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3 22:02:49Blanche

傷春



昨晚至醫院探望病人,遇到她的家人;見又換一位看護,這位看護替病人翻身、照護皆熟練許多。她的雙腳腳板都已腫脹,右腳五趾是黑,左手紫紅至下手臂,左手手指全黑;她的晚餐吃不下,藥也沒吃。心跳快;血氧濃度計上次一直響,昨晚被放著不用。21:10離開醫院。

探望病人,「看她也沒有辦法幫她做什麼」?探望病人時,讓看護休息一下,幫病人擦擦保濕,按按手腳,協助翻身,移個烤燈,聽聽她說話。


今晨5點醒來,睡不著,想著那位病人觸目驚心的左下手臂,沉重。認真想想,我跟那位病人之間無任何恩怨情仇,不知為何心情沉重?是我太傷春悲秋?東摸西摸,近中午接到電話,據說病人狀況不好。剛好,在我正要出門時接到的電話,直接去醫院。病人雙腳小腿都腫脹,雙腳末梢呈墨色。其意識跟昨晚一樣是清醒的,只是虛弱,睡睡醒醒,病人的兩位家人在場。大約下午1點半還是2點整那裡,病人的母親有請心理師進病房,病人希望人群退出病房,心理師目的是紓解病患的情緒問題,提供臨終前的準備與哀傷輔導。心理師緩緩詢問病人未竟心願。

病人的母親拿出壽衣,連絡準備壽鞋。她說已請醫院停藥,無法血液透析就不要再做手術了多拖一週是多延長肉體痛苦。下午3點,病人其他家屬陸續到院,等待心理師與病人臨終前輔導。3點多我就先離院了,我不想在病人家屬面前哭,家屬安慰探病的人是本末倒置;離院,喝了兩杯咖啡,整理情緒。無標示豆名因為這間店近4杯咖啡就....好喝,1/11  2杯及1/13  2杯 這4杯共通點是風味模糊,覺得1/13第二杯的那支藝伎,喝起來神似大創洗碗精的香料味道。水,發生什麼事?好怪。嘆氣~


然後,提一盒分開包裝、軟軟的水蒸蛋糕再返醫院。病人施打止痛針劑,入睡中。

7日吧!據說最長有7日的時間。


人離難。難離身。一切災殃化為塵。

有緣能送一程,是好事,應該開心的。



----------------------------



整個晚上心不在焉~
16日下午去探望病人,病人的母親及病人的二姐在病房顧著。探望病人之前,就15日跟16日我與那位病人的朋友LINE連繫,就我看到的部分,13日那天那位病人還在問吃藥以及洗腎,還在提醒吃喝之前秤液體固體重量。本日那位病人的朋友LINE表示:病人稱「被迫」簽屬放棄之類的文件。那位病人的朋友認為轉達病人的意願是應該做的事,病人的朋友有向家屬轉達。
我跟那位病人的朋友LINE說:心理諮商師談話那段我有聽到15分鐘左右,他並無用誘導話術或是情感勒索致使病人簽屬文件。他是介紹他的經歷以及安寧緩和治療的目的,而且那段病人要求家屬退出病房,是沒有家屬在場的,心理師詢問病人意願時,當下那位病人選擇簽屬。這的的確確是病人自願的。
那些文件簽後只要意識清醒是可以反悔的,病人意識是清醒的,那病人在13日多位家屬到齊時,病人為何不說反悔呢?病人的手機一直在身邊,病人也可以打電話跟任何一位家人直接說她的意願。病人不要親口跟家人說清楚意願,透過友人跟家人傳話。很詭異。
或許,病人完全不接受她自己是臨終狀態?或許,病人的家屬想要結束長達10多年的煎熬痛苦?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我們不是魚,怎麼理解與體會魚的快樂?我們不是病人也不是病人家屬,怎麼理解或能夠萬分之一的體會身在其中的悲慟呢?
有什麼話的話,病人要自己去跟她家人說,或病人告知醫院醫生護理師。覺得透過朋友傳話會造成家屬的心理負擔。
就我的選擇是不向病人家屬傳話,就陪伴。
就病人的那位朋友是願意向病人傳話,且陪伴。
16日我今天進去她的病房前,剛巧遇到她的主治醫師2位以及1位護理師,打過幾次照面,我省略前言後語直接問醫生們「家屬之前沒有共識?現在呢?」,醫生說「家屬已經有共識了」。
進病房探望病人。病人母親抓住我,把我拉去病房外,提起病人12月手術時病人自行簽署的放棄急救同意書,並埋怨病人父親以及病人兄長12月那裡同意手術,病人現在四肢才會黑掉,病人母親覺得黑掉是殘缺;病人的二姐則在稍晚時抓住我,要我看一則勿增加臨終病人痛苦的網路貼文。
病人的病情對我來說已經夠沉重,再加上病人及其家屬糾結對我來說太過度的沉重。
我的選擇是不向病人或病人家屬傳話,就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