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30 23:25:06★我是諾希╳×

真的~中國人吃"人"的惡習

根據歷史上吃人的例子統計,吃美女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隻大缸裏,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美女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美女裝在大布袋裏,放進大鍋裏煮;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兩隻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

歷史上吃人的人還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北宋靖康元年(西元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元朝末年,天下動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們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

翻開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在書的夾縫裏,我們真可以找到許多吃美女的記載!我們按照吃美女的原因不同,分類記載如下:

一、在遭逢大饑荒的年頭會出現吃美女的慘象。
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的士兵的屍體。但張巡殺死愛妾、把美女熬成肉湯,犒賞多日無食可進的士兵,以此作堅固軍心的手段,使得睢陽不但得以保全,甚至還能夠反敗為勝故事,倒的的確確是一個有案可稽的歷史真實。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甚至還在一定程度上,還被傳為精忠報國的千古佳話。

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不能打仗、不能幹重體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美女自然首當其衝地成為受害者。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佔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美女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賭富,都想佔上風,彼此設宴相請,都千方百計誇耀奢華,以超過對方為滿足。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他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美女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美女一頓,命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美女被整個放在大蒸籠裏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裏,她的臉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錦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賓客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

施州刺史獨孤莊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吃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

後漢蔡王劉信是一個極端殘忍的傢夥,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她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老婆的肉。被零割的美女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

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勳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因為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後來他因橫行不法,獲罪被貶,怏怏不樂,產生變態心理,專門以生割奴婢的身體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女作奴僕,稍不如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趙炅繼位後,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于洛陽。
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讚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女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三、相信左道邪術以吃美女肉來治療某種疾病。

南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告發,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僅流放到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沒有得到懲罰。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腦髓可以治病。明代萬曆時,朝廷派到福建的高姓抽稅太監本是被閹割的人,有人告訴他生取童男童女腦髓和藥一起服用,可以使陰莖重新長出來,恢復性功能,於是,他就攫取民間少女和小兒,吸食腦漿,致使稅監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纍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