒擔當的部會,這樣的法案不要過也罷。

 吳清基報告時指出,幼托整合急於在本會期通過的理由包括:幼托行政主管機關分立不利於整體規劃穩定人口的學前托教措施、面對少子化衝擊必須協助幼稚園擴展學生來源、配合政府組織改造、因應縣市升格為直轄市等。

 多位立委則質疑,草案將提供幼兒教育的幼稚園及負責幼兒照顧的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但現行的幼稚園師資課程及證照檢定考試中,缺乏幼兒照顧保護的部分,恐無足夠師資兼具幼兒教育及照顧保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