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整合後幼兒園評鑑規準計畫03

健康與安全維護15~20

向度

重點

檢核項目及示例

健康與安全維護 

幼兒應規劃與執行幼兒在教保過程中健康與安全維護,並定期檢討此項維護之適切性與有效性,以確保幼兒在健康與安全之環境中順利成長。

【規劃與實施】

  1. 幼兒應依據相關法規,規劃適切且有效之幼兒健康與安全維護計畫,並落實執行,以確保幼兒在安全與健康環境中順利成長。

 
 
 
 
 
 
 
 
 
 
 

 

1.1 幼兒應依據相關法規,規劃與執行適切之幼兒健康與安全維護措施,並維持各項必要記錄,以確保幼兒之健康與安全,可提供佐證資料,例如:消防防護計畫、門禁管理及幼兒接送辦法、幼童專用車接送流程、事故傷害及傳染疾病防制與處遇計畫、緊急事件處理機制、幼兒事故傷害記錄、幼兒健康檢查紀錄、幼兒給藥辦法與紀錄、幼兒餐點設計、食物樣品保存、保健室疾病照顧紀錄等。

  1. 幼兒應依據教保專業準則,規劃適切且有效之幼兒健康與安全教育活動,並確實執行,以提高幼兒自我照護能力。

 

2.1幼兒應依據相關法規

及教保專業準則,規劃與實施適切之健康與安全教育活動,並維持各項必要記錄,以提高幼兒自我照顧能力,確保幼兒身心健康,可提供佐證資料,例如:防災、安全演練(防火、防震、防颱及交通)、生命教育、視力保健、洗手運動等。

【督導與改進】

  1. 幼兒應督導健康與安全維護計畫與活動,適時檢討改進,提升計畫與活動之效能,以確保幼兒在健康與安全之環境中順利成長。

 

3.1幼兒應建立健康安全維護之督導與核機制,並落實執行,以展示其有效性,可提供佐證資料,例如: 教學視導紀錄、教保會議記錄、教保日誌查閱、教師晤談與輔導紀錄、健康與安全教育活動實施檢討記錄等。 

3.2 幼兒應依據各項督導紀錄,適時檢討健康與安全維護與教育活動之適切性,提出改進計畫,並落實執行,可提供佐證資料,例如:教學檢討會議紀錄、教保會議記錄、教學改進計畫、下年度發展計畫健康與安全維護以及教育檢討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