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8 00:34:35Taki

神 仙眷侶 。

 

算算今天應該是他們飛往南半球的第六天了吧!

 

 

 

 

 

 

上個月去Taki弟家時,

聊到他們即將岀國的事,

說這次的目的地是紐西蘭。

 

「你們要去多久啊?」

 

「大概兩個月左右~

 

啊!我被這個答案嚇到,很好奇這次的行程目的是什麼。

 

後來我得到了三個字:「去避暑」!

 

我想我也只能用四個字行榮他們夫婦倆了,

那就是『神仙眷侶』!!

是的,他們真的是。

 

 

 

 

他們沒有小孩當拖油瓶,

他們的經濟能力也允許,

而且手邊的工作還可以自由安排(自己接case!),

而有這些條件的人又可能對旅行沒興趣或者是守財奴,

他們可以這樣善加利用人生,豐富人生,

真的是件令人稱羨的事啊~~

 

我是看著他們戀愛五年,

中途有一段小插曲還是我一手促成的,

那就是我介紹了離職的女同事給弟弟,

沒想到天雷一時勾動地火,

後來在我的觀察之下,還是覺得現任弟妹比較合適,

於是在努力斡旋之下,Taki弟最後還是做岀了明智的選擇。

 

其實感情是充滿變數而又多麼脆弱的啊!

或許當初如果有不一樣的選擇,

也就會有著不同的人生吧!

兩個對象都是好女孩,也各有所長,

兩個人也都夠喜歡Taki弟,

只是我認為,『適不適合』更是勝出的一大要件,

『喜歡』跟『適合』看似兩件不會衝突的事,

但其中的平衡點還真的是耐人尋味;

跟一個自己比較喜歡的人在一起比較快樂呢?

還是跟一個是適合自己的人比較長久呢??

或許這一道選擇題根本沒有正確答案。

 

 

 

 

 

 

可是我能夠確定的是,

他們的確是『神仙眷侶』,

無論這份幸福會維持多久,

起碼這十年來他們一直如膠似漆,

弟弟的事業一直順利得意,兩個人有錢有閒;

當我知道弟妹常常幫Taki 弟蒐集公仔跟玩具,

以及跟他們一起玩Wil時歡樂的模樣與笑聲,

還有達到共識不生小孩當頂客族這件事看來,

我知道他們是『同心』的,

而這就是他們是真正一對『神仙眷侶』的證據吧~~

 

 

   

暴呆熊 2010-08-05 09:56:33

真好~~
不過看到神仙眷屬
就會想到潘迎紫穿著古裝
吊著鋼絲 蕩來蕩去的樣子=..=

版主回應
畫面還真的挺配的
呵呵
潘迎紫還真的很經典啊
:p
2010-08-06 00:08:43
LULU 2010-08-02 09:35:22

Taki安安^^~

LULU認為 相愛容易相處難
無法相處 如何繼續相愛...

跟一個自己比較喜歡的人在一起當然是快樂的
跟一個適合自己的人也當然是比較長久
談戀愛就選前者 談婚姻就選後者囉^^~

不論是談戀愛或談婚姻...
就是 找個人 一起分享著喜怒哀樂...

版主回應
兩個來自不同生活環境的人要相處在一起還真是學問
但包容跟讓步一定是維持和諧最有效的方法吧
就像妳說的 "分享"也是很重要的事...
^_^
2010-08-03 23:07:42
FISH 2010-07-31 02:24:41

你是要講case不是care吧?

你也一起去ㄚ~但可以不用跟他們住就好了~

版主回應
你覺得公司會讓我請那麼多天假嗎
ㄏㄏ
所以不只要有錢
還要時間允許壓~~
2010-08-01 23: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