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7 00:31:04Taki
我們之間「無法化解的歧異」。
男星羅素布蘭德表示:
他跟凱蒂佩芮離婚的理由是兩人有「無法化解的歧異」,
但還是愛她!!
「我覺得應該彼此冷靜一下!」(冷靜其實是冷掉~~)
「我覺得我們不適合...」(不適合幹嘛還要在一起那麼久才說??)
「我對你沒有感覺了。」(啊你又懂得感覺是個屁了!!)
跟朋友E君在APP聊到他與新男友的感情近況,
說可能沒辦法維持下去了,
除了個性上還有待磨合之外,
其中一個原因,是工作的緣故,
兩個人的時間很難逗在一起;
而重點是,
E君覺得自己還『不夠愛』到可以為對方犧牲或改變什麼,
即使對方的外型高大俊俏,
兩個人在照片裡看起來也如此郎才郎貌,
那些優越的外在條件仍然敵不過所謂「無法化解的歧異」!
而前陣子朋友V君,
跟早在兩年前彼此看對眼的D君,
終於修成正果,
熱戀兩個月之後,
對方的態度在一時間急速降溫,
最後可能只花了兩分鐘或者兩句話,
就將戀情畫下句點。
不是好不容易才遇見天菜的嗎?
不是好不容易可以在一起的嗎?
以上兩個例子告訴我們:
「外表」固然是彼此吸引的第一重點,
卻不是維繫感情的萬靈丹;
還有,
分手的理由,
其實只有一個,
那就是「不愛了」,
其它的都像是連續劇裡制式台詞般的藉口,
就算本意是不想傷害對方,才選擇的沉默,
本質一樣是不堪,一樣是傷害。
所以承諾跟屁話,
就像101的煙火一樣…
圖片取材:http://www.cnyes.com/fashion/Content/20120102/kfhw5fcb95tn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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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戚戚焉呀
不愛了才是分手的理由
就會為對方多堅持一些些
多努力一些些~~ 2012-01-10 0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