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3 12:12:58茹鷁

這$$ 怎麼要回來

前年9月 收到催繳房稅通知
納稅義務人不認得 地址是我家 課稅標地在別處
怪了 那房子是我們的嗎
問另一半 說不用理它
但過數日 又來一封 紅條還貼在門上
詭異
另一半有外遇嗎
去那地點參觀一下嗎


還是在第二次期限前去繳了
那天還挺折騰的
第一 認為到稅捐處處理就對了
結果不是 說交錢的事得到銀行辦
到了銀行 說這逾期罰款算下來好幾千
可以回稅捐處在"繳費期間因故改訂至某月某日"處
蓋個當天的日期章就可免罰款
這章當然要去蓋的 開玩笑
於是把掏出的錢收進包包回稅捐處蓋章去
等再走回銀行時 咦 $$怎麼不見了 死找活找就是不見蹤影
再次一路走回稅捐處找怕是剛才掉在那兒



土著臉再到銀行問 還是說沒人撿到
認了 另拿一筆來付吧



這當中還有插花電話二姊說她到了
只好請她在車站多等一會兒
你知道 這老街公車是不走的 也沒taxi
就只能這麼來來回回的走
辦完事再一路走到車站接人
正港"金拍命"

事後跟另一半說我(A)去繳過了 要不然逾期就糟糕(儼然那房子是我們的)
嘿 他(B)居然說不是跟你說不要理它嗎
A: "但是又寄第二次催繳通知啊 你知道怎麼回事嗎"
B: "我哪知道怎麼回事"
A: "那看是要怎麼去退回來"
B: "繳了就繳了 你錢多嘛"

一肚子氣

再過一段時間提起再問
B才說是朋友賣房子用他的名字
可惡 明明知道怎麼回事 不跟我說清楚
莫名其妙 語焉不詳的人 有問題
難道只是可以讓朋友因此省什麼稅嗎
他省稅然後我來繳

莫名其妙


真教人無安全感極了
可惡

我太好騙了嗎
真可悲

前年的事 這$..... 要得回來嗎
寄存證信函去"那地點"跟該"納稅義務人"索討嗎
不妨試試看








2010/10/15補記 :
至今懸而未決
倒是循址去了那大宅府第
不敢按門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