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2 22:12:07十字架的救恩--耶穌

10/14/2013馬可福音全書導讀

10/14/2013馬可福音全書導讀

一、內容要義
        本書係福音書的第二卷(太,可),其重要內容係記載施浸約翰的傳道,被斬,耶穌的受浸,受試探,在各處醫病趕鬼,行神蹟奇事,召選差遣門徒,講解撒種比喻,論法利賽人之假冒,預言受難復活,降臨,登山變像,其他各種教訓比喻,騎驢進城,潔淨聖殿,預言聖殿被毀,末日災難的預兆,設立聖餐,以及祂的受死,復活,升天等事,本書在四福音書中,篇幅最短,言簡意賅,為人人所愛讀之書。

二、本書著者
        未有記名,惟自古代遺傳說,係耶路撒冷人馬利亞的兒子馬可所寫,馬可是羅馬名字,乃有禮貌之意,按希伯來本名為約翰(意神的恩賜),故聖經有稱呼馬可的約翰(徒十二12;十五37)。註釋家認為馬可福音十四節所說的那個少年人就是馬可,在他母親家中有聚會,家道小康(徒十二1217;參可十四1216),他可能是從彼得那裡信道歸主(彼前五13),其表兄巴拿巴(西四10;徒四36),曾是同工,馬可顯為軟弱而後退(徒十三1513,十五3641),但後來他還與保羅在羅馬同工,在傳道的事工於保羅有益(西四10,門24,提後四11),以後更隨從彼得去過巴比倫(彼前五13)。在二世紀時,教父帕皮亞,愛任紐,俄利根等多人,咸認本書是馬可從彼得口授基督的行述,而寫馬可福音,沒有按照時序記事,有謂彼得福音之稱。

三、時地對象
        本書約寫自主後六十三至七十年間,其內容所包括時間約有七年時期,據古代遺傳,一般推測寫於羅馬城,其對象乃為外邦教會羅馬的信徒,因書中引用舊約經節極少(可一23;瑪三1;賽四3;五67),沒有提到猶太人律法之事,對於猶太人用的字眼名詞(三17;五41;七1134;十四36),和習俗(七34;十四12;十五43),都加以解釋,好讓外邦人能明白,且在書上的羅馬字式,比其別卷福音書上所記為多,如拉丁字常有出現(Legion Centurion)等等,足資證明,全書語氣充分反應出彼得強勁活力的性格,因此對於好動的羅馬人,其領受閱讀極為適合。

四、本書主旨
        乃論耶穌為僕人的地位,來顯出祂是神的兒子,人的救主(十45;三11),藉著祂的超人能力和神蹟,表現出祂的神性,祂是出於「僕人的苗裔」(亞三8),耶和華的「義僕」(賽五三11),是「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將其作僕人完美的品格顯明出來。或謂本書的屬性為牛犢,因牛是終身以工作勞力服役,表明基督為僕人,服事人,至死忠心,最後為人捨命,成為人類救贖之主。

五、本書特點
        本書篇幅較短,因書中注重基督為僕人,描述他是以僕人的身分出現,故無家譜之記載,而多有記述祂所作的事工,少有祂自己長篇的教訓,是以從「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一1),從這第一句話看來,顯然是一本注重實際事工的福音,並無注重冗長的講論,所以本書在四福音書中較短而言簡意賅,但其內容記事,多半比較詳細而有秩序,對於耶穌的人性與行神蹟,均有顯明的描寫(參七34;八12;六631;三5;四38;十14;十一12;六56;三1011),對於人物,地方,時間,數目,都有很清楚的紀錄(參一29;二13;一35;五13)。

