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6 21:04:30綾瀨生活守則

來日本拼世界的斯里蘭卡人

今天在學校的大廳休息看書,等著下午要上班,從斯里蘭卡來的泰浪嘎也在,要離開學校時剛好一起走,聊起打工的事情,每天泰浪嘎要從晚上6點上班到晚上3點,雖然很累,但是他一個月薪水有17萬日幣,不只自己付生活費、房租,繳學費還要寄錢回斯里蘭卡,簡直了不起。以他現在的薪水,加上房租便宜[和朋友合租],一個月可以剩下10萬日幣,一年剩120萬日幣學費約60萬,他一年可以帶60萬日幣[合台幣18萬]回斯里蘭卡,以斯里蘭卡的生活水準,這是一般上班族4年的薪水,但是,其實這樣有一點非法因為他的打工時數過高,不符合日本規定,所以他一直叫我不要跟老師們講,我突然想告訴他,其實我很佩服你,不因為自己出生的國家窮而自卑,反而願意來日本冒險努力,雖然這樣並不可取[人還是要守法比較好]。
來日本,我自己的生活習慣有一點改變,沒有以前那嚜浪費,也努力的在過生活,看到有人如泰浪嘎這樣努力的活著,也看到有人的人生一直過著沒有目標沒有工作,在學校註個冊就愛來不來,雖然家庭富裕卻一點都沒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或是夢想的人,各式各樣,大家都活在這個世界上;過著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