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4
不同--帶來鬆動的可能性
黃莉婷
故事一:我總是優柔寡斷
「我總是優柔寡斷!」這是一位在關係中掙扎的當事人,在一次會談開始的開場白。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問。原來她處在一段不滿意的親密關係中,想要離開,卻有許多說不清的原因,讓她遲遲無法採取行動,除了在關係中不舒服的感覺,她也對自己感到失望。
我問她:「是什麼原因讓她想要退出這段關係?又是什麼原因讓她遲遲無法採取行動?」她說與過去曾交往過的男朋友相較,現任男友顯得被動、保留與小氣,除了讓她感到不開心外,也讓她懷疑對方是否真心與她交往,每每陷入憤怒、不安的情緒時,她就會告訴自己要離開這段關係,但往往心裡又會出現另外一個聲音:「有沒有可能對方是一個較木訥的男生?不知道如何與自己相處,也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感情,如果說他虛情假意,那就是誤會他了?這些相處上的不愉快,到底是對方的問題,還是自己的問題?到底自己的感覺是正確的,還是誤會他了?」這些困惑常讓她感到混亂,於是她就在離開、留下間不斷擺盪,也是因為這樣,她覺得自己優柔寡斷。
在談話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個令我好奇的部份,就是當她搖擺在「是對方真的有問題,還是是自己誤會了對方」這個困惑時,她如何去回應?她告訴我,她的確感到混亂,她不知道她的感覺是否正確,如果對方是真的很差勁,她想自己就應該離開他,但如果是自己誤會對方、做錯判斷,那她就應該再給彼此一些時間,且她也會在關係中儘量去表達自己的想法,避免彼此的誤會。換句話說,她會一邊修正自己的部分,同時也會持續觀察對方的狀況。
聽她敍說時,相較於優柔寡斷,我看見的是一位對關係及對自己負責的女生,她不願因自己一時的情緒誤解對方,也不願錯失一段可能美好的感情。留在關係中繼續努力,除了是面對模糊狀態的權宜之計,更感受到她對一份關係的珍惜與重視,於是我向她表達了自己的想法,由她的回應中,我知道她心裡某個地方鬆動了。
由優柔寡斷到權宜之計、對關係的看重,當她對於自己的處境有了不同的詮釋,她找到了暫留在關係中的意義,也知曉了接下來自己可以努力及留意的方向。
重新框架帶來改變的契機
大家應該都有過這樣的經驗,當我們有機會以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件事情,會帶來完全不同的感受及思考的方式。在諮商情境中,協助和引導當事人用不同的角度來觀看和思考自己的困境,我們稱之為「重新框架」或「重新命名」;在這個故事中,透過對話,當事人有機會對自己認定的困境產生不同的詮釋--優柔寡斷到權宜之計,讓她得以自一籌莫展的無助中,找到可以繼續努力的方向。
然而我們也發現,並不是所有重新框架或重新命名都可以帶來好的改變,有些詮釋會為人帶來希望、找到力量、找到方向,但有些詮釋卻會讓人更動彈不得、自責內咎,甚至產生防衛。那究竟什麼樣的重新框架才能為人帶來鬆動的效果呢?
故事2--你只是怕傷害了她
在與某個機構的合作中,為了能整合相關的資源,對當事人提供更好的協助,與當事人相關的不同專業會定期召開討論會,讓彼此有對話的機會。在一次個案討論會中,我提出自己在遊戲治療室裡和孩子互動的情形,那是一位家暴受虐的孩子,我和她已進行了一段不算短的時間,但我們的關係從開始不久就一直處在緊張的狀態。對我來說最大的挑戰,是她表達不高興的方式,她不說、不發脾氣,卻以各種間接或迂迴的方式來表達她的不滿,而這些方式充滿挑釁的味道,儘管在每個被激怒的當下,我都會穩住自己,試著向她表達自己不舒服的感受,希望能一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但往往徒勞無功。不想讓當事人承受二次傷害及感受到專業團隊的支持,讓我在一次次的困難中堅持下去,但長期下來,我還是覺得自己傷痕累累、能量耗盡。經過一段時間後,我覺得關係不該是在有一方一直受傷的情況下繼續,於是我在那次的討論會中,讓大家知道這段關係有可能隨時都會結束。
夥伴們瞭解也感受到我的挫敗與無力,但他們又不希望這份諮商關係就此結束,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會讓孩子再度受到傷害,於是他們建議我尋找督導,因為他們發現我似乎會害怕衝突,無法在被激怒的當下直接表達我的憤怒,他們說不出問題出在哪裡,但覺得我在面對衝突這個部份,似乎有些困難與阻礙。
