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殺人 不符正義
葉少爺酒駕肇事致死案被害人家屬陳大儒表示,酒駕致死判刑3年,最多只關2年,太輕又太離譜了,那大家以後要殺人,直接酒駕撞人就好了,無法達到嚇阻作用,更對社會修法遏止酒駕輿論,呈現反效果,他認為至少要判刑10年,且不得易科罰金、緩刑及假釋出獄,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文︰記者陳文嬋
〉嚴刑峻法 才能嚇阻
因執勤被酒駕民眾撞斷腿的消防員賴文莉,靠著不服輸的韌性,在故鄉台南重新站起,但聽到酒駕致死,法院才判刑3年,還是不免感慨;她認為酒駕情形似乎沒有因為政府強力作為,以及媒體大篇幅報導而有所改善,她認為透過嚴刑峻法,比較有警惕作用,也希望司法部門能夠考量實際狀況,達到嚇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