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紀錄──已經很好了?!
之前上台北在車站排隊買了起司蛋糕,回來拿了一盒給剛結婚的朋友,緣分真的好奇妙,她婚後與公婆同住這麼巧婆家就在我家後巷而已,拿給她的時候我問她這蛋糕要冰方便嗎?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不是很方便,沒關係啦!同住在一起也是需要互相適應,我個人雖然對住婆家有恐懼但我還是祝福她可以生活得如魚得水。
想到這位好友我便想起我的老同學,我曾經告訴我的好友關於我的老同學的經驗,因為他們的婆婆都說過同樣的話──「以後嫁過來不用煮飯!」我的老同學天真的相信了,結果就是後來婆婆到處去說媳婦很敢這樣說就真的都不煮飯,所以我拿這例子跟好友提醒,有時候不要太過「天真」,也是要觀察看看婆婆真正的意思是甚麼,畢竟每個人的認知都不同呀!
其實我自己也因為太過天真的認知而感到挫折,我誤以為是公平的對待或特殊的待遇或是愛卻被認為是白目,好比婆婆來我家開明的說早餐不用準備因為早餐店就在隔壁這種話,我天真的相信是因為我認為大家把話說開了我也問了更何況這又沒甚麼,但還是吃了悶虧,婆婆還是免不了抱怨媳婦「真的」相信了?沒有親自做早餐給婆婆吃只要去買而已,只是嘴上說說試試妳眼色好不好妳還真的不起來張羅?我覺得就在隔壁去買一下不是很遠也不是手腳不方便有甚麼問題嗎?妳既然這樣說我當然就相信哪!我覺得這很正常可婆婆卻覺得媳婦很敢,不用媳婦親自做早餐已經很好了竟然還不去買?!
認知的差距關鍵在哪裡呢?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婆婆認為的──「已經很好了」這件事情。
「好」指的是甚麼呢?
記得剛回南部住在婆婆家那時婆婆曾經跟我說過她有跟她女兒說不要把衣服丟給我洗,看婆婆的語氣和表情就知道她覺得自己是個好婆婆有跟女兒交代不可以把髒衣服給媳婦洗,可我聽了只覺得──「這種事情不是原本就是這樣了嗎?」我住在這裡我盡我該盡的分工責任但並不包括洗這家人的衣服吧?我又不是佣人?你們的衣服原本是誰洗的就該是誰洗,這跟我有甚麼關係?我倒認為婆婆該教的是這個家的家事不可以都丟給媳婦做才對吧?可是婆婆卻會為了她女兒洗碗是「幫」了我而酸我?!
我會對自己的孩子說我們家算小康,在現在這種社會環境中已經算很好了,我會這樣說是希望孩子要惜福,看看別人想想自己,珍惜我們現在有的比別人好很多要懂得感謝。不過婆婆在跟我說「已經很好」的感覺跟我和自己孩子說的「已經很好」不知怎地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我說的是「我們」要珍惜,可婆婆說的卻是「妳」不知好歹,差別在哪裡呢?
我們對孩子的付出是無私的,資源共享的,可是婆婆願意給的就都是「恩賜」給你是人情不給是道理,這我是懂的,不過就是有時婆婆認為的「好」實際上只是「原本就該是這樣」的東西,可是她卻會認為這是禮物,這種認知上的差距總讓我感覺是階級與差別待遇!
比如說呢?就像婆婆說稱呼婆家親戚不用降一輩也就是不需要跟著孩子叫人,我有聽過這種說法可我從來未曾認為我需要如此卑微………嗯……婆婆這樣說我並沒有多心解讀,不過婆婆認為的這些她認為的釋出善意對我來說真的是無感就是了!這也算是一種不知好歹嗎?我不知道,我會這樣想,這就是所謂認知上的落差以及價值觀的差異,我根本覺得這些都只是應該的但婆婆有時卻會認為是給了甚麼好處還要以此來討人情,好比其實應該要怎樣又怎樣的可她沒有要我這樣覺得這樣對我算優待要我領情,老實說我只會感到莫名其妙!
可能是這樣吧?不管婆婆以前有沒有被他人這樣對待過,只要她的觀念裡是怎樣認定的她就覺得她的媳婦該是怎樣的,她或許真的有想要對媳婦「好」可是她不知道她所認為的「好」其實只是對他人基本的尊重而已,還有就是,有些她會對其他人基本的尊重卻不會用在媳婦身上,比如尊重媳婦的隱私還有媳婦的意願以及媳婦的自尊和人格。
老實說我到現在還是不真正了解婆婆心裡在想甚麼?她憑甚麼覺得自己是凌駕於媳婦之上的?不知道是哪裡來的自信?她不知道她氣勢凌人這些年實際上是我「不願意計較」的,就像一直挑釁他人認為人家打不過她其實人家只是看在老公的面子上不願意出手傷她,直到人家忍不住出手自衛才發現人家只是「讓」她而不是打不過她的。
我想想自己從前是真的願意好好對待婆婆的,但是我希望可以維護自己的自尊、保護自己的孩子我也需要被愛,我無法一直接受傷害和被剝奪我不願拿出去交換婆婆的歡心的我需要保留給自己的東西,不過很可惜的就是我的死心不到婆婆的覺悟便不會來,就像黑夜不走白天不會來一樣,婆婆就是等要等到我不再理會才會發現自己的斤兩,一定要這樣嗎?我的感覺是我們沒有緣分啦!因為真正接納一個人會設身處地為她想之外還會進一步想著怎樣可以讓她高興?如何能讓我們相處得融洽?而不是怎樣將她壓落底乖乖被差遣,如有不從就應該怎樣對付、綑綁還有刁難讓她知道應該聽話,那些手段是拿來對付仇家的。
到現在對任何關係我的感覺只是願意就盡心、不願意也別勉強更別故意作對,這種年代了不要再妄想有那種不勞而獲的關係,任何關係都是要靠有心來維持的,更不是一廂情願的付出與一味剝奪可以維持的。婆媳關係對某些人而言不應該當成是家人關係在經營,因為就算是家人也有不被公平對待也不討人喜歡的孩子更何況不是從自己肚皮出來的那個女人?我是覺得以前的自己太過天真是白目了!應該不是天真的相信人性而是認清人性,對於自己認為應該但她人覺得是恩賜的事情要有辨別和處理的能力,也讓對方知道這本來就是應該的才不會被認為是白目而厭惡。
其實呀!我沉痛的覺悟是無論任何關係都如同男女關係一樣,只要你是工具人就不要奢望會被愛,如果對方是因為你的付出才需要你也會因為你不付出而不要你,如果沒有喜歡只會被討厭,所以問題是在我這個人,關係或許可以因為我的努力而維持,但是感情卻不會因此而來,是我想錯了!關係和感情是兩碼子事,感情既然不存在這段關係裡,也好!離開也會簡單些,我除了有覺悟更有體悟,不只有想法也知道付諸行動,我覺得這些心情轉折和成長可以讓我對未來自己的角色和處事有很多提醒與警惕,換個角度想就是,有人錯給你看你就知道甚麼錯不得、甚麼要不得、甚麼說不得?你會知道那後果有多可怕。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前我們都很愚昧,不過失去了一段關係讓婆媳倆都得到成長了,儘管不在同一條路上了,也算是有收穫了!我對她真的只有祝福,現在的她我覺得過得不錯,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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