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13:32:53台北光點

洪仲丘虐死案》第13日 副旅長聲押獲准

 

*542旅副旅長何江宗(圖/擷取自馬祖日報)
*中央社╱台北16日電 2013.07.16 

國防部今天表示,高等軍事檢察署檢察官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陸軍542旅副旅長何江宗上校,法院在上午10時40分許裁定何江宗依法羈押。

國防部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陸軍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專案小組偵查後,認定何江宗假藉職務權力,脅迫所屬加速辦理洪仲丘悔過懲罰事宜。

國防部強調,何江宗涉犯刑法「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嫌,經軍事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何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等理由,在凌晨3時45分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受理後,在上午10時40分裁定何江宗依法羈押。

國防部表示,軍檢署聯合專案小組秉持「毋枉毋縱」精神,持續深入追查,凡查有不法事證,不論涉案人員身分、階級,都依法究辦,務期儘速還原事實真相。

副旅長何江忠 涉3罪名

役男洪仲丘所屬單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疑涉3罪名,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今天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聲押庭還在召開中。

國防部昨晚召開記者會公布陸軍「六軍團裝甲542旅洪仲丘下士禁閉室悔過期間死亡案」行政調查報告,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說明偵辦進度指出,證據顯示542旅有高階軍官施壓禁閉(悔過)處分加速處理。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上校受訪表示,高軍檢偵辦本案,認為何江忠涉嫌「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3項罪名,認為何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他說,何江忠與所聘律師昨晚已被通知今早出席聲押庭。


觀察站/國防部兩波懲處 換不回一條人命
*聯合報╱記者許紹軒、陳洛薇 2013.07.16                           

國防部公布第二波十人的懲處名單,被洪仲丘家人點名為漏網之魚的兩名軍士官也名列其中。

洪仲丘案七月三日爆發,十二天後,軍方才公布調查結果。這十二天,全民急迫要求真相,但軍方一再以「偵查不公開」拒絕說明,昨天用八頁報告,試圖解釋一條人命如何消逝,卻已難昭公信。調查報告羅列種種不應該發生的違失,甚至是一開始就錯誤援引規定誤罰,試問,這樣的國軍,誰還願意把孩子送到部隊服役?國軍形象因此案全面崩盤。

台灣民間對軍方的不信任其來有自,威權時代的軍隊,是統治者壓迫民主自由的工具,在台灣人民的心中,軍隊是高壓統治的幫凶。

解嚴後,軍中人權事件層出不窮,不當管教與老兵欺負新兵造成死亡的案件,每隔一段時間就出現。軍方高官蔣仲苓哪個地方不死人?」的一句話,更成為千古名言。在此同時,實際案例也支持著這句經典,黃國章命案、雷政儒命案與江國慶命案,都讓國人對軍方的印象極端惡劣。

江國慶命案之後,部隊主官不再有權力管轄軍檢,開始有了獨立的樣子。軍方對此宣傳不遺餘力,後來只要發生案件,軍方也樂得接收民間檢察體系常用的語彙:「偵查不公開」,彷彿這樣就取得了與民間司法一樣的地位,人民願意多給一些信任。

洪案正檢驗了這項「假設」。軍方自認「偵查不公開」足以讓國人接受,並容忍真相晚點出現;但國人卻懷疑軍方躲在這個盾牌後面,不知道又在搞甚麼手段,更憂心過往的黑箱作業幽靈復生,如今民眾上街遊行在即,終於催生出無法抵抗的反軍浪潮。

軍法官曹金生知道家屬希望地檢署替換軍檢查案時,曾詫異且很受傷地問:「為什麼不相信軍檢?」他的自問若稍做更改,更值深思。
 

洪仲丘命案關鍵影帶 封存送鑑定
*中央社╱台北16日電 2013.07.16 

義務役男洪仲丘死亡案,國防部今天說,7月1日關鍵錄影帶的確有段不清楚,已將證據封存,移送法務部調查局科學鑑定。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禁閉室悔過期間死亡,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亭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提出關鍵監視器錄影帶消失、操課是否合理等8大疑點,要求國防部3天內公布真相,還洪仲丘公道。

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在會中說,7月1日關鍵錄影帶是機器連續錄,中間的確有段黑白,已兩次會同家屬會勘,也將證據封存,移送法務部調查局科學鑑定。至於外界疑慮證據會不見?他表示,這不可能。

曹金生說,洪仲丘操課的30分鐘畫面不是消失,而是洪仲丘身體不適倒下處沒監視錄影器,但現場有其他禁閉生,已逐一訊問,作為證據。

此外,他表示,已將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列為被告,高軍檢檢察官也向軍事法院聲押。

