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1 01:19:44Taki

桃色名單 之為愛走天涯



這是女同事二度不告而別,上個禮拜她又偷偷訂了機票,

飛到千里之外的小情人身邊,我問她,為什麼不跟家人說清楚,

答案當然是因為反對;

撇開男生年紀比較小的差距問題(差了十歲以上),

另一個差距是「距離」,由於男生是大陸人,

家人多少會不放心;

前一次的不告而別我們擔心的是她的危險,

畢竟之前是完全沒有見過面,支身異鄉實在是有點恐怖,

經過上次的相處與了解,以及回來之後不間斷的聯繫,

相信她們已經考慮清楚,感情也更加確定,

但是還是無法獲得家人的諒解與認同。

 

雖然是有些不理智,但仍然不得不佩服她為愛犧牲的勇氣;

換作是我,我能夠為了一個男人,

放棄家人與朋友,以及現有的一切嗎?

 

涼先生在方開完告別趴之後,

也同樣拋開一切回去故鄉,

我想了除了官方說法之外,也是一種變相的「為愛出走」吧~

或許這裡有他不願再觸及的景物和回憶、有他不願再見到的人,

那個「不願再見到的人」絕非是討厭的人,

而是深深愛過的人。

 

愛一個人能有多深呢?

那是可以衡量出來的嗎??

 

也許是讓人嚐盡苦痛了,

我們才發現原來愛那麼深!

 

如果愛有底限,那倒也還好,

如果是深不見底,就真的很糟了;

可是,那麼愛是有多愛?愛到讓人探不到底,

還是那只是一場混亂之後的錯覺?

 

 

 

 

昨天,在捷運車廂裡坐著一家三口,

我看著英挺的男人低身捏了兩下小男孩肉肉的臉頰,

又讓人想起<絕對達令SP>裡的對白;

組織一個家庭,將事業延續給下一代,

那就是人生的意義

眼前的畫面正是「人生」的縮影吧!

我應該不會結婚,更不可能有下一代,

那麼我的人生意義是什麼?努力戀愛到最後的意義又是什麼??

因為不會有人可以一起白頭到老,更不會有人幫你生小孩

明明早就不相信『天長地久』了,

為什麼連『曾經擁有』都開始不滿足??

 

 





以上是這幾天一直盤懸在腦袋瓜、卻始終無法得到解答的疑問;

最後還是希望女同事在異鄉能夠平安,

找到屬於她自己幸福的答案,以及人生的意義。

 

 

 

 

 

[第一次不告而別]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21786047/3/1310833838/2008102212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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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 2009-06-17 01:36:43

也許我從來沒有真正愛過一個人吧!所以感觸沒有那麼的深刻~在我心裡一直覺愛情是一件既痛苦又麻煩的事,往往都只是曇花一現而已~

版主回應
天啊
沒想到”談戀愛”的印象讓妳感覺這麼差
都怪情歌 報紙 電視劇什麼的
哈!!
2009-06-17 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