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5 12:48:29十五姊姊

媳婦紀錄--鳩佔鵲巢趕廟公

 

每次聽老公說起這段往事我都會覺得怎麼會有這種人?當初為了幫叔叔結婚,已經過世的公公那時候出錢出力幫自己的弟弟結婚,剛結婚的叔叔沒有能力搬出去,所以結婚後就跟爺爺奶奶與公公他們一家住在一起,善良的公公甚至把自己睡在二樓的臥房讓給弟弟當新房,自己和老婆往上移一個樓層去睡,三樓又悶又熱,婆婆常常抱怨睡得不好,孩子們也要睡那個會漏水的房間。

 

叔叔嬸嬸都是高貴的公務人員,我公公婆婆卻是辛苦的每天出門做生意,家務事奶奶做的,早上我婆婆做孩子的便當會順便做上叔叔夫妻的,因為同住一起,總不可能只做自己孩子的卻不給其他家人做吧?可是這心意,嬸嬸似乎無感。嬸嬸可能自覺住得很委屈吧!所以她很討厭這個家的人,尤其是奶奶,嬸嬸的婆婆,也不曉得婆媳間有甚麼深仇大恨,嬸嬸討厭極了奶奶。

 

住在這個家的嬸嬸覺得大家的碗混著用很不衛生,於是要求每個人在自己的碗上寫名字,我心想,又不是小朋友或者學校團體這麼大需要寫名字,這是個家,如果真要分別的話,需要這樣分的人大可幫每個人買不同的碗專屬,要不然就自己用不同的碗專用,為什麼要為了妳一個人的需求搞得這個家像宿舍似的?婆婆常說起如果有人到家裡送東西要收錢,嬸嬸還要對方去跟大嫂夫妻也就是我公婆收,婆婆想起這些事情總是忿忿不平,為什麼住在這個家也用這些東西的人有能力付也應該付的人卻不付這錢?

 

這樣住了十年之後,是我婆婆先投降的,他們放棄了自己的房子而另外去買房子住,因為婆婆實在受不了這種折磨,但在這其中折磨其他家人的人卻得到勝利,因為她的容忍力比妳還強,她敢這樣對其他人可是其他人並不敢也這樣對她,所以不敢的人就輸了,退出之後,這個家也因為爺爺奶奶和其他不相干的親戚的吵鬧,到最後,這房子成了嬸嬸叔叔的了。

 

同樣的模式也拷貝下來發生在我婆婆的媳婦身上,比我晚嫁進來這個家的妯娌,她一進門也想把她要的那模式套在這個家裡,我不知道妳的觀念和以前妳的家都是怎樣處理事情的,但是來到一個新的環境,難道不用尊重這個家的人嗎?她一嫁進來就要我跟隨她的腳步,問我們家賺多少錢?要我們包一樣數目的紅包?說我們如果不這麼做會被親戚說話,我很納悶的是,親戚們要如何得知我們包多少錢?再說我又不怕別人說閒話,要不然要怎樣?咬我嗎?小姑結婚嫁妝照我和小姑從前約定的買了洗衣機,我的妯娌很不高興說我為什麼沒有跟她商量?婆婆給了小姑多少嫁妝我的妯娌也不高興,覺得婆婆給了太多,專程找四下無人的機會跟我咬耳朵,我的回答只是這又不干我們的事,婆婆的錢要給她女兒我們有甚麼資格說話?我後來想:好理家在我沒說甚麼,要不然她會到處去說這些都是我說的吧?

 

我的妯娌覺得她所說的人家要遵循,可是這個家需要她配合的她並不認為她需要遵循,就像清明節她從不曾去公公墳上掃墓過,年節該下來圍爐她覺得不需要,自己在這個家該盡的本分她也不覺得那是她的工作。最奇怪的是她以大嫂身分自居,可是我真的從不覺得她有大嫂的風範,弟弟妹妹回來也不見她來招呼,有時候進門見大家都在她也不會理人,因為她覺得她只要身體或者心裏不舒服就不需要理人,我不曉得耶!我只覺得她的邏輯跟一般人都不一樣,可她又偏偏要把她的邏輯硬套進這個家裡,而這些邏輯都是對她個人有利而已,這是一個家,這裡有很多家人,為什麼妳要別人遵循的都是對妳自己有利的部分?妳是誰?妳又做了甚麼讓這個家的所有人有必要這樣處處讓妳、依著妳?憑甚麼?

 

我曉得每個人的觀念都不一樣,可是遇到那種思想邏輯和觀念跟一般人差太多的人,尤其她又總是以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她人的時候,我很想問她:在妳這樣做的時候,有沒有尊重過這個家的其他人?

 

就像嬸嬸要求其他人在碗上寫名字一樣,妳為什麼要這樣對待這個家的人呢?其實其他人也明白,嬸嬸是覺得這個家和這個家的人很髒,可是這個家給妳住又幫妳出了很多生活費,婆婆和大嫂也都讓著妳,妳又沒本事搬出去,孩子給老人家帶不花錢還不知感恩?做人真的可以這樣嗎?常常聽我婆婆說起以前總覺得很氣憤,她總說嬸嬸看不起他們這些沒讀過甚麼書的婆家人,嬸嬸覺得自己很高尚,可是婆婆常說她只乾淨自己那一張嘴,我看他們現在互動的樣子也覺得可悲,嬸嬸至今仍是一貫的愛理不理人,有啦!妳如果有錢或者有勢些,或許她會對你多看兩眼啦!

 

為什麼要這樣?我覺得這樣的姻親關係好可悲,別人到底負了妳甚麼妳要這樣對他們?嫁給這個人或者住進這個家或許妳很不得已,可是別人說不定比你更不得已哪!為什麼要用這些行為凌遲這個家的其他人?其實婚姻是妳的選擇,婚姻裡的很多不得已也是自己的選擇如此得去面對的,但是人要明理,那些妳覺得讓妳痛苦的人,他們有對妳做了甚麼嗎?

 

就像嬸嬸吧!她覺得這個家很擁擠,可是其他人卻是因為妳而感到更擁擠,妳覺得自己很不得已,別人難道就覺得很舒坦嗎?就像我的妯娌,只憑自己所想的別人做甚麼都該跟妳商量,妳有沒有反問自己我有做了甚麼值得人家尊敬的事情嗎?在她說這些的時候都不是商量的意思而是規定,可是別人為什麼得要以妳的規定去走呢?而且這些通常都是從她的利益出發的規定,在這樣說之前難道沒有問問自己,這樣說對其他人又公道嗎?

 

我很討厭這樣女人,她常常會為了自己的不順遂、不如意怪罪於其他人,但總不會想想自己,妳覺得很痛苦,可是妳給別人的痛苦有沒有更多?別人有沒有更無辜?就像婆婆的孩子,為了成全叔叔嬸嬸,大家都要忍受原本他們不需要忍受的,一樣都是人家的媽媽,妳難道不能夠體會別人孩子的媽媽的不捨嗎?

 

嫁到一個新環境,應該是去融入還有化解,不是我要怎樣這個家就該配合我,當在不如自己意的時候又去怪東怪西,如果真不滿意的話,搬出去就是了!何必覺得自己有多委屈、有多委屈?住得不痛快原本就有礙精神健康,可是,這個房子是別人的,妳總沒有立場要其他人搬出去吧?搬不出去卻又把自己這些無能為力賴說是都是別人的過錯,會生活得這樣悲慘都是別人造成的,真的很想問妳:妳是甚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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