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3 21:20:12溫吉興

表演是這樣可以被訓練的


我從田啟元哪兒學到的關於表演的三個層次,分別是自己,演員,角色。而這個關於表演的層次,除了能夠提供表演者在釐清自我的表演問題之外,當我們在觀賞表演時,也是很好的一個說明重點。

對於表演的問題,史坦尼斯拉夫斯基,在其演員的自我修養一書中,也有提到關於如此類似的表演觀念。(其實很多的表演理論,幾乎都講同一件事的)
如果,我們提到關於表演天份的問題,我們實在應該將重點,擺在其表演的豐富層次,是為較接近,而非能力的問題。
表演是能被訓練,而且隨著經驗的累積,能更在其表演層次上得到令人滿意的階段。

在進一步來說,表演的層次,我將它進一步解釋成為,自己的態度,演員的任務,以及角色的類型,作為釐清表演觀念的進一步說明。

自己的態度:
我用這樣來解釋關於態度的問題,面對不同的對象,因而擺設出不同的態度,這幾乎可說是一種人人都會使用及操作的本能,試想從小到大,我們在面對父母,兄弟姊妹,朋友,同事,乃至戀人,在相處時,因著不同事件及親密關係的厲害不同,我們如果仔細思考過後,便能輕易發現,我們能從之得出,我們使用態度的不同及轉變,依著生存本能及利害關係,我們幾乎毫不遲疑就能反射性的將態度擺設出來,然後再依賴眼神,表情,身體姿態,動作,語言,個體互動等一系列的模組,與所謂對象物,進行溝通,鏈結,控制,交換,分享等等利用。
用文字解釋這一類的問題,比較難一些,事實上,在課堂操作上,我曾接試圖解釋這一類的問題時,都是希望上課的學員,能夠直接的去回想,自己從小到大,究竟面對不同的對象,例如爸媽或朋友等對象,試著去比較,當自己在面對每個對象物之時,其分別是什麼,幾乎每個人,都能清楚分別其態度的不同。由此,我們也能延伸出這樣的一件有趣的事情,如果,我們談及表演的方法,由內而外,由外而內時,前者就會是心理動機(或稱潛台詞),後者就會視實際行為表現(大動作及小動作),而其中,個體表現的不同,也就在於對表演判斷的差異上了,而其判斷的決定點,即在求同或求異的方式了。

幾乎,許多的訓練系統,皆會有此一相同的現象,目的在依著需要,進而求取,個體的態度表現及群體的互動關係上,這是確定的。
(我們會這樣說明,因著其表現,而從感覺的產生或是回饋,這樣來稱呼它)

演員的任務:
演員的任務,在展開戲劇行動,進而完成氛圍及效果的目的。導演所下的指示,通常為這一類的任務指示,指導演員在心理轉換,走位,互動,停頓等等指示性的指涉交代,然後,交由表演者,依著戲劇指示,或是劇本交代,開始進行排練作為。
這一類的任務指示及完成,仰賴編導演,三方互助協調,從而達到戲劇效果的出現。而既然為任務的指派,演員承接或接到指示後,便需要在排練的時間內,持續完成,直到演出。
(沒有導演及編劇的戲,通常表演者在表現上就會需要自己獨立完成三人份的工作的。)

這個部分比較容易解釋的,好比,編劇及導演出了個問題,演員則要在一定的時間內,交出答案,而分數是觀眾打的。

演員任務的總體表現在訓練系統上頭,可以這樣說,大抵會以不同的形式操作,而其共同特徵,即為顏色濃淡,重量輕重,大小,快慢,線條,強弱,重心等等,作為其訓練或排練的重要刻度。
我們通稱的表演能力高低,及反應大概都在這一個層段之中的。
(由外而內的表演系統可能並不在一開始就說明清楚操作指示,只讓演員先行操作,直到操作者的表演刻度,在經過練習後,達成其操作目的後,始能有所意會或解釋;而,由內而外的表演方式,則幾乎都會在進行操作前,讓操作者完全了解或清楚心理動機之後,才會進行戲劇動作的設計,在此,是完全不同的。)

角色的類型:
角色的類型依著文本及各種需要的不同,從而產生出類型化的差異。
而其簡單解釋,則為個體與著群體,環境,互動後所產生的類型,意思是因著不同個體個性乘以其他群體的親密再乘以環境的變化,因著變數的不同,而其得到的最後結果也不同,或成差異。

角色的類型則依著其需要的不同,則產生了所謂,扮演,假裝,創造,分裂,同化等等必要手段。
角色的類型既然稱之為分類而成的各式形式群體,而其間差異性所造成的外部觀感及型態自然有著非常不同的面貌及可能性。
而需要強調的一點是,通常,在文本的限制之下,據中角色的各種型態變化及結果,通常都設定好了,變化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其最後結果,其產生的最後目的是已經定好的,在無法改變的前提下,試圖到達終點的路徑長度或可看性,才是創作的重點所在,而非那最後結果的,這是要說明的,否則,久只能以喜怒哀樂來簡易解釋了,但是,不可能!
(故此,角色類型的設計及觀察則有路徑長短,議題討論,理念宣達,哲學使用,人性需求等等操作表現,而我們如果談論到所謂演員自覺的問題,我就覺得,有很多的部分是在思考對於角色類型使用,判斷,及目的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