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3 01:39:44
柏維EDDIE
【公平會罰例】慶云公司遭重罰500萬元,並列入監管
慶云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就商品或勞務之品項為引人錯誤之表示,遭公平會重罰新臺幣500萬元,同時列入監管對象。
公平會表示,慶云公司除銷售傳銷商品骨灰罐外,另非以傳銷方式銷售生前契約,而慶云舉辦說明會使用之講稿絕大篇幅均係介紹其生前契約,且其內容予人產生加入慶云公司並介紹2人,即可因購買生前契約賺取利益之印象。
由於其參加人加入並同時簽訂「預訂生前契約申請書」之比例為100%,且目前亦僅有參加人預訂生前契約,更證明慶云公司生前契約的行銷手法,實有讓人誤以為其生前契約為傳銷商品,惟其生前契約之推廣銷售業績並未列入計算參加人之傳銷獎金;故慶云公司於參加人加入其傳銷組織或計畫時,對於傳銷商品或勞務之品項為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會指出,據慶云公司提供之事證資料顯示,100年1至9月止,其參加人預訂生前契約之件數高達23,588件,其中並有3,768件已繳交生前契約部分款項,違法利得甚高,始予重罰,同時對慶云公司實施專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