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6 13:58:00海或藍
《怪》
不說作者的話了,反正整篇文章都是我說的話。這次說「怪」,是因為,怪,是對我來說最好的形容詞,也是別人這樣說我的時候,我會覺得自豪的事。
為什麼我會說我是個怪人?欸,誰會自認說自己是個怪女孩呢?這還不算怪嗎?如果這樣也不足夠各位認為我怪的話,我就把我幾個自以為是怪癖的怪癖數出來讓大家判斷一下:
(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如果有人跟我一樣有以下喜好和習慣的話,並不代表閣下是怪人,因為,是我自認怪人而已。)
第一點,每當我想要減肥或讓身體健康一點而去做運動時,不到三天一定會病倒。你們都知道吧!前陣子我不是扭到手,就是弄傷眼睛,再不是就是鼻子發炎,而那一段期間,我每星期都打一次羽毛球,以前我都沒有做運動的習慣呢!還有,當我想要儲一筆錢去讀書或什麼其他用途時,不是把錢交給醫生,就是眼鏡跟手電也壞掉了。
第二點,我有一個怪病,就是換了眼鏡也沒有用的,我喚它作「目中無人病」。這是什麼樣的病呢,舉個例吧!比方說,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有一位很久沒見的朋友迎面而來,跟我熱烈的打招呼,可是我一點反應也沒有,只是向前走,沒有理會那位朋友。
哇靠,你也太目中無人吧,藍! 雖然很久沒見,也不用這樣對老朋友吧!
等、等一下,這不是事實的真相,真相是,在人多的地方,我會眼花撩亂,只看到很多很多樣子模糊的人頭,就算是我媽走到我面前,一時間我也會認不出她。所以,在此告訴所有認識我的人,如果你在街上看到我,我又好像看不到你的樣子,別懷疑,我真的看不到你,如果你想要跟我打招呼,那你就快趕緊來拍打我,要想辦法讓我停下來看清楚你的樣子。而一些討厭我的人,大可以放心,不用特地因看到我而避開我,因為我根本不會看到你,不會無故停下腳步去打擾你。
順帶一提,我這怪病只在人多的地方發作,所以,在人多的地方跟我走失了的朋友,請不要奢望我能夠找到你,然後上演一場感人的重逢,我是那種你在身邊走過也看不見的人,所以我只會在原地停留,等待拯救;還有,跟我上茶樓去的朋友,如果我是後來的人,如果你看見我在你的不遠處的話,請你在我到達你身旁前一直揮手吧!要是你以為只揮一次手我就懂走到桌子處,也太高估我了。因為,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台灣的說法是,怪腳。
第三點,我想一定會有人跟我一樣的,但我就覺得自己很怪呢。我,很多時候對大家都喜歡的,被稱作「主角」的人沒興趣,比方說,飛輪海裡面,明明就是吳尊最受歡迎最英俊了,我可是汪東城的粉絲;漫畫《Fruit Basket》裡最受歡迎的三位主角:透、夾和由希,我不是不喜歡,可是,我最愛的,還是綾女;再一次拿大東作例子吧!第一次看《惡作劇之吻》,首集頭十五分鐘,我喜歡的是阿金,而不是直樹!(那時候我覺得小綜太娘娘腔,比較像女生,反而我喜歡大東的Man,但後來……我還是比較喜歡小綜,因為他網頁中的一幅照片……可是,雖然變心了,但我都是支持大東的。)要是數下去的話,可會沒完沒了,因為太多例子了。我想要稱這種喜好作「配角病」,但想了又想,不對,這應該叫「不隨波逐流只愛情人眼裡出西施的好恐怖的偏好病」?不,其實要說奇怪的話,不是我愛的品味跟大眾不同,而是我為這麼微不足道的事看得那麼重,還為它取一些超長又無謂的名字……
我不再數我的怪癖了。因為,我所有的怪表現,大多因為我的怪想法:誰個沒事會替無聊的喜好取過無聊的名字?誰個會在聽過「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故事後,會突發奇想想出「天要下雨,娘要劈人」的圖畫?誰會在停電的時候,在公司亂跑亂跳,很高興的大聲叫嚷:「拜託,有沒有人想要趁黑殺人啊!我想看到屍體啊(看太多推理小說了)!」
然而我喜歡自己是這樣平凡,卻帶這一點與眾不同,我是怪,我還因此引以為榮,我,就是我嘛!
