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震懾 亂港頭目謀「着草」 路線曝光
2020-06-25
港區國安法出台在即,近日亂港分子紛紛四出打探逃走路線。有船主透露,近日頻頻收到偷渡赴台的查詢電話,而海路成為亂港分子偷渡的主要途徑。大公報記者發現,西貢、香港仔、筲箕灣碼頭成為偷渡上船熱點,偷渡者到達公海再由駁船載往台灣。記者成功接洽蛇頭,獲悉近日水警布防密不透風,有亂港分子欲逃走三次均失敗而回。即使風險高但需求大,「着草費」已由月前數萬元升高至50萬到100萬不等。
黑暴由去年六月爆發至今逾一年,警方公布已有近九千人被捕。其間約有二百名暴徒流亡台灣。大公報接獲消息人士透露,不少青年被警方起訴後,要交出旅遊證件,搭飛機潛逃赴台已經不可能,陸路風險較高,水路偷渡成為一眾亂港分子的首選路線。
去年至今 200暴徒逃亡台灣
經營漁船30多年的基哥透露,「近排很多船家都不約而同,收到電話查問由西貢、大澳、香港仔、筲箕灣及鯉魚門等碼頭往南中國海(公海)收費多少,我開包船費約兩萬元。有一次曾經有個仔致電查詢,最快途徑去台灣收幾錢,我開價25萬元,現金交收,他就馬上收咗線了!初時都不以為意,今月個仔再一次打來,問我最快可以幾時開船,我話平日啦,最好早上啦,晚上多水警截查。」
基哥表示他近乎「收山」不再安排偷渡,「我以為開價25萬就嚇窒個仔,聽番其他的船家講,原來依家市價最少要30萬,因為港區國安法立法在即,很多人話要去避一避,真係有價有市!」基哥坦言,暴亂和新冠肺炎疫情下,經濟欠佳,有一些船主會鋌而走險,做一些走私和偷渡的事,「講白一啲,每車一次約15名客人去南海油田釣魚,收入僅兩萬元,減除油費和人工,每次都不是賺取很多,但偷運『人蛇』的話,一個最少收逾30萬元費用,仲要包船,如果係名人,起碼收取50萬一個,但我們都會叫他們帶定釣魚用具,警察查牌話去釣魚囉!」
假扮釣魚客出公海接駁船
他續指,釣漁船和漁船是首選,每日在香港仔、筲箕灣、西貢、鯉魚門、大澳等公眾碼頭,都有不少釣魚客坐着漁船出海,往返南中國海(公海)及南海油田附近一帶水域,不用過關檢查證件,即使水警看見這些漁船通常都不會截查,因而逃犯假扮釣魚客混入其中,不易察覺。以漁船(9海里)由香港水域入台灣船程36小時;快艇(18海里)則需18小時。
記者佯稱需偷渡往台灣,經多名中間人輾轉介紹,成功電話聯絡上一名蛇頭阿豪。阿豪提供兩路線供選擇,一條水路是走私和偷渡的首選途徑,可選擇距香港水界少於一海里的龍鼓洲、沙洲、西部水域、三跑水域一帶,乘快艇只需數分鐘便可離開本港水域。「但係而家風聲緊,唔會選擇這些平時走貨嘅黑點,你哋呢班後生要掩人耳目,梗係朝早揀公眾碼頭上船,無咁揚嘛!」阿豪提供另有一條海路加陸路的偷渡路線,是由西貢黃石碼頭坐船入惠陽澳頭(近大亞灣),再由澳頭陸路包車到廈門,然後乘漁船往金門,進入台灣水域,不過這條水陸線需入內地再赴台,很不安全。
阿豪指一般會坐漁船出公海,再在公海坐另一艘接駁船,再上台灣漁船,由台灣漁船載往高雄、台南、台中等避風港,「執法人員查漁船較少,反而坐遊艇入境,十居其九都被截查。」至於偷渡費,阿豪開價30萬,他說月前只需一位收數萬元全包,但愈近港區國安法出台,被警截查風險愈高,「兩星期前,有個客第三次『走人』都走唔到,車(航行)唔到一粒鐘,見到水警,即刻掉頭走」。
陌生年輕人「安全屋」踩線
內地1989年有大量逃犯偷渡來港匿藏,再獲安排偷渡往台灣及歐美。當年的偷渡過程長達一年半載,部分逃犯潛藏香港數月甚至一年時間,香港接應的人會在西貢、大埔尾村、赤泥坪、泥涌、黃麖地的村屋租作「安全屋」,安置內地逃犯藏身。記者日前走訪其中一間「安全屋」,西貢泥涌舊村的一幢村屋,現住客驚訝當年住所原來曾窩藏逃犯,而老村民對當年的事都絕口不提,有一名村民則透露近日有陌生年輕人走入村內留意四周環境並拍照,又不時去到海邊遠望,疑似踩線,打探「着草」路線。
漢奸黎多次申准離港
港區國安法針對分裂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犯,曾高調表明「為美國而戰」的黎智英,已多次向法庭申請離港保釋,不獲批准,黎逃避刑責「着草」之心昭然若揭,消息人士指黎智英太出名,風險高,「佢即使重金畀千萬偷渡費,都無蛇頭做到佢生意」。
近日多人問價 愈出名索價愈高
西貢另一個「着草」落船黑點是萬宜水庫西壩水塘對出的公眾碼頭。船家強哥指該碼頭水位深,可停泊大馬力的大艇及大船,直駛出公海,所以西壩碼頭一向是走私落貨的熱門黑點。
警獲情報 部署堵截
不過,由於萬宜西壩碼頭在北潭涌禁區內,車輛進入需持有禁區紙,強哥壓低聲線說:「以前載走私貨嘅密斗車,一車車直接駛入禁區,沿住大網仔路行3.3公里便到碼頭」。由於走私集團太猖獗,政府相關部門在禁區路口設了石躉阻隔走私車隊:「人行,或踩單車入禁區去碼頭就無人問你攞禁區紙」,強哥透露近日收到疑似黑暴逃犯查問「呢條綫走收幾多」。
港區國安法出台在即,最能掩人耳目的運油船近日成為新「着草」路綫。強哥指有些人會預先在離島匿藏,當風聲稍為平靜,便從離島岸邊坐駁船到運油船出公海,再在公海由預先接應的駁船駛往台灣、菲律賓等指定的潛逃國家,「呢條綫最貴,要買通運油船員工畀你中途上路,但又最安全,你有無見過水警查運油船捉人蛇?聽講宜家好似個價炒到五十萬一個」。
強哥透露偷渡費一向是海鮮價,愈臨近國安法出台,蛇頭索價愈高,「有名氣,開價一百萬都得!」近日警方已獲得情報一班黑暴搞手籌謀潛逃,警方已加強海上巡邏堵截,因而他們不選黑夜、凌晨等時間偷渡,改為海上交通較繁忙的日間時段潛逃,方便掩飾。
國安執法第一擊 拘「港獨」鍾翰林4人
2020-07-30
