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論壇──他並不是我的孩子
這幾天我對某個話題很感興趣,大家應該也都曉得吧!就是一位媽媽帶著兩歲女兒跟團去歐洲玩十天這事件,https://www.facebook.com/klaw1207/posts/2092503494339058
林智群律師2018.04.12臉書的貼文
對這件事情下了最好的註解,寫得真是好!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3644972.A.19A.html
PTT也有這篇貼文發表對這事件的看法大家參考參考,
作者有段是這樣寫的──
……………最可笑的就是那種 "我有跟你們道歉,也謝謝你們,所以你們就該承受十幾天的哭鬧。" 那種態度 我知會你了 所以你再有意見,就是你的不對了 就好像說,我跟老婆說,我晚上要跟別的女生去吃飯 我跟妳說了,誠實的知會了,所以有情緒反應,就是老婆自己該檢討……………
話說有回去銀行坐在等候區等叫號時有位婦人往我旁邊的位置坐了下去,她手上抱的……小狗就放下來到處晃,老實說我不愛親近小狗小貓,大概是小時候被狗嚇過對寵物有恐懼,我雖不喜歡但只要不犯我我不會有意見,怎知這小狗就在我腳邊蹭?!蹭不夠還攤上我的膝蓋,可能牠的主人以為牠的小狗全世界最可愛所有人都會稱讚牠的撒嬌,我不跟主人反映我是對著小狗說:「不可以這麼沒規矩!」那主人自覺無趣才悻悻然地抱走小狗………
逛街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也是這樣,很多家長放任孩子干擾前後左右的人,覺得全世界自己的孩子最可愛,所以別人都會想逗他的孩子玩,也不管孩子是否沒規矩還是打擾到其他人,別人不喜歡小孩就說別人沒愛心,令人翻白眼!
在父母的眼中當然是自己的孩子最可愛呀!所以,是「自己的眼中」嘛!別人會不會也這麼覺得你的孩子可愛就要看你的孩子的表現了,不管是孩子、寵物表現出來的行為不好的話跟你沒交情、沒感情誰會喜歡哪?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好嗎?沒規矩的孩子與寵物任誰都不會喜歡的好嗎?
很多婆婆也是這樣,覺得只有自己的孩子最可愛,但媳婦愛的也只有跟她結婚的那個男人,媳婦對她愛的男人或許愛得盲目愛得義無反顧,也或許會對他愛屋及烏的對他的家人好,但可以看在老公的面子上對老公的家人好,並不代表就有辦法「喜歡」他的家人,如果他的家人表現不好還要叫媳婦去「喜歡」這票人,這不叫變態那甚麼才叫變態?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sister/post/1366761905
婆媳論壇──把這個「家」交給你
我在寫這篇的時候其實還是想不明白婆婆想要「丟給」……啊!「交給」媳婦的到底是甚麼?到底有多少?上回停車位那件事情之後我又想起老爺媽對他寶貝老大的那些行為種種突然有點想法………
複習一下「西瓜事件」就婚前住婆家那個月打掃和晚餐是我負責的,工作回來的婆婆把西瓜放在門口,大家都吃飽了但晚餐晚吃的我還在用餐,然後老大把西瓜從門口拿到工作累了的老爺媽面前說要吃西瓜,老爺媽看看自己的女兒又看看我老公接著發話要還在吃飯的我去切西瓜………因為剛下來南部我還在找工作,待業的時候我住在這裡我願意負責打掃與晚餐,晚餐雖是我的責任範圍,但並不表示關於廚房的事情都是我的事情吧!就算在我家,三餐時間之外,家人有個別需求,比如想泡麵吃想吃水果難道非我去做不可?孩子還小當然另當別論,但就算孩子小需要大人做,難道一定要媽媽做爸爸不可以做?就算是餐廳都有營業時間更何況我又不是便利商店隨時待命喔?難道是欠你的嗎?
我覺得老爺媽一直都在試圖灌輸我她的意志,她要媳婦伺候她的孩子像她寵慣她的孩子那般的對待著,想把這個家交給媳婦的除了工作還有規矩以及貫徹主人的意志與命令,可我又不是妳的員工而妳對我也沒付出甚麼,為何我要接這些燙手山芋?想要人家接下妳的工作是憑甚麼?他是妳的孩子又不是我的孩子為何要交給我?若是想要讓我當自己的孩子對待的話,也不會是老爺媽的那套,我為何要慣人?我的孩子我都不慣了為何要慣妳的孩子?更何況慣之適足以害之,不懂嗎?
就像那些自以為自己的寵物和孩子很可愛的人一樣,一面之緣的話或許會應付你忍你,但若要與人來往除非自己本身是可愛的要不然人家怎麼可能喜歡你?老爺媽根本不曉得自己的盲點在哪裡?她認不清現實與看不清自己的孩子,現實就是這個時代不是她以前的那種年代,不可以任意對待媳婦,要看清自己的孩子是怎樣的人,而不是即便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怎樣的擺爛還要別人都來忍受他,要其他人隱忍配合來成全妳所認為的那種一家和樂,只有妳和妳的孩子高興但其他人不高興的那種假象,這是不公道也是不可能的!
我當然能理解當母親的總希望別人對她的孩子好,可是別人不可能平白的對你的孩子好,與其要求別人對你的孩子好不如是教好自己的孩子讓別人喜歡他來對他好,如果妳的孩子真的讓人疼不入心,妳該做的或許是對妳的媳婦好,讓妳的媳婦看在妳的面子上願意多少包容妳的孩子(媳婦的老公之外的婆婆的其他孩子)但如果婆婆或婆婆的孩子太過分的話媳婦也不會願意包容這些的,因為沒有意義呀!感情、相處、對待這種事情如果不是愛情那種沒有理由,通常都是先是禮貌再來是投鼠忌器最後只剩良心,也就是剛開始會基於人與人來往的禮貌來與人為善相處,如果這人讓人喜歡不了,也會看在老公的面子上不跟他計較,但若這人讓人忍無可忍連老公的面子都顧不上的令人想逃,我能做的也只是摸著我的良心對待你以不違背法律為原則,其他多的就沒有了!
聽有些人說他的媽媽生前有交代以後兄弟姊妹們可別散了,長輩以為遺言就是保證書嗎?再者,勉強大家的意願的聚在一起就真的是件好事嗎?有些關係是連結他們的那個人離開之後就不會再繼續下去的,如果擔心害怕這個該想的是幫助大家關係更好而不是去勉強人去配合這些,但其實喔!人應該要看開點,緣分與感情是無法強求的,只要大家各自都過得好並不一定非要多親密的,雖說是從自己肚皮出生的孩子,可生得了孩子的身卻管不了孩子的心,同樣從一個肚子生出來的孩子們也不可能每個都一樣都處得來,我們能做的也只有好好對待順其自然,這樣做都來不及了,怎知老爺媽還總是竭盡破壞之能事,竟還妄想能得到好結果,越想這樣越做卻越是壞事,所以我一直覺得老爺媽就是「北風與太陽」裡的北風,越想這樣,越用力,卻越是得不到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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