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2 09:18:25蒼子

轉載 戀愛的真諦

「戀愛」是個神聖的字眼,儘管媒體泛濫的使用。
戀愛不是好感,
好感只是一種欣賞,
欣賞對方的氣質或談吐,
對方的一個動作或是一個不經意的眼神。
淺度的好感只想瞬間的多看對方一眼,
深度的好感卻是對方的影像久盤腦中不去。
一個人一直落在深度的好感,只是「迷戀」,
「迷戀」是「自戀」的延伸,
看重自己的感覺,多於對對方的認識。
「好感」不是「戀愛」,只是邁向「喜歡」的前奏。
喜歡是雙方瞭解的建立,
多少的「初戀」、「單相思」,只是深度的好感,
連「喜歡」都搆不上。
深度的喜歡是在約會裡雙方的溝通與剖白,
深度的喜歡是建立在雙方價值觀的合一與尊重。
「喜歡」不是「戀愛」,只是邁向「戀愛」的前奏。
戀愛是雙方理智的抉擇,
是思考後的決定,是帶著意志的持守,
淺度的戀愛是讓雙方的家人,
教會的牧師,周圍的長者更多的參與,
使戀愛的結果不是兩個人的事,
而成為更多人的祝福。
深度的戀愛,
是準備踏上在上帝、在眾人面前立下婚約的承諾,
無論貧富、無論病苦、無論禍害,
終生相守,至死分離。
那是一個人一生裡最神聖的承諾,
這不只是私底下的山盟海誓,
而是只有雙方站在婚約的聖壇前才成立。
戀愛,真是神聖的,因而只用在自己的配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