我是歌劇院怪人,小心一點啊!
p.s. 我很喜歡友人形容我的一句話:「要是有天你正常過活的話,那你就真的很不正常了;你得知道,不正常的你才是正常的吧!」
同事甲:「你朋友到底知不知道她自己在說什麼的?」
我:「就是……我很怪吧!Yeah!」
(藍亦)
為什麼我會說我是個怪人?欸,誰會自認說自己是個怪女孩呢?這還不算怪嗎?如果這樣也不足夠各位認為我怪的話,我就把我幾個自以為是怪癖的怪癖數出來讓大家判斷一下:
(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如果有人跟我一樣有以下喜好和習慣的話,並不代表閣下是怪人,因為,是我自認怪人而已。)
第一點,每當我想要減肥或讓身體健康一點而去做運動時,不到三天一定會病倒。你們都知道吧!前陣子我不是扭到手,就是弄傷眼睛,再不是就是鼻子發炎,而那一段期間,我每星期都打一次羽毛球,以前我都沒有做運動的習慣呢!還有,當我想要儲一筆錢去讀書或什麼其他用途時,不是把錢交給醫生,就是眼鏡跟手電也壞掉了。
第二點,我有一個怪病,就是換了眼鏡也沒有用的,我喚它作「目中無人病」。這是什麼樣的病呢,舉個例吧!比方說,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有一位很久沒見的朋友迎面而來,跟我熱烈的打招呼,可是我一點反應也沒有,只是向前走,沒有理會那位朋友。
哇靠,你也太目中無人吧,藍! 雖然很久沒見,也不用這樣對老朋友吧!
等、等一下,這不是事實的真相,真相是,在人多的地方,我會眼花撩亂,只看到很多很多樣子模糊的人頭,就算是我媽走到我面前,一時間我也會認不出她。所以,在此告訴所有認識我的人,如果你在街上看到我,我又好像看不到你的樣子,別懷疑,我真的看不到你,如果你想要跟我打招呼,那你就快趕緊來拍打我,要想辦法讓我停下來看清楚你的樣子。而一些討厭我的人,大可以放心,不用特地因看到我而避開我,因為我根本不會看到你,不會無故停下腳步去打擾你。
順帶一提,我這怪病只在人多的地方發作,所以,在人多的地方跟我走失了的朋友,請不要奢望我能夠找到你,然後上演一場感人的重逢,我是那種你在身邊走過也看不見的人,所以我只會在原地停留,等待拯救;還有,跟我上茶樓去的朋友,如果我是後來的人,如果你看見我在你的不遠處的話,請你在我到達你身旁前一直揮手吧!要是你以為只揮一次手我就懂走到桌子處,也太高估我了。因為,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台灣的說法是,怪腳。
第三點,我想一定會有人跟我一樣的,但我就覺得自己很怪呢。我,很多時候對大家都喜歡的,被稱作「主角」的人沒興趣,比方說,飛輪海裡面,明明就是吳尊最受歡迎最英俊了,我可是汪東城的粉絲;漫畫《Fruit Basket》裡最受歡迎的三位主角:透、夾和由希,我不是不喜歡,可是,我最愛的,還是綾女;再一次拿大東作例子吧!第一次看《惡作劇之吻》,首集頭十五分鐘,我喜歡的是阿金,而不是直樹!(那時候我覺得小綜太娘娘腔,比較像女生,反而我喜歡大東的Man,但後來……我還是比較喜歡小綜,因為他網頁中的一幅照片……可是,雖然變心了,但我都是支持大東的。)要是數下去的話,可會沒完沒了,因為太多例子了。我想要稱這種喜好作「配角病」,但想了又想,不對,這應該叫「不隨波逐流只愛情人眼裡出西施的好恐怖的偏好病」?不,其實要說奇怪的話,不是我愛的品味跟大眾不同,而是我為這麼微不足道的事看得那麼重,還為它取一些超長又無謂的名字……
我不再數我的怪癖了。因為,我所有的怪表現,大多因為我的怪想法:誰個沒事會替無聊的喜好取過無聊的名字?誰個會在聽過「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故事後,會突發奇想想出「天要下雨,娘要劈人」的圖畫?誰會在停電的時候,在公司亂跑亂跳,很高興的大聲叫嚷:「拜託,有沒有人想要趁黑殺人啊!我想看到屍體啊(看太多推理小說了)!」
然而我喜歡自己是這樣平凡,卻帶這一點與眾不同,我是怪,我還因此引以為榮,我,就是我嘛!
