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4 19:07:14Lisa

應觀眾要求之三

雖然,有一點遺憾…,但也莫可奈何,日子就這樣繼續過了下去…。
ㄟˊ班上又來了兩個轉學生(嘿嘿,很多唄!我也這樣覺得,我們班幾乎每一學期,就會來幾個轉學生。)巧得是,我似乎和轉學生特別有緣,老是被排坐在一起,除了阿倫跟小威,後來還有幾個籃球隊的,這樣陸陸續續的轉進我們班上。
不用我說,想必大家也知道理所,當然就又走得很近囉!(好像變成定律了,嘻~)
大家一起八卦、一起聊天、還一起翹課..開玩笑!不過,是幫別人掩飾啦…
啊啊!突然想到,那時我還犯下了“偽造文書罪”喔…呃…講出來…不會被罰吧?就是,我突然變成同學的媽媽,幫人家寫請假單。那時候,因為小國跟我“盧”很久,最後我就成了他的共犯…(嗚…交友不慎啊!)
洋洋灑灑的寫完之後,他討好的誇我“哇!妳好厲害喔!跟妳平常寫得字,都不一樣耶~。”
我對他笑了笑“那你還要不要啊?我看…我還是拿回來好了。”
小國連忙說“不要啦!沒請假我會很慘呢!”
他就連忙的拿著那一張〝御筆假單〞請假去了~
在他去請假的那一段時間,我的心情有點給它緊張了起來…
廢話啊!怎麼可能不緊張啊?!
唉…這種事還是別做了,搞得自己心裡七上八下的,對心臟不好ㄋㄟ!!
喔喔~對了,你們要看的重點在下頭,且聽我慢慢道來…
其實,要不是男生們會八婆的在那裡說來說去,尤其,當他或我經過彼此時,
會在那裡哇哇叫,在那曖昧著…
我想,我也不會發現吧。
他──阿林,是籃球隊的一員。長得很高,有一八零以上吧?!因為,常運動的關係體格也不錯,人也很好。但我們基本上,也很少說話,算是點頭之交吧。
我想,那時候我對這種事,大概算是絕緣體吧。我不會想要交個男朋友,對於班上的男性同學,都把他們當“姊妹”一樣看待。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