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5 22:25:33台北光點

施部長講法》財務槓桿操作 投資?投機?

* 台灣法務部
* 記者徐谷楨採訪整理


發現「槓桿原理」的物理大師阿基米德說:「給我一個支點,我就可以舉起整個地球!」這種以小搏大的觀念被運用到現代財務處理領域,就是期待以錢滾錢的方法,讓錢達到最大邊際效益,以獲得高於成本數倍的報酬率。

以小搏大 獲利高風險也高

像民間流行的互助會、民間借款,就是一種槓桿原理具體而微的方式;類似的,也有信用卡持卡人藉著以卡養卡,籌措資金;買股票的人也會融資、融券。

只是,如果那一根平衡槓桿斷掉,就會陷入危機;所以,就有倒會、倒債、變成卡奴、套牢、斷頭…等情形發生。如果金錢較多或情節較大時,訴訟案件也隨「貸」而來,被控告詐欺、民事上也被求償。

近來,由於股票市場活絡,常見股票融資或融券,加上新興金融商品增加,比如權證、選擇權、期貨、遠期契約、外匯保證金交易等等類型,交易方式都是「小本金搏大利益」,不需要全額交割,只要繳小額保證金或權利金,股票融資或融券,但實際上獲利不如一般預期,很多人因此套牢。

而且,有部分期貨交易只是個人和廠商之間的對賭,等到個人覺悟時,已經一場空;此外,外匯保證金交易雖然可以規避匯率風險,但大多數是買空賣空。

過分運用 雙掏空資產工具

有企業界喜歡衍生性金融商品,因為可以用低廉的價格取得避險工具,但屬於高度財務槓桿操作結構,所以價值波動很大。

公司高度使用財務槓桿,獲益固然豐富,但過分擴張信用,往往加速企業財務的惡化,讓有心者使它變成掏空公司資產的「利器」。

典型的例子是,公司欲靈活運用資金,透過交叉持股成立多家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操盤拉高股價後,再由母公司背書向銀行借款,同時又現金增資,一手從股市獲利,一手掏空小股東,然後用這個業外收益美化帳面,再繼續拉抬股價,期間透過非常規交易利益輸送,掏空公司資產。

資訊揭露 掌握公司真實面

近年,便發生許多類似的企業掏空弊案,除了涉嫌的背信罪,還有財報不實、偽造文書以及利益輸送的非常規交易、炒作股價、詐欺罪、股東沒有實際繳股款等刑法、證券交易法和公司法所規定的法律責任。

一般人考量運用財務桿槓前,應先問自己是要投機還是投資?至於企業,既然是以小搏大,危險性就高,當財務逐漸轉弱時,可以預期公司將陷入周轉不靈或大量倒債的局面,如果還是繼續擴大槓桿操作,不免讓人懷疑有詐欺的問題。

財務槓桿操作是兩面刃,用得好可以加速獲利;用不好,就進入牢獄。因應之道,一般認為應該限制企業經營者從事槓桿操作的程度,也要適度揭露相關資訊,讓大眾可以掌握公司的實際狀況,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

(本專欄由法務部長施茂林口述,記者徐谷楨採訪整理,每周二刊登)

【2008/01/1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