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23 10:54:16亂亂室主人

百年戰爭的起因

(一)英法間的親屬關係
這一場戰爭,可以說是長久以來英法牽扯糾葛關係的一個總解決。

法王腓力三世(Philip Ⅲ,1279―1285)在西元一二八五年逝世時,繼位的王子是爲腓力四世,他是一位極受法國人擁戴的君王,且儀容瀟灑,故他被稱爲「美男子」le Bel,但他也是一位冷酷、自私、殘忍的君王。腓力四世對教廷的控制相當感冒,他和英王「長腿」愛德華一世一樣,都拒絕教皇對國內的統治,當教皇邦尼法斯八世要效法格列哥理七世(Gregory Ⅶ,1073―1085)修理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的亨利四世(Henry Ⅳ,1050-1106,1056―1106在位)一樣(西元一○七七年,亨利四世與教廷因爲授爵權和君王權力的問題發生爭執,教皇將亨利四世處以開除教籍,國內各諸侯紛紛不承認亨利的皇帝權力,亨利不得以,遂前往羅馬,身穿悔罪麻衣,赤腳站在雪地三天三夜,教皇才予以赦免。),但腓力四世並不是一個省油的燈,先發制人,將教皇抓了起來。後來在邦尼法斯八世於一三○三年死後,腓力乾脆就連騙帶拐,召開了個樞機主教會議,選出法國人克萊門特五世(Clement Ⅴ,1305―1314)爲新教皇,並把教皇留在境內的亞維農(Avignon)。教廷被遷到亞維農有七十年之久,史稱「教會巴比倫之囚」(Babylonian Captivity of the Church)。

「好人」腓力在一三一四年逝世,幾個兒子接連即位,但都短命而死。在一三二八年查理四世(Charles Ⅳ,1294―1328,1322―1328在位)死後,腓力四世的兒子全部死亡,而查理四世雖有一遺腹女,但他的堂兄弟法魯瓦的腓力(Philip of Valois,其父查理是腓力三世之子,也是腓力四世之弟,受封爲法魯瓦公爵,而這位法魯瓦的腓力則是繼承其父的爵位)站出來說王位不能由女性繼承,所以他是查理四世的合法繼承人,後來他也受到法蘭西貴族議會的認可,遂加冕成爲腓力六世(Philip Ⅵ,1293―1305,1328―1350在位)。

如此看來,腓力六世的王位似已穩固,卻沒想到在半途殺出了個程咬金:英王愛德華三世(Edward Ⅲ,1312―1377,1327―1377在位)。英王愛德華三世的母親伊莎貝拉(Isabella)是腓力四世之女,又是查理四世之姊,嫁到英國給英王愛德華二世(Edward Ⅱ,1284―1327,1307―1327在位),一三二七年愛德華二世死後,年僅十五的愛德華三世即位,由母親伊莎貝拉垂簾聽政。而伊莎貝拉在一三二八年聽到法王由堂兄弟腓力六世繼承,大表不滿,她認爲自己是王室的長房,其子愛德華才有資格當上法王。另一方面,法王腓力也要求愛德華要前往法國朝見(英王一向在法國擁有領地,照理來說英王在法國宮廷中算是法王的臣屬,所以腓力要求愛德華來朝,否則要收回他的領地。)。雙方在幾次的使節往來後,愛德華還是老實的前往法國,成了腓力的臣子。但這個爭執,已布下了百年戰爭的種子。

英法兩國的爭執,首先在蘇格蘭引爆。腓力支援蘇格蘭人擺脫英格蘭的控制,愛德華此時已罷黜了他的母后伊莎貝拉,親自掌權,他在得知蘇格蘭王大衛(David,大衛年僅七歲,和法國勾結的應是他手下那些臣子)與受到腓力的資助後,遂派兵攻擊蘇格蘭,蘇格蘭人兵敗,大衛也逃亡法國。雖然教皇本篤十二世(Benedict ⅩⅡ)出來調停,但英法雙方的態度依然強硬,腓力要求愛德華退出蘇格蘭,但愛德華反而要求腓力必須停止對蘇格蘭人的資助,兩邊僵持不下。腓力索性把停泊在馬賽(Marseilles),準備載十字軍(Crusade)到耶路撒冷(Jerusalem)打仗的船隻,開到諾曼第(Normandy)的港口,對愛德華施壓,但英國人也不甘示弱,由國會投票通過籌募戰費,並把艦隊集中到英吉利海峽。

最後雙方行動越演越烈,腓力看到英國人仍不屈服,遂將大軍開入愛德華在法國的領地基恩(Guienne,也就是阿奎坦),宣佈沒收此領地。這下子愛德華真的火大了,他用阿特瓦的羅伯特(Robert of Artois,此人是腓力的妹夫,被控毒殺妻子而遭放逐。腓力揚言說誰敢收留羅伯特就給他好看,但愛德華根本無視腓力的宣言,接納了羅伯特)之議,再次提出對繼承權的要求,並宣稱腓力的王位是非法的。

