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
A君跟B君在一起起碼超過八年,
當年B君身邊有人,A君活生生將兩人拆散,
經過一番血戰,B君終於順利成為A君的戰利品;
我不知A君當時耍了什麼手段,
但起碼A君是比起元配年輕帥氣多金,糟糠妻自然輸了這盤棋,
當然我也無法理解B君是不是早已變了心,
若兩人之間連『愛』都沒了,元配理所當然不是會有勝算的。
愛情的力量到底有多強大或者多虛弱,
為何終究難敵人心的善變呢?!
就像之前文章裡常常提到,
多麼希望我們都是石頭,
不會動心也就不會變心,
也就不會對誰造成傷害,或者讓自己受傷!
而最新的狀況是,
A君遇見了生命中的第二號真命天子C君,
一個月內便把這件事擺平;
A花了一點點的時間掙扎,以及六位數的『分手費』,
讓B君成全了他們,這難免讓我有些傷懷、備受打擊!
八年多的感情一樣可以輕易被擊垮,
當時滿嘴的愛愛愛其實最後都會變成屁,
那麼現在我們大家是不是玩玩就好,誰也不必對誰認真,
今朝有酒今朝醉不正也皆大歡喜嗎?
A君先前跟我商討這件事的時候,
從我口中聽到了『造孽』兩個字,
我真的確信『老天有眼』這回事:
B君當年跑出去偷吃結識了A而拋棄了元配,
他又怎會料到多年以後自己會變成了被拋棄的對象?!
而今A君的新歡是否又能永保新鮮、永遠被捧在手心呢??
如果我愛的人不愛我了,
其實也沒必要勉強在一起,
但如果還可以得到一筆錢,
反正不拿白不拿,
能夠讓對方消除一些罪惡感也算是好事一樁,
只不過感情若能因此一筆勾銷,
那麼未免也太廉價了些!
而A君為了只認識不到一個月的人,
就義無反顧地拋棄了在一起生活八年的人是否也有風險呢?
人都有追求更好的東西跟幸福的權利,
A君又有什麼錯呢?
這幾年他對B君的仁至義盡我們都知道,
只能說感情就跟人心一樣多變,
沒有規則跟道理可以釐清;
緣分真的盡了,只能見好就收,
安慰自己,成全也是一種美德,
感情債啊!有欠有還,
其實是誰也躲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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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不是分手費,那是給元配的"補償金",元配收下那筆錢後才答應了三人行,另外,是十年,不是八年...十年了..........但C君的加入,除了潤滑了A與B之間年久失修的"窗口",也意外激活了A與B之間幾乎死去的激情,爭奪而來的東西往往才會讓人有種極品的錯覺 ~
那筆費用的名稱才換的吧 ㄏㄏ
其實那筆錢要怎麼說它都無所謂吧
你們心裡有數 能夠3P愉快
我這個朋友能做的
有就只有樂見其成
給予祝福而已^^ 2010-08-24 23:51:42
Taki安安^^~
錢不是萬能..
愛情 不是廉價物品
分手費 就能撫平對方 無形的傷痕嗎?
Taki所言屬實...
但愛情的本質應該只有一種
只是我們都還是會茫然
不知所措
然後犯錯.... 2010-08-24 23:49:07
重點應該不是名稱吧
而是為什麼要用錢來衡量這件事情
這個出發點就不對了啊
接受或不接受怎麼看都很奇怪= =
那是一種補償的做法
雖然金錢不是萬能
卻可以拿來換算成一些東西吧... 2010-08-27 00: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