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0 12:41:30nini

台電最新電價表101年度

瞭解用電級距,做好省電措施


附:軍公教人員用電優惠標準

依營業規則
第六十八條 現役軍人家屬住宅自用非營業表燈用電依下列標準優待付
費:
一、非時間電價用戶
(一)平常時期:每月用電在300 度以下部分按核定電
價五折計收,301~500 度部分按七折計收,501
度以上部分按全價計收。
(二)政府宣布實施節約能源緊急應變時期,按全價計
收。
二、選按時間電價計費者,其基本電費不予優惠,流動電
費優惠計算方式如下:
優惠度數比照表燈非時間電價用戶,優惠度數以內部
分按用戶全月用電度數之各時段佔比分攤各時段優惠
用電度數,並按核定優惠電價折數計算,優惠度數以
上部分按全價計收。
第六十九條 已依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辦法申請用電優待付費之軍眷
用戶,如有竊電行為或拖欠電費經本公司停電者,即終止
該年度之付費優待。
第 七十 條 支領退休俸贍養金人員家屬之住宅表燈用電,依下列標準
優待付費:
一、非時間電價用戶每月用電在300 度以下部分,依規定
由國防部按電費金額補助半數,超過300 度以上部分,
照本公司電價表分段電價計算,全額由用戶負擔。
二、選按時間電價計費者,其基本電費不予優惠,流動電
費優惠計算方式如下:
每月用電在300 度以內部分按用戶全月用電度數之各
時段佔比,分攤各時段優惠用電度數,並按半價計算;
300 度以上部分按全價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