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你是如此光芒萬丈
我有一個姐姐,大我剛好十一個月。
因為是姐姐,從小她就得背負照顧或管教弟弟的責任。但很不幸的是,因為年齡實在差距過小,毫無威嚴。當大人們怪罪她為什麼不好好管教弟弟時,她也只能生氣又委屈的辯解:「他又不聽我的!」
事實上是,到了青春期後,我們與其說是姐弟,不如說是朋友。而且還是很奇特的朋友。個性南轅北轍,朋友圈幾乎沒有交集,興趣也大異其趣。這樣的兩個人卻很神奇的很有話聊,話匣子一開後往往幾小時停不下來。曾經有過半夜已經關燈了,兩個人還能隔著房間你一句我一句的扯。直到最後又另一個房間傳來老媽的怒吼:「不要再聊了啦幾點了!」
就我所知道的手足關係中,還真沒碰過比得上我們的。
但有話聊不代表就形影不離。即使是同住一個屋簷下的那幾年。後來就各奔東西,幾年見不到一次的情況一直到我回台灣才有所改善。當然我們都變了,唯一不變的是仍然話多。有次搭朋友便車回高雄,車上我們兩個後座一路從台北聊到高雄四個半小時沒停過。我想對於開車的朋友和他前座載的妹著實有些抱歉。
其實我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麼會這麼氣味相投。但我知道的是,我一直都很佩服、也羨慕她對於理想的執著與毅力。大學時因為家裡問題在我還懵懂無知時,她知道的當下一天之內搞定搬家和打工,不但不用跟家裡拿一分錢,還能堅持住她想走的路,即使幾年每天只吃白吐司也甘之如飴。相較之下,那個還在國外拿家裡錢唸書的我才真正是溫室裏的花朵,而她是一天之內就蛻變成寒冬中挺立的一翦寒梅。
即使現實生活如此,她仍然有餘力給予這個遠在天邊的弟弟最寶貴的心靈支柱。去美第一個月後我剛好滿二十,她寄了陳昇的一張專輯給我。到現在我還記得那下著大雪的清早趕到學校上課,然後偷偷戴著耳機聽那首『二十歲的眼淚』。
「二十歲的燭光
映在你柔美的臉上
驕傲的男人哪
開始了流浪的旅程
也許路上偶爾會有風
風裡依然有我們的歌」
我一輩子都忘不了那個場景、那個心境、那首歌、和那個人。
其實昨晚當一眾親友都守在電視機前緊張的等待時,我吃飽飯後跑回床上正呼呼大睡。對我來說,她是經過多少年的努力、鍛鍊、煎熬、折磨才走到今天這一步,即使不足以外人道,但是我知道。今天她在舞台上受到公開的、大眾的肯定我當然替她開心,但我在之前並不特別期待,之後也沒有一點意外。我的老姐對我來說不會因為這座獎才特別讓我覺得驕傲,一度考慮是否還該貼出這篇。但轉念一想,其實也沒有什麼花啊什麼雪的。
不管什麼金鐘得不得獎。姐姐就是姐姐。
近三十年前收到那張專輯後,我回信給妳的那句話我仍然記得,也沒有一絲改變。
「如果妳從來不存在,我的生命想必會寂寞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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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弟弟,小我剛好十一個月。
從小我們兩個就很搞威,但也經常吵架。反正他就是很容易把我惹怒,而且絕對不是因為我這個人脾氣差,比方:去看了一部跟如來神掌有關的武俠片後,回家路上他只要心血來潮,就會忽然一聲發喊:「如來神掌!」啪!朝我背後猛拍。
如此反覆不停。
這任誰都會火大吧?!對吧?!因為真的會痛啊!還一直一直!
而且他以前真的很邋遢,同住一個屋簷下的時候永遠都是我在打掃。
而且他曾經為了故意搞我,讓我無法看到深愛卡通的精彩大結局。
而且…而且…
此刻我想要盡量想出他曾經讓我火大的事情,但一時想不出來,就暫時饒過他了。總之。反正。很多啦一定。
他說我們的個性南轅北轍,我卻一點也不同意。雖然他喜歡跟朋友喝酒熱鬧、我不喝酒而且通常覺得趴替很無聊……。但我們本質上,是滿一致的。這是我的感覺。
雖然我身為姐姐(明明只有大十一個月!),照理應該要負擔更多家中責任;但偏偏我天生反骨又任性,從學生時代開始便一意孤行啥也不管地,朝自己心中所愛的道路而去,大學戲劇系畢業後,剛出社會的前兩年有固定工作,還能勉強每年存錢給家裡,之後正式跳進劇場的世界,成了吃完這一頓不知下一頓在哪的窮光蛋。雖然自己日子過得逍遙,卻再也沒有分擔過家計,完全靠我那日日、月月、年年…認份工作的上班族弟弟對父母表孝心。
其實我從小就知道,我這個弟弟很會編織故事、很會講故事,可能比我還會;只是,他懶得寫出來。
其實我大學的時候就知道,他也有他心中的夢,但他選擇了能夠賺錢維生的道路。
有一年我們一起回高雄,站在左營高鐵外面等爸爸開車來時閒聊著,我忽然問他,會不會覺得我是個很沒用的人?從來都沒有像他那樣每個月拿錢給家裡?
