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3 19:08:22失衡天秤

向新經濟政策告別前進

昨天聽陳利威說
亞洲策略與領導學院(Asli)揭露
土著股權占股市45%的研究報告
引起學術界的爭論
其中兩個原因是:
(1)該機構採用的調查公司樣本
不及官方第九大馬計劃報告的樣本多
因此準確性略遜于後者
(2)將政府關聯公司等同於土著公司並不恰當

今日 採訪檳州中華總商會的節目
該會表明
(1)結束"新經濟政策"的立場
(2)反對2005年至2020年檳城結構大藍圖
關於「讓土著更積極參與州內經濟領域」的7項建議
(3)政府在預算30%土著擁有權時
應把政府關聯公司(GLC)及信託公司所持有股權計算在內

在還未處理新聞前
習慣的遊覽《獨立新聞在線》
看到一篇題為"政府關聯公司非土著公司
蔡添強:研究報告有盲點"的文章
人民公正黨全國宣傳主任蔡添強認為
政府關聯公司(GLCs)的主要股東其實是政府
因此把政府關聯公司等同於土著公司
是個嚴重的盲點

蔡添強說
如果我們單憑數據來鑒定土著特權
已超過新經濟政策所定下的30%
而把所有政府關聯公司說成是土著公司
這是誤導性的
畢竟政府關聯公司如馬電訊、馬來亞銀行、
國能和國油的大股東是政府
而政府的錢是來自人民的稅收
所以全體人民才是這些政府關聯公司的大股東。

因此 亞洲策略與領導學院把所有的政府關聯公司
歸納為土著公司的不屬實歸類
不但將引起非土著的不滿情緒
而且將促使極端的政客
要求保護政府關聯公司所謂的土著股權
並把所有股權佔為己有
我同意 不可草率將一批數據
所呈現或解讀成的現象
來曲解另一項東西的原本定義

政府關聯公司(GLCs)的主要股東
是政府(屬於全民) 而肯定不等於土著公司
亞洲策略與領導學院(Asli)會不了解這一點嗎?
我不曉得

但肯定的
若有關政府關聯公司所賺取的營利
並非公平分配予全民
那就是屬於某個族群(的一小撮人)以國家之名
謀私利的做法(雖然這依然不表示
政府關聯公司就等於土著公司)

確認一個國家憲政體制
或是政府關聯公司的定義是有必要的
但那些在這階段躲藏在實質定義背後的醜陋議程
(因為我國充斥著太多說一套做一套的例子)
和已進行了的國家財富實質分配"事實"
也該被一一毫無保留的揭發出來

越多爭論 則效果更佳
既然有人提出有"反效果"的可能性
那亞洲策略與領導學院(Asli)也該有所回應
錯了 就收回

至於政府關聯公司的首席執行員人選
只要選賢與能
是什麼膚色肯定不是課題
辦好事 就領好薪金
管理好的政府關聯公司收入 就歸國家擁有
就好像 我會認為 政府部門主管土著與非土著的
比率是多少並不重要 能者勝任
除非賢能的土著或非土著不獲得擔任
那有關族群就真的被邊緣化

能維護各族群利益的巫裔領袖
肯定比高喊"捍衛華人權益"而更被突顯走不出種族政治
框框的馬華部長 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