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昧耶戒的懺悔與還淨
三昧耶戒的懺悔與還淨
(續第十五期)
本欄一再強調三昧耶戒的重要性及複雜性,是希望行者殷重持戒,免生障難甚至墮落,並引生世出世間諸功德。然而,如斯繁複之三昧耶戒,即使高僧大德亦未必能完全做到。
阿底峽尊者(Atisa,982─1054)乃顯密圓通的大成就者,但亦自言只能保持別解脫戒和菩薩戒清淨,三昧耶戒卻難免違犯。不過,他從未與犯戒的墮罪過夜──第二天前必定懺除。
筆者曾言,只要真心修學,每天懺悔、慢慢改進,過程中暫時力有不逮是可以接受的。這並非筆者自欺欺人之詞,《大幻化網總說光明藏論》有謂:「凡得灌頂之後,如今自己雖不能直接行持密宗之諸甚深見行,亦無過失,而應發願吾終有一日必將行持彼等,如此思維而起信解,不應背道而行。對此甚深見解,雖未得勝信,亦應思維此乃金剛乘之究竟甚深密意故,願此深義於自相續中能生起,如是發勝解而修持,不應說此乃非理而捨棄彼者。」
由於犯戒難以避免,故密乘行者必須經常懺悔。若犯戒而不懺悔,每過六分一日、一日、一月、一年、二年,惡業依次倍增,但至心懺悔,仍能淨除;若過三年不懺,則將無法還淨,必墮地獄。(三年後充其量只能減輕於地獄的苦報。)
懺悔三昧耶戒墮罪,須要具足淨除任何惡業均需要的四對治力,以及密乘的殊勝方便。所謂「四對治力」,即:
一、依止力──皈依三寶、發菩提心為基礎。
二、斷除力──追悔犯戒或作惡之心。
三、迴遮惡業力──決心誓不重犯惡業。
四、遍行對治力──修持淨罪的顯密法門。
至於「密乘的殊勝方便」,實亦為「遍行對治力」所攝。第一世蔣貢公珠(Jamgon Kongtrul,1813─1899)所著《了義炬》中舉出六種:
1. 唸誦阿彌陀佛、藥師佛、不動佛等聖號。
2. 製造佛像、佛經、佛塔。
3. 供養上師及佛法僧三寶;獻曼達;進行薈供。
4. 唸誦甚深經典,如般若經類。
5. 唸誦如來百字明、大日如來咒、不動佛咒等。
6. 觀修無我及空性。
《胎藏莊嚴續》另舉出於皈依境或大眾前發露懺悔、領受四灌、施放食子或火供煙供、進入甚深禪定、修習生起與圓滿次第、放生、誦《三蘊經》(即《菩薩墮懺》)、觀想金剛薩埵及誦百字明等其他方便。
此外,敦珠法王(DujomRinpoche,1904─1987)於《三律儀決定論釋》提及,觀修淨治六道之六種字、修持摧破金剛沐浴法、誦《無垢懺悔續》,乃至救護病人、瀕死者及其他受苦眾生,均能還淨誓句。
從上可見,許多善業及修持均有助淨除犯戒過失,其中以薈供及觀誦百字明,最受推崇。《金剛心莊嚴續》云:「百字大明咒,持誦廿一遍,由誦咒加持,罪垢得清淨,惡業增上力,當不復現行……若滿十萬數,究竟得清淨。」許多上師都鼓勵弟子,每天唸百字明21遍,以防止墮罪增長;一生最少完成十萬次金剛薩埵唸修,以清淨大部份惡業。
※ 本文發表於《智悲》月刊第16期
作者簡介:侯松蔚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士、文學碩士
‧香港能仁書院佛學研究中心客座助理教授
‧香港教育學院客席講師
‧香港顯密弘法中心董事暨法務總幹事
‧佛教法光中心副會長
‧噶陀光明法洲副會長
‧香港康囊佛學中心顧問
‧薩迦大悲圓滿佛法中心顧問
‧香港佛慈慈善基金佛學顧問
‧阿彌陀佛關懷中心(香港)編輯委員會主席
‧貝斯林金剛乘(香港)佛學會幹事
‧Lhasey Lotsawa Translations成員
‧佛門網節目監製暨採訪主任
‧曾任佛教刊物編輯,現為佛教媒體工作者及專欄作者
‧長期從事粵、普、藏語文佛學翻譯及教學工作
‧曾為各大道場翻譯數十種儀軌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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