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4 11:54:55123456

好笑吧

2.不准攜帶外食
有兩個律師走進一家餐廳,找了座位坐下,
分別點了飲料之後,便各自打開公事包,拿出漢堡吃了起來.
「對不起!這裡不允許顧客吃自己帶的食物.」老板看見後禮貌的勸阻.
「為什麼不准?」兩個律師同聲問道.
老板解釋說:「這是我們餐廳的規定.」
兩個律師彼此對看了一眼,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
說道:「那好吧,就依照你們餐廳的規定做囉!」
於是,他們很不情願地交換了手中的漢堡,繼續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