六、神蹟記載
        在本書中記有十七個主行的神蹟;在迦伯農趕出污鬼(一2129),醫西門岳母之病(一2931),醫病趕鬼(一3234),潔淨長大痲瘋(一4042),醫治癱子(二12),在安息日治病(三112),平靜風和海(四3541),鬼入豬群(五120),醫患血漏女人(五2534),叫睚魯女兒復活(五3543),給五千人吃飽(六3544),海上行走(六4552),醫治耳聾舌結的人(七3135),給四千人吃飽(八110),治好瞎子(八2226),醫治癲癇的孩子(九1429),醫治討飯的瞎子(十4652),以上各種神蹟,在其他福音書中,也有同樣的記載,尤以馬太與路加兩卷福音為多。

七、主要信息
        本書主要信息,是在論到主耶穌以僕人的身分,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是人的救主,顯明祂的順服和忠心。

八、分段綱要
        本書共十六章,根據內容要義,可分為七大段如下:
  (1)神僕基督福音工作的預備 一114
  (2)初次週遊加利利佈道 一15~三6
  (3)二次週遊加利利佈道 三7~七23
  (4)三次週遊加利利佈道 七24~九50
  (5)週遊比利亞佈道 十152
  (6)往耶路撒冷遇難 十一1~十五47
  (7)復活顯現和被接升天 十六120

九、關係書卷
        本書論基督是神的僕人,與其他三卷福音書之內容,多有相同之處,惟注重工作,而無長篇言論和教訓,就本書作者馬可與保羅、彼得同工的關係言,在使徒行傳及書信中(西,提後,門,彼前),對於他的傳道事工,信仰生活曾有記錄。

十、研讀提要
        本書是四福音書中最短的一卷,比較容易讀習,但須留心查考。
  (1)本書與馬太、路加兩卷福音書,所記基督生平內容範圍,多是相同,總觀點一樣,被稱為符類福音,或稱為同觀福音,需要同時參考對照研讀,以求更加熟悉,明白內涵。
  (2)初讀經者,為求更多認識本書主旨中心信息(可十4345),最好同時參讀以賽亞書(四二120;四九17;五十411;五二13~五三12),撒迦利亞書(三8),腓立比書(二58),並且參讀約翰福音(十三1317),以弗所書(六59),歌羅西書(三2224),哥林多前書(九19),後書(四5),彼得前書(二1618),學習主作僕人的榜樣,以及作主僕人應有的態度。
  (3)為求真正瞭解本書內涵,知道如何分析,歸納本書的真理,並想活出真理,教導他人,讀者可用歸納式查經方法研究之。

