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頂與三昧耶戒(二)
顯密雜談
侯松蔚
灌頂與三昧耶戒(二)
(續上期)
上期略述了灌頂的分類(其實還有更多種類,恐繁不贅),今期接著談三昧耶戒。
「三昧耶」是梵文samaya的音譯,該詞有多個意思,指稱密宗戒律時,則採「誓願」之意。「三昧耶」藏文意譯作dam tshig,字義為「誓句」、「誓言」,漢文有時亦以此稱呼密乘戒。
密續中當然記載了接受灌頂後應持守誓句,卻沒明文詳述其鬆緊開遮。因此,對於一般在家信眾應如何看待誓句,諸師各有不同說法。彼等說法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 大灌頂須要嚴格持守誓句,不應胡亂接受;隨許等簡略灌頂則比較寬鬆,適合開放予公眾參加。
二. 無論是廣或略的灌頂,若是為了深入專修該法門而接受,則應持守誓句;如果抱著接受加持的心態,則沒有嚴格的規範。
三. 無論接受何種廣略灌頂,都一定要持守誓句。
寧瑪派喇榮一系及部份格魯派上師,近年特別致力宣揚第三種說法,主張灌頂即等於受戒。筆者也認為此說最合理,蓋灌頂中一次性授予別解脫、菩薩、誓句等三律儀,其中別解脫律儀及菩薩律儀,在小乘及大乘顯宗分別有更細緻的獨立傳戒儀式,唯大乘密宗沒有獨立傳授誓句律儀,所以灌頂就是密宗唯一的正式傳戒途徑。於灌頂過程中發願守戒,並非例行公事或形式上的唸誦而已。
四灌中的每一種──寶瓶灌頂、秘密灌頂、智慧灌頂、名詞灌頂,都附帶各自的等持誓句(有關座上修持正行的規範)、後得誓句(下座後的規範)、啖食誓句(有關受用的規範)、執持誓句(保持某些修行細節的規範)、守護誓句(避免修持退失的規範)。接受了大灌頂(四灌中寶瓶灌頂包含多個子灌頂)或「義利灌頂」(don wang)之類的中等長度灌頂(四灌中寶瓶灌頂只有一個灌頂),就等於同時接受了上述二十種誓句。
復次,由於寶瓶灌頂包含五方佛灌頂,故受灌者亦須受持五佛部共十九條的誓句。我們有權選擇是否接受灌頂,但一旦接受,卻沒機會選擇不受戒。灌頂和戒律是同一時間授予的。
Natshog Rangdrol大師《能熟灌頂與解脫道大手印要義‧呈獻善緣悅意滿願甘露》指出,即使「隨許加持囑咐」沒有圓滿四灌,但也必定包含「繫念本尊」及「承事悉地」等修法誓句(筆者按:隨許結行有發願持守此等誓句的部份),而且儀式過程中必須重受皈依學處、菩提心戒及五佛部誓句 (筆者按:弟子於隨許前行作皈依發心時受取前二者,正行接受以寶瓶為所依的身隨許時,受取五部誓句)。
筆者不敢魯莽批評主張第一、二種說法的上師有誤,因為對於普羅信眾及出家人的尺度異同,的確存在灰色地帶。不過,既然灌頂後須要守持誓句才能獲得究竟成就,違犯誓句則會下墮金剛地獄,我們何妨隨己所能守戒?反正諸師均不強求弟子馬上即能清淨圓滿地持戒,只要真心修學、盡力而為,犯戒後迅速懺悔、對治、改正,慢慢進步,過程中即使力有不逮、稍有違犯,亦不會導致太大過失。
※ 本文發表於《智悲》月刊第9期
作者簡介:侯松蔚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士、文學碩士
‧香港能仁書院佛學研究中心客座助理教授
‧香港教育學院客席講師
‧香港顯密弘法中心董事暨法務總幹事
‧噶陀光明法洲副會長
‧香港康囊佛學中心顧問
‧薩迦大悲圓滿佛法中心顧問
‧香港佛慈慈善基金佛學顧問
‧阿彌陀佛關懷中心(香港)編輯委員會主席
‧貝斯林金剛乘(香港)佛學會幹事
‧佛教法光中心(香港)幹事
‧Lhasey Lotsawa Translations成員
‧佛門網節目監製暨採訪主任
‧曾任佛教刊物編輯,現為佛教媒體工作者及專欄作者
‧長期從事粵、普、藏語文佛學翻譯及教學工作
‧曾為各大道場翻譯數十種儀軌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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