雖然夥伴們基於關心給了我這樣的建議與回饋,但過往的諮商教育很快地引領我往問題的方向來檢討自己。我開始對自己感到懷疑,開始反省為何我不能在第一時間直接表達出我的憤怒與受傷,為何總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沈澱,才向對方表露我的感受與想法?這是否意謂著在面對衝突時,我有尚未處理的個人議題?我開始回顧我的成長過程與家庭教育,是不是在憤怒表達的這部份出了問題。
回到家後我與先生談到了自己面對衝突這個部份的問題,沒想到他淡淡說了一句:「因為你害怕傷了人!」卻讓我心頭一震,紅了眼眶。是啊!在我的想法裡,未經沈澱的情緒若是恣意的表露,那是會傷害到別人的,或許是我原生家庭對情緒表達的要求,或許是我曾被人情緒化的對待,我總是告訴自己即便再怎麼憤怒,我都要先hold住,沈澱自己的想法與感受,再以把負向或情緒性字眼降到最低的方式表達出來。如果說面對衝突時我害怕的是什麼,我害怕的並不是衝突本身,而是在衝突的過程中傷害了對方,而在害怕傷害他人的同時,我忽略了要保護自己。
當知道自己究意在怕什麼後,我不再懷疑自己先冷靜再表達的方式,而是去思考如果我是害怕傷害對方,那我要如何表達,既可讓對方瞭解我的感受、想法,又能避免傷害或把傷害降到最低;或當對方持續挑釁時,我不再害怕設限,因為我知道這些設限不是為了要傷害對方,而要為了要保護對方、保護自己及保護這份關係。
有了這樣的覺察,當我再次回到遊戲室,我發現我更有力量、也更篤定了。
被懂得時,才能達到鬆動的可能
當我在閱讀賀琳 安德森的著作《合作取向治療:對話.語言.可能性》時,我常在思考什麼樣的對話才能促發自我能動性(註1),在閱讀TomAndersen的著作《The reflecting team:Dialogues and dialogues about the dialogues》時,我也在思考究竟什麼樣的不同,才能帶來好的改變,而怎麼樣的不同才叫做適當的不同(註2)。
被理解、被懂得是我在與先生的對話中很深刻的感受,先生給出的不同詮釋,讓原本困住的我又重新動了起來,也讓我體會到,跳脫/去脈絡的理論性詮釋和分析,或硬要給出的正向詮釋,前者容易引發當事人的自我懷疑或防衛,後者則容易讓當事人感到不被瞭解,唯有最貼近當事人脈絡,在當事人感受到被理解時所產生的不同詮釋,才能為當事人帶來鬆動的可能,而這或許就是Tom Andersen提及的適當的不同。
那要如何貼近當事人呢?我們要如何才能真正走進當事人的世界、盡可能去理解一個人呢?「not-knowing的態度」及「瞭解當事人想要表達的是什麼」一直是我在實務工作上不斷提醒自己及努力的部份。然而在實務工作中不難發現,並不是所有的貼近與跟隨都是那麼容易的,諮商師往往會因為個人的價值觀(先入為主的偏見),阻礙了自己靠近當事人的能力。
故事3--我要報復他
「留在關係裡,只是為了報復他。」這是小萱在初次會談接近尾聲時向我說出的秘密。小萱是親密關係暴力中的受害者,因為情緒的議題來到了諮商室,她提及自己在這段感情中投入許多,沒想到換來的卻是對方的貶抑與暴力,讓她更不能接受的是,對方居然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談到這段感情、談到暴力事件,除了恐懼,小萱有著更多的憤怒。「我不會讓他那麼容易就得逞」、「我要一直糾纏他」、「我要讓他感受到痛苦」、「我要報復」,是她對自己,也是對我說的話。當週遭關心她的親友聽到她這樣的想法時,無一不為她捏把冷汗,除了勸她趕快放下過去,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更擔心她會為此受到傷害。雖然知道大家都是為了她好,但她還是感到孤單、不被理解與挫敗。當她在初次會談後段談到這個報復的想法時,我想這是她為自己找一位能理解她、能支持她的人所做的努力與嘗試。
如果早個幾年,當我聽到「報復」這個想法時,我想我的心裡一定會馬上浮出一個念頭:「這樣不好吧?!何必為了他,又賠上了自己!」而這樣的念頭就算不明說,我相信也會在我和她的談話過程中,隱微地傳遞出去。記得在一次會談經驗裡,當事人是位國中生,他一直努力想挽回一段不可能的感情,但所有人都要他看清事實,要他把重心放在課業上,當時我仍是實習生,督導的一句話至今仍讓我銘記在心:「為什麼不可以?為什麼他不可以努力去挽回自己想要的感情,只要他不要傷害了對方或自己,為什麼不可以?」是啊!為什麼不可以!我們總是會為不在場的第三人設想,回過頭要求在我們眼前的當事人,或為不想讓當事人承受不斷被拒絕的難堪與痛苦,所以我們希望他能走出過去、迎向未來,但這些都讓我們失去了當下與當事人連結的機會。對關係有更現實的知覺沒有錯,放下過去、迎向未來也沒有錯,但這些都是當事人當時無法接收的東西,這些表達只會讓當事人感到不被接納與理解,甚至因此關閉心門。
