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0 20:06:08櫻雨

原來

在今天,我終於認清了一個事實。
一個非常殘酷的事實。我...不是愛他,是習慣它依賴他需要被他愛著。
所以我不太吃醋,一但他對我有點情緒我不是很緊張而是生氣。
而另一個他昨天問我:在他找到幸福後,我捨得放手退回朋友的位置嗎?
我回答:捨得。
天曉得我有多麼捨不得,可是我卻不能不捨得。
而今天只不過是網友的一句玩笑話,瞬間讓我痛到最高點,才知道我必須這樣看著另一個他跟別人快樂,而我只能以朋友的身分在內心愛著他。而這樣又是多麼的痛!
原來我沒有愛上兩個人,根本沒有!但是情況更糟了。
我愛的人不是我的丈夫。
如果我不是那麼愚孝,對於婚姻我會再考慮,我沒有後悔嫁給他過,到今天仍然沒有,只是怨嘆自己怎會如此的笨。
忽然覺得自己好可怕好可惡,我想跟另一個他在一起阿,但是他會要我嗎?再她找的幸福之前給我一個夢,至少在他擁有幸福之後,我還有夢回味。
即使我只是他的暫時情人,每個月幾乎只能見一次面,只能網路上聊天。在誰都不認識誰的世界中,我是他的人。
在這樣的想法中,愛我的他完全沒有出現在我腦海當中,罪惡感也被我拋之腦後,這樣可怕的我,連我自己都不想接受了,另一個他會想要嗎?

我無法拋棄我的孩子,我沒那樣的自私,況且我更怕真的拋家棄子跟他走之後,當年另一個他不要我的事件發生時,我又該何去何從?

人生短短數十年,雖說短卻也無法轉眼就過,我就這樣伴著愛我的人?
想著我愛的人?

給我一個夢吧,讓我有回憶去面對往後的人生,瘋了也好傻了也好,
在另一個他還沒有找到之前讓我擁有吧! 在那之前只愛我吧...

原來,我悲慘的宿命不只是宿命,也有我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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