與會的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周志仁說,道歉是誠意,絕對不是結果,整個悔過過程包括悔過理由及核定、操課是否合理、執行是否失當、急救過程是否有瑕疵等,國防部會查出真相,還原事件,給家屬及社會交代。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審判事務處表示,此案由高軍檢偵辦,認為542旅副旅長何江忠涉嫌「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3項罪名,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陸海空軍刑法規定,長官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者,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副旅長何江忠聲押 家屬:過慢了 軍方:不會
*聯合報╱記者田兆緯 2013.07.16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亭妃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等人出席。曹證實,已向法院聲押542旅副旅長,法院將開羈押庭。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表示,家屬從案發第一天就有與軍事檢察官提出,希望能將涉案的相關人員羈押分開,以免互相串供或銷毀證據,但檢察官也有承諾,已經扣查證據,不必擔心有滅證問題。

若串供,恐官官相護,洪慈庸提到,仲丘的同袍像他們說,范姓士官長與副旅長何江忠關係非常密切,種種因素下,也認為現在才聲請羈押已經「過慢了」。
 

監視畫面被刪除? 調查局搶救
*聯合報╱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2013.07.16

國防部一名不願具名法律事務司軍法官表示,軍方調查小組確實發現洪仲丘案有部分錄影監視畫面消失,已查扣電腦主機,交法務部調查局還原,並追查是否「人為湮滅」。

這名軍法官表示,法務部調查局有能力分析並救回被刪除的畫面,且有能力查出是人為刪除或機器故障;如果是人為刪除,會追究湮滅罪證的刑事責任。

軍法官說,七月三日洪仲丘暴斃當天,家屬就提出質疑,軍事檢察官即調閱禁閉室內外錄影畫面,調閱的日期從洪進入禁閉室開始,發現七月一日有一段畫面不見,檢察官當場查扣電腦主機,上周送交調查局還原。

軍法官指出,軍事檢察官已蒐集洪仲丘關禁閉期間,每天天氣資料及每天操練科目,釐清涉案軍士官是蓄意或過失致死責任。

對於退役少尉軍醫呂孟穎遭陸軍司令部函請軍事檢察署調查,外界質疑軍方意圖找代罪羔羊,國防部表示,洪案發生後,社會上有不少人質疑呂姓軍醫在搶救過程也有過失,包括延誤到場、隨車送醫途中未攜氧氣瓶等,陸軍司令部基於社會有疑慮,才決定將呂函請軍檢署調查。

國防部說,調查結果如確認呂在洪案中有責任,就依法追究責任;若呂沒有任何疏失,也好還呂清白。 (所謂的疏失起點,若是肇因於軍中潛規則,致使醫官不敢違逆上級意志,權衡之餘,體認到世風是識時務者為俊傑,專業只好擺一旁。若果,醫官當有冤情。)
 

最高軍檢查出:「高階軍官施壓」關禁閉 
*聯合報╱記者許紹軒、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3.07.16                           

洪仲丘案 高階軍官施壓關禁閉 / 方彥迪  

國防部昨晚對外說明洪仲丘案的偵辦進度,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表示,五四二旅確實有高階軍官向低階施壓,要求「非關洪仲丘不可的情況」;但負責行政調查的總督察長夏復華說,沒查到施壓,但「議處流程加速確實是因為洪快退伍了」,目前沒查到洪與連上士官是否有恩怨,會再了解。

是否就是副旅長?軍檢:偵查不公開

媒體詢問,這位高階軍官是否就是副旅長,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不能透露。

曹金生指出,昨天上午洪仲丘遺體解剖驗屍,結果確認他全身無外傷,身體組織有瀰漫性出血,初步判定中暑導致死亡,法醫已採集大體臟器組織、血液、尿液及胃內容物等進一步化驗,待正式檢驗報告出爐後,再對外說明。

曹金生指出,外界質疑七月一日下午有八十分鐘的監視器錄影影像消失,究係人為操作疏失?機器故障?甚或有人刻意隱匿消磁?軍檢署於會同家屬勘驗發現後,已將主機送往法務部調查局鑑定還原,確實結果公布後,會主動對外界說明。

家屬質疑七月三日送醫前約卅分鐘沒有見到監視影像,曹金生說,洪仲丘當時在禁閉室走廊急救等待送醫,該地點沒有架設監視攝影鏡頭,因此無法提供影像。

至於錄影帶影像洪仲丘舉手的實況,曹金生說,洪仲丘在操課期間二度舉手,是央請操課人員代為壓腿以利其操作仰臥起坐,並非求救,軍事檢察官均當場分別偵訊同一時間接受操課人員,並向家屬說明釋疑。

曹金生表示,針對媒體報導部隊人員買二杯飲料,以加速換取體檢報告一事,軍檢署已對醫院人員及飲料店老闆查證訊問,尚待查證釐清,軍檢署盼外界給予檢察官辦案空間,其餘相關案情完成查證後,再主動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