事實上,導致英法開戰的原因並非只有王位問題。十四世紀的西歐,英法兩國的的發展已到了一個極限,兩者間在歐洲不但是相互競爭,且利益犬牙交錯,戰爭爆發的主因全在這些利益上。

首先是法蘭德斯問題(Flanders,位於比利時的封建諸侯國),英國人和法蘭德斯有相當密切的商業關係,英國人外銷羊毛給法蘭德斯,讓當地的手工業有原料可用,而英國也向法蘭德斯購買一些羊毛成品。但是法蘭德斯伯爵卻以法王為最高領主,歷任法王都在法蘭德斯想鞏固勢力,這剛好與英國人的利益相衝突。

法蘭德斯的問題其實十分複雜,雖然名義上由伯爵所統轄,但許多城市卻由大商人所控制,商人們剝削中下階級的人民,造成兩造不少的衝突,而法蘭德斯伯爵與法王又老是不合(這當然有英國的力量作祟),兩者便用商人和平民間的矛盾來打擊對方。後來法蘭德斯的政治勢力分成了兩派,一為「百合黨」(Liliaerts),由富商巨賈所組成,傾向法王,主張霸權;一為「獅爪黨」(Klauwaers),屬平民階級,支援伯爵,希望分享政治權力。兩黨間爭執不斷,在百年戰爭開打前夕,法蘭德斯正鬧的不可開交。

其次,還包括了英國人在法國的領地,英王藉由婚姻和戰爭,在法國境內取得不少的封土,其中最讓法國人頭痛的是阿奎坦(Aquitaine,愛德華在法國的領地,在法國的西南部,隆河一帶。)問題,阿奎坦可說是英國人在法國的橋頭堡,不但讓法王芒刺在背,又加上其控制了法國西南部制酒業的出口港波爾多,更使法國人處心機慮想要收入手中。

除了阿奎坦問題外,英法兩國對加斯科尼(Gascony,在今法國的西南部,於阿奎坦和今西班牙間的一塊地區)的爭執也包含在原因之中。一二五九年,法王路易九世(Louis Ⅸ,1226-1270)和英王亨利三世(Henry Ⅲ,1216-1272)簽署了巴黎和約(Treaty of Paris),英王放棄對諾曼第(Normandy)、緬因(Maine)、安茹(Anjou)、土倫(Touraine)與普瓦圖(Poitou)等地的「擁有權」(這只是一種主張,事實上這些地方的封建諸侯大多聽令於法王),來換取法王對英王擁有加斯科尼的承認。在表面上這個條約的簽署好像平息了英法領土間的爭議,其實不然,歷任法王一直在削弱諸侯們的獨立性,這已讓英國人不滿,而英法兩國的官員又常因加斯科尼的統治問題而爭吵不休。到了一二九三年,法王腓力四世乾脆宣佈將阿奎坦收回,英王愛德華一世也不是省油的燈,多次出兵阿奎坦,和腓力四世大打出手。直到一二八九年,雙方才簽訂修戰條約,用婚姻的方式來化解雙方的敵意。愛德華一世娶腓力四世的妹妹瑪格麗特(Margaret),而其太子愛德華則娶伊莎貝拉,她就是前文提過的愛德華三世之母。

不過加斯科尼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英法時戰時和,到了一三○三年,腓力四世出兵法蘭德斯鎮壓那裡的人民起義,卻在古爾托萊(Courtrai)慘敗給民兵,死亡據稱超過兩萬人,此時腓力又和教皇邦斯法尼八世爭執不下,在眾多問題纏繞之下,他選擇和英王妥協,法王同意英王擁有加斯科尼,但英王要向法王行臣服禮。封建時代的條約能否實行,還是要看封建君王們的臉色,到了後來,法國控制了教廷,又壓平了法蘭德斯叛亂,便對加斯科尼和阿奎坦等地燃起收回的意思,法王查理四世遂在一三二四年以加斯科尼公爵違抗法王旨意,出兵征伐,雖後來兩造再次和談,但加斯科尼的紛擾,使英法歧見更深,對百年戰爭的爆炸起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同時間英法在海峽上的衝突也越演越烈。在十三、十四世紀,一艘實力較強的船隻洗劫另一較弱的船隻,是被看做理所當然的事。當時若英國船遭法船洗劫,可以到法庭申請證明,下次遇上法船時,能從其船上取回與前次損失同價值的財物,在法蘭西也同樣有這種規定。也許在國王們需要和平時,海上的嚴重衝突也會被大事化小,但到了雙方對立嚴重時,海上的劫掠問題,就成了打仗的藉口。