我是歌劇院怪人,小心一點啊!
p.s. 我很喜歡友人形容我的一句話:「要是有天你正常過活的話,那你就真的很不正常了;你得知道,不正常的你才是正常的吧!」
同事甲:「你朋友到底知不知道她自己在說什麼的?」
我:「就是……我很怪吧!Yeah!」
(藍亦)
《怪》
被女朋友甩了後和大師兄握手,他向我道賀,說希望他的單身日也能盡快降臨,做一匹孤獨的狼,怪!
肥威和女友不和會發個短訊讓我們傳達道歉訊息,然後我就答應起碼找十個人幫忙,怪!
明明各散東西都五、六年了,由高校分流到八所大學、不同課程、社會工作、甚至有移居外國的一夥男生,一個星期還是會特地跑出來打一、兩次球,怪!
一班為數近二十個大男生,湊在一起竟沒有一個喜好飲酒抽菸,言談更鮮見髒話,在這世代的確是怪。
最怪的莫過於大家平日都只談籃球動漫,但在彼此需要支持時就力挺到底,兄弟在心中。
但我很珍惜這幫好友,從初中打了個學界三連冠回來到現在,還是一直和他們打球,也許籃球技術的進步幅度已大不如前了,卻又有甚麼關係呢?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們這夥怪兄弟鬥牛之意自然也是為了友好共聚,在紛亂的世界中偶拾純樸的友情感覺。
尤其在我讀的工商管理中,大家都為將來準備好幾張面具好傍身,就是這個每週一次的球約在支撐著我對純真的相信。今年在燒烤打邊爐外再追加三天兩夜宿營,雖然每一次見面哈拉都不見得有甚麼意義,但每一次都覺得很棒!還有在任何人有點事,大家都隨時跑出來兩脅插刀。
我想,這就是男生的友誼吧!其實,棒得來一點也不怪。
被女朋友甩了後和大師兄握手,他向我道賀,說希望他的單身日也能盡快降臨,做一匹孤獨的狼,怪!
肥威和女友不和會發個短訊讓我們傳達道歉訊息,然後我就答應起碼找十個人幫忙,怪!
明明各散東西都五、六年了,由高校分流到八所大學、不同課程、社會工作、甚至有移居外國的一夥男生,一個星期還是會特地跑出來打一、兩次球,怪!
一班為數近二十個大男生,湊在一起竟沒有一個喜好飲酒抽菸,言談更鮮見髒話,在這世代的確是怪。
最怪的莫過於大家平日都只談籃球動漫,但在彼此需要支持時就力挺到底,兄弟在心中。
但我很珍惜這幫好友,從初中打了個學界三連冠回來到現在,還是一直和他們打球,也許籃球技術的進步幅度已大不如前了,卻又有甚麼關係呢?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們這夥怪兄弟鬥牛之意自然也是為了友好共聚,在紛亂的世界中偶拾純樸的友情感覺。
尤其在我讀的工商管理中,大家都為將來準備好幾張面具好傍身,就是這個每週一次的球約在支撐著我對純真的相信。今年在燒烤打邊爐外再追加三天兩夜宿營,雖然每一次見面哈拉都不見得有甚麼意義,但每一次都覺得很棒!還有在任何人有點事,大家都隨時跑出來兩脅插刀。
我想,這就是男生的友誼吧!其實,棒得來一點也不怪。
晴雨
2007-08-07 00:05:09
(藍) 2007-08-07 13:22:50
我也喜歡別人用這些眼形容我,但一般用於我身上的形容詞是:冷血
我喜歡這個形容.
版主回應
冷血嗎?那你會不會喜歡看推理小說,而且當看見一些變態殺人手法時,暗地裡很高興的在冷笑?(藍:我會的……)(藍) 2007-08-07 13:22:50
不好意思,我也是 目中無人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