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2 14:33:46台北光點
下水道建設 文明國家表徵
* 污水下水道管線
* 郭曉茹、林宜蓁 Taiwan News 2008/04/29
履約管理 BOT案成功關鍵
污水下水道是一個都市文明與進步的表徵,是現代化都市不可或缺之公共設施之一,其功能在收集及處理都市污水,改善與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並確保良好水源水質。目前世界各國均將污水下水道建設視為國家基礎建設之重要指標和國家重要的施政工作。
政府現階段政策目標是在二○一○年將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提升至二二.一%。興建污水下水道建設所需費用非常龐大,每提升一%的用戶接管率,政府就必需投入三億美元,只靠政府力量是絕對無法於預定時間內達成目標,因此需要引入促參模式來達成目標。
在台灣,任何正式的合作關係都需要依賴合約與法律來進行規範,促參案件也是如此,主辦機關藉由契約進行監督管理促參案件之規劃、興建與營運的進度與品質。在執行促參案件的履約管理時,政府部門過度的監督管理,勢必降低民間機構的創意、彈性與效率。因此,政府的監督管理方式必須盡可能的單純化,且將民間機構視為合作伙伴,避免複雜的程序與作業,或造成政府與民間額外的負擔。
促參案件涉及工程、財務及法律等許多層面,計畫執行也須協調許多關係參與者,主辦機關如何依據投資契約監督民間機構之興建與營運,確保計畫執行能符合社會大眾之公共利益,將是促參案件的成敗關鍵之一;再者,長達數十年的履約過程中,主辦機關、民間機構及與其他利害關係者可能面臨許多無法預測的變化與問題,甚至影響專案執行,這些都是當前促參案件履約階段所可能面臨的挑戰與課題。此時,需要具備專業技能之履約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顧問團隊,針對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所簽定的開發經營契約,建立整體管理制度,且協助進行查核與監督管理工作,以確保民間機構確實履行合約。另外,履約管理團隊在執行管理過程中,除執行契約要求項目與條件外,亦必須在契約執行有變動時,運用有系統、有效率的方式提供主辦機關各項專業建議與協助,在兼顧與維護契約之甲乙雙方權益考量下,達成契約履行風險最小化、契約履行效益最大化之目標。
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專案,特許期間為三十五年,民間機構於營運之後可以開始向主辦機構收取污水處理費用,在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的「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投資契約範本」中,已經要求民間機構必須委託「品質及安全管理監督機構」進行BOT計畫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品管、品管工作,而履約管理團隊除了協助監督管理主辦機關進行對民間機構與其所委託的品質及安全管理監督機構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依據契約進行履約管理程序規劃與各階段履約管理要項擬定,提供主辦機關即時的財務、法務、工程等專業諮詢服務,以及在執行合約面臨問題時,協助主辦機關克服各階段重要履約議題與困難。
因此,在簽訂契約之後,主辦機關面對長達數十年契約執行時間、執行層面繁複的促參專案,如何讓人力有限的主辦機關有效管理契約與推動專案執行,並讓促參案件的公共效益政策目的彰顯,導入與建構有效的履約管理機制,將是促參案件成功關鍵要素之一。
* 郭曉茹、林宜蓁 Taiwan News 2008/04/29
履約管理 BOT案成功關鍵
污水下水道是一個都市文明與進步的表徵,是現代化都市不可或缺之公共設施之一,其功能在收集及處理都市污水,改善與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並確保良好水源水質。目前世界各國均將污水下水道建設視為國家基礎建設之重要指標和國家重要的施政工作。
政府現階段政策目標是在二○一○年將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提升至二二.一%。興建污水下水道建設所需費用非常龐大,每提升一%的用戶接管率,政府就必需投入三億美元,只靠政府力量是絕對無法於預定時間內達成目標,因此需要引入促參模式來達成目標。
在台灣,任何正式的合作關係都需要依賴合約與法律來進行規範,促參案件也是如此,主辦機關藉由契約進行監督管理促參案件之規劃、興建與營運的進度與品質。在執行促參案件的履約管理時,政府部門過度的監督管理,勢必降低民間機構的創意、彈性與效率。因此,政府的監督管理方式必須盡可能的單純化,且將民間機構視為合作伙伴,避免複雜的程序與作業,或造成政府與民間額外的負擔。
促參案件涉及工程、財務及法律等許多層面,計畫執行也須協調許多關係參與者,主辦機關如何依據投資契約監督民間機構之興建與營運,確保計畫執行能符合社會大眾之公共利益,將是促參案件的成敗關鍵之一;再者,長達數十年的履約過程中,主辦機關、民間機構及與其他利害關係者可能面臨許多無法預測的變化與問題,甚至影響專案執行,這些都是當前促參案件履約階段所可能面臨的挑戰與課題。此時,需要具備專業技能之履約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顧問團隊,針對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所簽定的開發經營契約,建立整體管理制度,且協助進行查核與監督管理工作,以確保民間機構確實履行合約。另外,履約管理團隊在執行管理過程中,除執行契約要求項目與條件外,亦必須在契約執行有變動時,運用有系統、有效率的方式提供主辦機關各項專業建議與協助,在兼顧與維護契約之甲乙雙方權益考量下,達成契約履行風險最小化、契約履行效益最大化之目標。
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專案,特許期間為三十五年,民間機構於營運之後可以開始向主辦機構收取污水處理費用,在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的「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投資契約範本」中,已經要求民間機構必須委託「品質及安全管理監督機構」進行BOT計畫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品管、品管工作,而履約管理團隊除了協助監督管理主辦機關進行對民間機構與其所委託的品質及安全管理監督機構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依據契約進行履約管理程序規劃與各階段履約管理要項擬定,提供主辦機關即時的財務、法務、工程等專業諮詢服務,以及在執行合約面臨問題時,協助主辦機關克服各階段重要履約議題與困難。
因此,在簽訂契約之後,主辦機關面對長達數十年契約執行時間、執行層面繁複的促參專案,如何讓人力有限的主辦機關有效管理契約與推動專案執行,並讓促參案件的公共效益政策目的彰顯,導入與建構有效的履約管理機制,將是促參案件成功關鍵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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