警務處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成立後不足一個月,已破獲首宗案件並展開拘捕行動!國安處昨日以「組織分裂國家」罪及「煽動分裂國家」罪,拘捕四名港獨組織「創制獨立黨」成員,年齡介乎16歲至21歲,包括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其女友何忻諾及前發言人何諾恆。被捕人士均與已解散的「學生動源」關連,該組織多年來在學校播「獨」,尤其黑暴期間,不斷煽惑學生上街破壞,將莘莘學子推上犯罪的不歸路。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昨日下午約三時半,國安處人員分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以香港國安法第20條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以及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拘捕三男一女,帶走電話、計算機及文件。被捕者均報稱為學生。
狂妄推動建「香港共和國」
案情指出,國安處根據調查及所獲消息,有一個團夥近日在網絡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以主張「香港獨立」的行動組織。該組織的「綱領」提到要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不設底線鬥爭,以及團結所有香港獨派進行行動。李桂華表示,該組織除了發布「港獨」的綱領,宣言中亦有煽動他人加入該組織。
李桂華強調,香港國安法有關罪行及定罪條文清晰明確,分別是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勾結外國以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呼籲有關人士切勿以身試法。李桂華指,不要以為在互聯網世界便不需負責任而做出犯罪行為。
「學生動源」借屍還魂
據悉,被捕人士包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19歲)、其女友兼「學生動源」前成員何忻諾(16歲),以及該組織前發言人何諾恆(19歲)。三人近日在創立的「創制獨立黨」Fb專頁,發布鼓吹「香港獨立」等分裂國家的訊息,國安處搜集情報後於昨日展開拘捕行動,並在鍾翰林位於元朗的住所帶走數袋證物。「學生動源」早前宣稱解散本部,其實「換湯不換藥」,鍾翰林等骨幹成員改組「創制獨立黨」,企圖繼續在學界播「獨」,並於本月21日在Fb專頁發布倡「獨」的「成立宣言」帖文,宣稱「香港只有獨立一途可走」,還捏造去年黑暴以來有所謂「抗爭者」被打壓、鎮壓及殺害的謠言,抹黑中央政府,更稱「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並向海外宣揚「港獨」的主張。
由「獨」派學生成立的「學生動源」鼓吹「香港獨立」,其組織成員一直參與非法集結和進行勇武衝擊,鍾翰林曾赴台勾結「台獨」分子。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學生動源」宣布解散香港本部,並稱成立美國、澳洲及台灣分部繼續推動「港獨」;其「學生動源」海外分部義工招募表格,要求申請者須符合三項條件,包括「支持香港獨立」和「支持一切有效的抗爭模式」;申請者須填寫多項個人資料,當中包括職業是學生或在職人士、是否支持香港獨立、TG賬戶名稱、特別技能或專長,以及現時或之前有否加入過其他組織等。
公民黨乞美禍港罪證確鑿 臨時改口欲蒙混「入閘」
2020-07-29
黃之鋒等12名亂港分子被取消參選資格
2020-07-30
據港媒報導,有12名香港立法會參選人不獲確認參選資格。包括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何桂藍、劉穎匡、鄭錦滿、梁繼昌、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鄭達鴻。網友評論,這些亂港分子劣跡斑斑,被DQ(取消資格)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7月30日)表示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就今年立法會換屆選舉12名獲提名人士提名無效的決定。香港特區政府注意到,選舉主任在其理據中,明確指出在決定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時,核心問題是他/她是否符合《立法會條例》的聲明要求,即是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根據《立法會條例》規定,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簽署聲明,表示明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選舉主任指出,參照特區原訟法庭就陳浩天案的判詞,在第40條(1)(b)(i)的聲明要求下擁護《基本法》的意圖,並非僅僅為遵守《基本法》,而更需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判詞第132(1)及142段)。
