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0 16:14:01紫玉藍鑽(浪漫之心)
民主、人權、自由,難道是為了保護壞人而立的嗎?
當今的法官與執政環境,已經無法公正判斷是非,
女性只能人人自危,不要在縱容那些腦殘法官!
我沒辦法忍受家人受到性侵傷害,而接受法官判性侵
犯無罪嗎?
傷害人的一次都不應該被原諒。
台灣司法不可信賴不可靠,現在幾乎都是腦殘執法,這個社會已經嚴重病態了!繳稅不是為了養那些幫助為非作歹的法官,每天都有可惡的案件發生,誰敢生孩子呢?
尤其是女孩....性侵犯真的真的完全不可饒恕!
傷害他人,一次都不能原諒。犯罪者,憑什麼擁有人權?他自己都不把自己當人看了!! 為什麼還要保護這種渣???
民主、人權、自由,難道是為了保護壞人而立的嗎?那些法官是沒有家人嗎?孩子受到傷害是終身的,孩子的家人也會永遠活在傷害的陰影裡...當一個人的行為都不能自行掌控而做出讓人髮指的行為,又怎能原諒?
司法的判決根本就是鼓勵犯罪,犯人在傷害人之前,有誰給受害者機會?
警察是合法的流氓,法官是合法的惡狼,女孩的安全在哪裡??我真要被法官判決氣死了。
雖然因為網路爭議,本工曾被找去出庭作證,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只能說連巴哈板主都能黑箱作業、官官相護,真正的執法者當然也有可能如此。
下面是清流板主離開巴哈後經營過的論壇,歡迎參考我們最後的活動:
http://www.g8game.tw/board/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39#last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