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3 18:27:26周利妠(伯軒媽媽)

珍惜平凡而美好的


 
親愛的朋友們:

歷經一個多月的天人交戰,我必須宣告停止籌組行人優先協會了,有幾個因素促成這個艱難的決定。

1.交通問題確實有不少的門檻,過去半年縱然歷經媒體密集曝光,歸納起來,網路上回應者仍以交通工作者、被害者或家屬、僑胞或留學生這三大類型的人居多數。我願意阿Q的激勵自己,假以時日,播撒的種子某一天可能會在某個角落發芽茁壯。

2.伯軒的官司最近判決確定了,我與律師長談之後有一個令人驚異的新發現。雖然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可是在實務上,由於絕大部分的車禍都有一個所謂的肇事者,因此被害人極少對不良的交通設施提出國家賠償。更由於國家賠償是民事訴訟的一部份,被害人若想提出國家賠償,必須將政府與肇事者一起列為共同被告,如此一來只是徒增被害人求償的困難度。我曾經夢想藉由成立協會,協助車禍受害者打國家賠償官司督促政府改善交通設施,這個構想實務上難以兌現。

3.籌組協會六個月,十分汗顏,發現的問題與被解決的問題不成比例。台北市跨局處溝通與協調的機制甚差,縱使行政院工程會介入督導成效也十分有限,果真應驗了國內某知名交通專家事先對台北市政府的預言:「除非馬英九震怒,否則問題難以解決。」

最關鍵的因素,家父前年年底驟世,我原以為時間會是最好的醫藥,然而我顯然估算錯了,家母的身心狀況始終讓我放心不下。細思量能陪伴風燭殘年的老媽歲月不算多,我卻因為義憤填膺,而賦予自己一個超級的任務籌組行人優先協會,午夜夢迴甚難說服自己。

歲月不饒人,平凡而美好的稍縱即逝,把握需及時。

伯軒媽媽敬啟
壁虎 2009-08-10 12:47:45

只要您能夠繼續維持這些部落格,我相信還是有力量在的,畢竟現在網路的力量實在很大~

利妠 2009-05-11 22:59:18

維讓:

我已經寄信到你的信箱請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