除了英國在法的領地外,教廷勢力衰弱無法調停英法衝突,還有蘇格蘭問題,都是戰爭的因素。這種種的大小問題,在政治上無法解決時,就只有找個理由,從軍事上來解決了。

英法實力的比較

百年戰爭開戰前夕的法國,在面積、人口、財富與軍力上,都遠勝於英國。一三二八年的數字顯示,法王統治的臣民有一千六百萬人,而實際上有一千兩百萬人居住在王室領地之內,是當時歐洲人口密度最高的國家,反觀英國,只有三百五十萬人;而法國的商業繁榮度也比起英國有過之而無不及,香檳市集(The Fairs of the County of Champagne)是西歐的重要市場,吸引不少從萊茵河流域和北義大利來的商人,倫敦雖是英國最大的城市,其繁榮猶與巴黎相差甚遠,甚至法國境內像倫敦一樣的城市還有好幾個。

這樣看來,好像英法間的實力相差懸殊,其實不然。十四世紀時,一個國家的經濟狀況很少能影響其軍事力,而國家雖有強大的財力物力,問題在於誰控制這些資源,並能否使這些財富被有效的利用在軍事上。進行戰爭,又必須有良好的運輸系統,但在那個時候,物資的運輸既昂貴又艱難,且士兵又靠國家供給,不可能有太多的士兵,所以英法在戰前的軍事差距是不大的。

在軍隊的素質上,英法間也有顯著的不同。法國在一三三七年時的軍隊和十一、十二世紀時並差不了多少,軍隊的主力是從各封建領主處徵召而來的騎士,這些騎士的盔甲比從前更昂貴,領主們所能供養的騎士數量也就更少了。除了騎士外,還有徵召來的城鎮民團,組成一支以長矛為武器的兵力,但是騎士不太會有耐心等著步兵遲遲的進到戰場就向前衝鋒,因為他們認為步兵在戰場出現,是有辱他們階級的。最後法軍陣中還有一些使用投射武器的傭兵,但這些騎在馬上的弓箭手索價昂貴,僱用的人數並不多。在君王的財產方面,愛德華三世的資產也許還比腓力六世還多呢!

反觀英國人自愛德華一世時就致力發展新的武器和戰術,愛德華一世在計畫征服威爾斯(Wales)時,就認識到須要一支步兵去追擊躲到山寨中的威爾斯人,所以他招募了不少士兵,組成了一支配備長矛並具有實戰經驗的步兵隊伍。愛德華一世並在與威爾斯人的戰爭中採用了一種新武器「長弓」,它以榆樹為材料,一共有六呎長,所以它是由騎兵所裝備的,但它比諾曼人的短弓威力更強,卻又比十字弩輕便多了。長弓射出的箭長三呎,如果近一點發射,能穿透兩層鎖子甲。一個優秀的長弓手一分鐘能射出十至十二支箭,足足是一個最好的弓箭手所能發射箭數的兩倍。

愛德華一世學會了使用長弓之後,也改變故有的戰術來配套使用長弓作戰。例如在對威爾斯人的一次戰爭中,布林普斯菲爾德的約翰•吉法德(John Giffard of Brimpsfield)率軍營救被威爾斯人包圍的一座要塞,此時有一股強大的威爾斯擋住了去路,吉法德便將弓箭手放在騎兵陣勢的中央,以雨點般的箭射向敵人,威爾斯人瞬時陣腳大亂,吉法德便趁機指揮騎兵衝鋒,打垮了威爾斯人。這是採攻勢時長弓的典型用法。而守勢的範例是另一次在與蘇格蘭人作戰時,一小隊騎兵伴隨大隊的弓箭手與長矛步兵,猝然與強大的蘇格蘭軍相遇,騎兵立刻下馬與長矛步兵並肩作戰,而弓箭手則分立於長矛步兵的兩翼與前方,在山頂上佈陣,蘇格蘭騎兵也下馬與長矛兵編成陣形向山頂進逼,此刻英軍的箭雨就落到了敵軍之中,敵人在何處推進,弓箭手就轉到那裡射擊,最後蘇格蘭人承受不住這種損失而落荒而逃。這兩種攻守戰術,在百年戰爭的前期被英軍所運用,這也是為什麼英國人能在百年戰爭前期屢敗法軍的一個重要關鍵。

英軍在十四世紀初對蘇格蘭的戰役中,已培養出一支相當嚴整的部隊,這支軍隊雖非常備,但比起法國人要打仗時才花錢請來傭兵和臨時徵召部隊,英國人的軍隊組織是勝過法國人的。

綜觀英法在百年戰爭前的各項戰力指標,可以看見法國雖佔有優勢,卻無法使用或善加利用,比起英國人有較理想的軍隊與武器,法國在戰爭前期戰敗的跡象已明顯的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