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 探討「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實施成果績效座談會
花蓮縣議會
探討「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實施成果績效座談會
朝陽科技大學 蘇傳臣
教育部自96年開始實施「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緣由有六:
1.托教機構分布不均且公私失衡。
2.出生率下降、經濟弱勢幼兒比率偏高。
3.合格師資在職率偏低。
4.私部門營利服務比重過高,易致幼兒教育與照顧服務悖離教育與照顧精神。
5.公私教保機構均有無法滿足父母需要之處。
6.因應幼托整合政策,部分教保服務尚有先行實驗之必要。
數十年前,我國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眾多婦女投入就業市場,幼兒乏人照應,政府未能符應社會需求,及時訂定幼教政策、提供幼兒照顧,私立托教機構乃應運而生。所謂「托教機構分布不均且公私失衡」,請問「何以致之」?「孰令致之」?
長期以來我國幼兒教育預算僅佔教育總預算3%左右,有限的教育資源幾乎完全運用於公立托教機構,政府何曾對私立托教機構有任何照顧或補助?且據研究顯示,公立托教機構每位幼兒教育成本多高於私立,只不過是由全體納稅人負擔而已。所謂「私部門營利服務比重過高」,請問「何以致之」?「孰令致之」?
數十年來,成千上萬的私立幼教夥伴奉獻青春、竭盡心力的為幼兒教育而努力,不但為政府和父母照顧了無數的幼兒,台灣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安定,我們應該也佔有一定的歷史地位。可悲的是,近年來我國幼兒出生人口逐年下降,政府不思因應之道,卻將責任歸咎於「私部門」托育費用過高……云云。
誠所謂「鳥盡弓藏」、「兔死狗烹」,萬千私立幼教夥伴同感「傷痛萬分」與「情何以堪」!
本計畫既名為「實驗」,理當持續審慎評估,定期進行專業評鑑,藉以掌握該計畫實施成果與績效,並作為該項政策是否具延續價值之重要依據。
本縣私立旺暘托兒所自96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招生營運,已逾一年;私立立德托兒所97學年度第1學期迄今亦近一年,不知主管機關目前對這兩所托兒所整體營運成果與績效之評鑑與評估結論如何?依本計畫實施緣由之5.所列,其中評鑑與評估最重要之指標應為「教保內涵與品質超越所有公私教保機構,並且足以徹底解決『公私教保機構均有無法滿足父母需要』之問題」。
另本計畫對象全銜為「教育部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非營利幼兒園」,但旺暘與立德均為私立托兒所立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主管機關應屬內政部兒童局及本縣社會處,與教育部及本縣教育處似無隸屬關係,名實不符、令人費解。
幼教夥伴從來都是一群最最溫和、理性、純真與善良的教育工作者,數十年來競競業業於自己的崗位,遵從政府、協助父母、陪伴孩子,我們對教育的初衷和對孩子的熱忱難道錯了嗎?
本縣全體幼教夥伴誠心感佩所有議員與長官於百忙之中撥冗關心我們,也衷心期盼幼教未來的天空會更藍,孩子未來的發展會更好。
「私立幼稚園收費標準」議題
長期以來,各地方政府所核定的私立幼稚園收費標準完全不合理,建議如下:
一、開放私立幼稚園自訂後跟主管機關報備,幼托整合後教育部無論於任何一項法案,均朝此方向規劃。
教育部「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第50條:「私立教保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項目及用途訂 定收費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兒童之家長或監護人收費。」
教育部「幼兒園法(草案)」第34條:「私立幼兒園得依其營運成本及合理範圍內之收益自行訂定收費項目、用途、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幼兒之家長或監護人收費。」
二、請主管機關委託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士精算私立幼稚園合理經營成本分析後公告,以利私立幼稚園遵循。
請參照「臺北市私立書宜幼稚園收費概況分析」。
需要「臺北市私立書宜幼稚園收費概況分析」檔案者
請發電子郵件註明園所及索取者還有行動電話至聯盟信箱
青山托兒所
請mail書宜收費概況分析.謝謝
0933-72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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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聯盟正要成立為
中華民國幼兒教育協會
敬請您一起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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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 湯 潤0939333701 2009-07-14 1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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