十一、注意要點
        在本書中提出十一件事,需要解釋,讓讀者有所明白領受。
  (1)「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一1)這一句話,乃四福音中首次吹響福音的角聲,喚起普世萬民,悔改歸向基督,蒙恩得救(一15;十六1516)。
  (2)本書內容篇幅雖然比較簡短,但亦常記其他三卷福音書中未記之事,如一36;三5734;五132032;六740;九35;十2332;十一1121;十三3;十四30;十五25;十六25等處經節,是其他福音書所未有記入者。
  (3)四福音作者的職業,馬太是個稅吏,路加是個醫生,約翰是個漁夫,聖經都有記載(太九910;路一14;徒一1;西四14;約十一2024;太四21),至於馬可做何工作,沒有記載,馬太和約翰是耶穌的同伴,馬可是彼得的同伴,路加是保羅的同伴。
  (4)在一1315節之間,就是耶穌受試探,到祂開始加利利工作的中間,要插入約一19至四54節所記的事,所佔時間約有一年。
  (5)在本書十45即和十四24節兩處的啟示,指出主要兩方面的教訓,乃為主耶穌捨去祂的生命作贖罪祭,成了「多人的贖價」,以及「立約的血」,前者拯救人脫離罪惡和審判,後者作成神和人中間立約和交通的關係。
  (6)本書內「基督」一名的出現只有七次,並且沒有一次是耶穌用來講述自己的稱呼(參八29),書中八38至九1節,以及十三137節,為記述有關來世論的主要啟示,這裡耶穌意乃預言聖城耶路撒冷將來被毀(AD.70年),以及祂的再來之大事。
  (7)施浸約翰,為耶穌基督傳道開路的先鋒,在四福音中都有記載他們的行述(太三117;可一18;路三120;約一140),是一位奇特而重要的人物,祂的服飾和食物(一6)表現出節儉和樸實,與世界的生活風尚有所分別。祂的衣服具有先知的特色,尤其和以利亞先知有所相似(王下一8),此外,在其他方面也像以利亞(可九13),他身穿駱駝毛的衣服,以蝗蟲為食物,過的是窮苦人家生活,他來是為主作見證,主也受了祂的浸,使徒彼得是以約翰的浸禮為福音的起點(徒一22),約翰因責備希律王而被斬首(太十四112)。
  (8)在四福音中記載耶穌的神蹟,除了許多超自然的顯示,例如天使報信,童女生子,改變形像,地大震動,耶穌復活……等等之外,還記有祂所行的三十五件神蹟,其中包括醫治身體十七件(參約四4654;五19;九141;太八241417;九282731;十二914;可五2534;七3137;八2226;十4652;路七110;十三1017;十四16;十七1119;廿二5051)。勝過自然力量九件(約二111;六1621;廿一6;太八2327;十七2427;可八19;十一1214;路五111;九3743)。醫治被鬼附的六件(太九3234;十二22;可一2128;七2430;路八2639;九3743)。使死人復生三件(太九1826;路七1115;約十一144)。除了以上三十五件神蹟之外,耶穌還行了其他無數的神蹟(約二23;廿一25;太四2324,九35;十五3031;十九12;可一3234;六5356;路四40;六1719)。祂行神蹟的方法,通常是出於祂心中願意的動作,或藉著祂的話語,有時祂用手摸或按手的動作,偶而也用唾沫。祂行神蹟的目的,乃是具有一種使用創造權能的意思,這是神所用的一部分方法,來證實耶穌的使命。
  (9)「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十五38),這裡幔子是用來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出廿六33),除了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進入至聖所外,任何人都不能進去,這幔子質料堅固,不易裂開(代下三14),可是當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正斷氣的時候,這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件神蹟奇事是一個表記,與信徒關係極為重要,因「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了,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此我們可以「從幔子經過」「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施恩座前親近神(來十1920)。
  (10)文士是抄寫經卷,是一種很古老的職業,通常認為他們在被擄時期形成的一個團體組織,其責任就是研究、解經、抄寫經卷,他們對於律法極為熟悉,所以也稱為律法師。法利賽人是當主前一五○年,有許多猶太人接受了希臘文化及其宗教習俗,因此有法利賽黨之興起,對這種文化之排斥與反抗,定意要使人謹守摩西律法。撒都該人通常認為是與法利賽黨同時興起,此黨以求世俗利益為目的,亦謹守摩西律法及聖殿獻祭規矩(可三22;八11;十二1828;太十二24;十六1)。

十二、史地簡介
        加利利--意係圓圈,位於巴勒斯坦北部,北至黎巴嫩山腳,西至腓尼基,南界撒瑪利亞,東以約但河及加利利海為界。古時以薩迦,西布倫,拿弗他利及亞設四支派均為境內,南北長九十公里,東西寬三十七公里,土地肥沃,民眾農工商事業,四面均有通商大路,西至腓尼基海口,南通埃及,東北至大馬色,東至沙漠。加利利在羅馬時代,為大希律統治,他死後歸分封王希律安提帕管轄,後繼者為亞基帕王,他於主後四十四年死後,即由羅馬佔領。基督在世時,曾三次週遊加利利各地佈道,常住在加利利的拿撒勒,也召加利利人為使徒(太四1223;十三55;十五29;可一15~三7;七31),當時有稱耶穌為加利利人(太廿六29),按猶太人稱人為加利利人,含有輕藐的意思(約七52),因此地方五方雜處,口音混亂之故。在加利利境內有華麗的會堂,民性勇敢率直,出產無花果,葡萄,棗子,夾竹桃等佳美果子,猶太史家約瑟弗說,「加利利大小城市村莊,共有二百四十座」,從主降生到復活的時候,都是希律安提帕為加利利分封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