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的魔咒。
跟過N個人討論,大家一致認為,
『三個月』是一個很難跨過的關卡;
『三個月』有多長呢?
三個月從曖昧到交往、從熱戀到分開,
難道感情生命平均週期就三個月?
所謂天長地久可能就只是區區90天而已??

W君剛結束一段,
馬上又認識了一個韓國裔的ABC,
很快地就相互吸引,
沒想到下場跟前一段類似,
覺得對方難以溝通、也拒絕溝通,
在長痛不如短痛之下,
只好提出分手,
兩段感情都在三個月之內夭折!
我很認同W君的「兩個人不開心就不該再勉強下去」的理論;
兩個人在一起『開心第一』沒錯!『不該勉強』也對!!
只不過,
開心是有多不開心?勉強又是勉強到什麼地步??
聽了朋友的陳述之後,
不禁也開始思索起自己的感情經歷,
我是不是也會常常感到不開心?
為什麼要繼續忍受下去?
難道不會有更好的人嗎??
如果相處不到三個月,
或許我也會馬上抽身,
但是經過了一段更長時間的相處與磨合,
或許就沒辦法動不動把『分手』放在嘴邊了,
因為『分手』兩個字,
是不能夠隨便能拿來當作脅迫對方屈服、或是刺探忠誠的武器;
就算是一時氣話,拿出來嚷嚷久了,
對感情不是溝通,而是磨損;
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有很多美美角角,
原本不同世界的人,要如何馬上融入呢?
如果不能『馬上』,就可能需要多一些時間跟容忍,
而時間跟容忍的限度,就端看自己心中的那把尺:
值得?還是不值得?!
說白一點,
夠喜歡一個人,就願意忍受越多越久,
就算念在舊情,也會想多堅持一點點,
只要雙方都有誠意,給彼此多一些空間跟時間,
很多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的。
至於會不會再遇到更好的人,
我倒比較在乎,對方是不是『適合』自己的人;
前陣子跟愛德華也聊到,
我們是真的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領悟到:
有時候喜歡上的人,常常都不是適合自己的人,
所以只好在『喜歡』跟『適合』之間拉扯;
我也相信比眼前更好的人一定還有很多很多,
但就像漂亮的衣服一樣,
未必有自己的SIZE,更未必穿在身上就會好看;
這次W君立馬提出分手,
或許心中的OS就是:『老娘又不是沒人要』,
所以才能如此當機立斷,
不願忍耐,也不願讓步,
準備投入另一片海闊天空。

W君說:
「跟一個常讓自己陷入低潮的人在一起是何苦?」
沒錯!可是真的沒有解決的餘地了嗎?
而初相見的地轉天旋,再也起不了任何作用了嗎?
當時好不容易找到想到的,
怎麼現在就可以說不要就不要了??
還是三個月就是最長的保存期限了,
是很難破除的魔咒…
快19歲,
從沒交過,喜歡過2個人 也是唯一的2個人。
1個異男,愛上了又該怎麼辦?
沒話說不怨人,一相情願單戀一年半,直到上了大學開始上班每天工作到忘我,才能漸漸淡忘~
1個同男,要說比起喜歡更貼切一點形容是"在乎",但他還愛著的卻是以分手4個月的前B...
任何的安慰鼓勵打氣都沒有用,他放不了就是放不了;我很愛他但這愛好累。
我覺得,如果可以跟喜歡的人再一起,那大概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吧~
而『分手』更不是能夠輕易掛在嘴邊的兩個字
也曾是19歲沒談過戀愛的我那時的夢想,
經歷了一些人一些事之後,
難免令人灰心,可是那樣的信念卻從未放棄過,
有時候甚至不確定眼前這個人是不是就是那"對的人"~~
可是戀愛會讓人長大成熟,哪怕每次只有一點點,
都是值得紀念的過程,無論結果是好是壞,
卻讓我學會了一件事:那就是珍惜!!
你還小,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去體驗,
也許過程不盡人意,但一定可以找到你要的^^ 2012-03-12 2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