有了這樣的經驗,當我聽到小萱提到要報復男友時,我把我先入為主的想法放在一旁(當然先排除立即危險性的可能),試著去理解她為什麼要報復,在這之前她走過了那些路,做過了那些努力,為何報復會成為現在唯一的方式,關於報復,她想到了那些方法,那些已開始,那些還在構思,已開始的部份效果如何,構思的部份還有哪些是需要我們再多想一想的。在幾次的討論後、在許多的傾聽同理後,我發現小萱所有的努力,都只是想在這個過程中要回自己在關係中的平衡,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我把這個想法與小萱分享,小萱表示我說出了她說不出的感受與想法,除了讓她感到被理解,也讓我們的談話有了新的方向,我們開始思考怎樣的“報復”行動,是“真的”可以幫助她在關係中要回她想要的平衡,什麼樣的行動,非但得不到她想要的,反而會讓自己失去更多、更痛苦。
覺察、反思自己的偏見,才能跟隨,才能懂得
「諮商師並不是一張白板或空白螢幕,…,我們也是帶著自己的知識、過去經驗和各種成見-即我們的預設立場而進入治療領域中,…」(引自賀琳˙安德森2008,p.156),這也意謂著,若我們沒有覺察自己的偏見,我們很容易因著自己的價值觀或其它未覺察的焦慮,暗示或引導當事人該如何或不該如何思考或行動,這不但讓自己失去瞭解當事人的機會,也失去了兩人對話的可能性,甚至是兩人的關係。許多的經驗告訴我們,當當事人覺得不被理解,或覺得諮商師似乎在企圖說服他某些東西時,擁有較大能量的當事人或許還會在關係中和諮商師搏鬥,但大多數的當事人是選擇安靜離開,甚至是帶著更多的自我懷疑與自責離開。
「為什麼不可以!」是一句很好用的問句,「不要急著評斷,多再聽聽看」是一個很重要的態度。當我們願意覺察、質疑、挑戰,甚至是改變自己的想法時,就能在互動、對話中容納更多的聲音,帶來更多不同的可能性;當我們願意把自己的成見先擱在一旁,多花一些時間傾聽當事人的故事時,我們就有機會在當事人身上,學習許多原本我們未曾想過、看過的精采風景。無論是自我的覺察、挑戰,或是向當事人學習,都能幫助我們在下一段諮商關係中做更好的跟隨。
「為什麼不可以!」的自我提醒,讓我們更有機會走進當事人的故事裡,當當事人感受到被理解時,我想也就是改變發生的時候了。
後記:
在編輯會議的討論中,寫書會夥伴針對我的文章,分享了一個我未曾覺察的發現。她提及在所有幫助當事人鬆動的重新命名背後,都有一個共通的特質,那便是當事人都由自我懷疑中釋放,獲得力量。優柔寡斷的背後,是權宜之計及對關係的看重;在害怕衝突的背後,是害怕傷害了人;在報復、糾纏的背後是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這些原本讓當事人或我感到自我懷疑的負向標籤,有了改變的機會,成了較有希望及能量的詮釋。這樣的轉變協助當事人及我,由原本受困、無力的狀況,因感受到自己的力量,而對當時的處境有不同的感受與思考,也帶來了行動的可能性。
夥伴的分享帶給我很大的學習,原本我以為鬆動是發生在被充份理解後,但現在我發現,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便是這些新的詮釋本身所帶來的意義--是苛責、懷疑,還是能反映出當事人的資源及力量。
能否在對話中產生有能量的詮釋,諮商師的視框是重要的,可能有人會問,那要如何才能擁有可以看見力量的視框,我想後現代的思維便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不過也要記得,別太急著給出正向的詮釋(為了正向而正向),唯有在當事人感受到觸動時,鬆動才有可能發生,一味把正向的詮釋加諸在當事人身上,只會讓他們感覺到不被理解或言過其實。別忘了,只有適當的不同,才能帶來鬆動的可能。
註1:賀琳安德森認為治療師的角色是對話的創造者與催化者,治療師的任務是協助對話能夠順利進行,並透過對話讓當事人感受到或察覺到自己有能力以自由的方式來行動、感受、思考和選擇,使原本受困的當事人找回自由與希望。
註2:Tom Anderson認為世界上有三種不同(different),但其中只有一種會帶來改變,太普通的不同(usual)不會帶來改變,因為人們傾向於維持現狀,太特殊的不同(too usual)也不會帶來改變,因為太特殊的不同反而會帶來抗拒,只有適當的特殊不同(appropriate usual)才能帶來改變。
參考書目
賀琳˙安德森(2008):合作取向治療:對話、語言、可能性(周和君譯)。台北市:張老師文化。
Anderson, T.(1991). The reflecting team:Dialogues and dialoguesabout the dialogues. New York:Nor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