香港特區政府重申,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憲制責任。支持香港獨立、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原則上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及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公佈實施;表明意圖在確保於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立法會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及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等行為的人士,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香港特區政府指出,該12名獲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無效。其他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主任仍在依法進行審核,不排除仍有部分獲提名人士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香港特區政府全力支持選舉主任依法行使法定職能;不會容忍任何針對選舉主任的羞辱或恫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警方等執法部門會跟進有關的惡意行為。
香港特區政府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亦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首發通緝令 國安處追捕流亡六「獨」人
2020-08-01
繼本周三(7月29日)國安執法第一擊,首次採取行動拘捕「港獨」組織「創制獨立黨」四名成員後,國安處於翌日(30日)更首度發出通緝令,追捕六名流亡海外的「港獨」分子羅冠聰、陳家駒、劉康、鄭文傑、朱牧民及黃台仰。六人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被通緝者一旦入境香港,便會即時逮捕。
根據國安處發出的通緝令,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港獨」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以及曾在內地嫖娼而被公安行政拘留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四人,同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被通緝;另「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兼「香港效益主義」主席劉康,以及「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的兒子朱牧民兩人,同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通緝。
羅冠聰逃英 續乞美制裁香港
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夕,一眾「港獨」分子雞飛狗走,拋棄他們所謂的「手足」,「着草」潛逃海外。上月中旬才披露已身在英國倫敦的羅冠聰「獨」性不改,連日來與多名外國政客見面,不斷唱衰香港,包括上月21日他與到訪英國的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單獨會面,繼續向美國搖尾乞憐。羅冠聰揚言,如果中央取消反對派的參選資格,就是嚴重挑戰民主價值,國際社會要強硬回應雲雲。
通緝令指出,羅冠聰出席美國眾議員聽證會、會見外國議員及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時,呼籲世界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包括中止引渡協議,並制裁香港官員和警察,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另失蹤多時的劉康前日才透露自己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在六月底已「着草」到英國倫敦,並在當地申請政治庇護。據悉,劉康抵英後獲得鄭文傑成立的「避風驛」協助,處理其政治庇護程序,更免費為他安排律師。
通緝令指劉康在facebook呼籲世界各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特別是貿易制裁及凍結資產,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至於協助他的鄭文傑在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時,表示成立「影子國會」支援香港運動,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至於早於12歲已移民美國、朱耀明的兒子朱牧民,去年九月黑暴爆發期間,與揚言「反中」的NY4HK召集人楊錦霞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勾連外交人員、美國國會議員、人權組織,干涉香港內政。在HKDC成立典禮上,更獲「反中」的共和黨參議員Todd Young及民主黨眾議員Tom Suozzi撐場,顯而易見是一「反中」衛星組織。通緝令指朱牧民涉嫌以fb多次發帖,要求美國政府停止執行香港的引渡協議及組織活動,推動向中國及香港官員進行制裁,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黃台仰陳家駒網上煽動「港獨」
另外兩名被通緝者是現已潛逃荷蘭的陳家駒及流亡德國的黃台仰,陳家駒涉在fb發布「港獨」旗幟照片及帖文,黃台仰則涉嫌以fb發布視頻,揚言爭取外國議員及傳媒協助推動「香港獨立」,涉嫌煽動分裂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