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7 00:31:04Taki

我們之間「無法化解的歧異」。

男星羅素布蘭德表示:

他跟凱蒂佩芮離婚的理由是兩人有「無法化解的歧異」,

但還是愛她!!

 

 

「我覺得應該彼此冷靜一下!」(冷靜其實是冷掉~~)

 

 

「我覺得我們不適合...」(不適合幹嘛還要在一起那麼久才說??)

 

 

「我對你沒有感覺了。」(啊你又懂得感覺是個屁了!!)

 

 

 

 

 

 

跟朋友E君在APP聊到他與新男友的感情近況,

說可能沒辦法維持下去了,

除了個性上還有待磨合之外,

其中一個原因,是工作的緣故,

兩個人的時間很難逗在一起;

而重點是,

E君覺得自己還『不夠愛』到可以為對方犧牲或改變什麼,

即使對方的外型高大俊俏,

兩個人在照片裡看起來也如此郎才郎貌,

那些優越的外在條件仍然敵不過所謂「無法化解的歧異」!

 

 

而前陣子朋友V君,

跟早在兩年前彼此看對眼的D君,

終於修成正果,

熱戀兩個月之後,

對方的態度在一時間急速降溫,

最後可能只花了兩分鐘或者兩句話,

就將戀情畫下句點。

 

 

不是好不容易才遇見天菜的嗎?

不是好不容易可以在一起的嗎?

 

 

以上兩個例子告訴我們:

「外表」固然是彼此吸引的第一重點,

卻不是維繫感情的萬靈丹;

還有,

分手的理由,

其實只有一個,

那就是「不愛了」,

其它的都像是連續劇裡制式台詞般的藉口,

就算本意是不想傷害對方,才選擇的沉默,

本質一樣是不堪,一樣是傷害。

 

 

 

 

 

 

所以承諾跟屁話,

就像101的煙火一樣

 

 

 

 

 

圖片取材:http://www.cnyes.com/fashion/Content/20120102/kfhw5fcb95tna.shtml

 


 

JOAN 2012-01-09 13:07:43

心有戚戚焉呀
不愛了才是分手的理由

版主回應
如果還有愛
就會為對方多堅持一些些 
多努力一些些~~
2012-01-10 0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