提姆老弟不以為意地回答,不會啊。要不然我賺錢幹嘛?妳做妳有熱情的事情很好。
那一刻我忽然覺得我好像樊谷。雖然我沒有人家偉大的才華,和割掉耳朵的瘋狂,卻有一個和樊谷弟弟一樣支持他的弟弟在支持我。
我很喜歡我的提姆老弟。卻不是因為這一切那一些。
一個人愛另一個人,通常是跟理性無關,我們有可能愛一個人,卻不喜歡對方。
但喜歡一個人,卻包含了對方有我們所欣賞的、想要接近的的特質。
提姆老弟是個凡事不計較的人。天生有宗教性和宇宙觀,卻偏愛把自己活得很物質,可能是跟獅子座愛漂亮、愛熱鬧有關。
他和我一樣不愛與人競爭、很能獨處、熱衷討論與自己無關的人性話題。
我失戀過幾次。其中一次,我忽然打電話給他問:「今天可以睡你那邊嗎?」他回:「好啊。」
那夜我睡在他當時的小套房,潮濕老舊的公寓,提姆老弟明知我狀況有異,但他什麼也沒問,只是很家居地做他的事。
而這樣的方式,剛好很適合我。
我在他身邊永遠都很有安全感。因為我偶爾也會需要陪伴需要浮木,卻又不願被打擾或顯露出快要溺水的模樣。提姆老弟的存在,就是那麼地微妙且剛好。
唯一一次動手術住院的那年,剛開完刀手術醒來的時候,我在朦朧的視線和依然昏沉的意識中,看見床邊的爸爸媽媽和提姆老弟。記得當時自己第一個直覺,就是朝他比了一個中指。提姆老弟也回給我一個中指。
就這樣。
就夠了。
寫這篇文的原因,是因為上禮拜六得了一個獎。得獎的過程和狀態有很多可以分享的,但願之後有時間和精力一一寫出。簡而言之那對我來說就像是走在路上憑空掉下一塊蛋糕般奇異。
那天弄到天亮才入睡,很久以來難得決定不調整鬧鐘叫醒自己,結果一睡就睡了十一個小時。翌日醒來後,慢慢做家事,滑手機,看到了弟弟寫給我的一篇文章。
我眼睛有點溼溼的。
於我而言,大概沒有任何人的鼓勵、讚美、掌聲、肯定,能夠比得上他的那篇文了。
老實說我和提姆雖然幾乎無話不談,但卻很少對彼此感性。我從來不知道,我在弟弟的眼裡,是那個樣子。
或者他曾經讓我知道,但我卻遺忘了。
在讀那篇文的過程中,我忽然發現,原來過去這兩年來我所看見的自己,只是錯覺。
我不是一隻獨自躲在黑暗洞穴裡織網的蜘蛛,不是這樣而已;即便當我遺忘我自己的樣貌,都還有人看得見。
我不是一個沒有眼珠的稻草人,我有血有肉,我有心跳;我只是把那些都放進作品裡面然後就因為太過疲倦,而以為自己失去了那些、以為那些不是我、以為我的目光只剩空洞。
這次得獎最大的感想就是,很多人忽然冒出來真心為我雀樂,有點讓我嚇一跳。我真的以為我幾乎消失在這個世界上了。原來都是錯覺。
人所看見的自己經常跟別人所看見的,是不一樣的。
沒有哪個比較真實。只是有很多時候,我們會被自己的心情欺騙。
從小我就知道弟弟長得比我好看、比我有才華、比我聰明、比我善良、比我有智慧、比我大方、比我高尚。
他唯一的缺點大概只有身高不到一七五以及比我懶很多。
我什麼話都能對他說。什麼都能。然後也因為這樣,所以大部分的時候,都不需要說。
雖然從小我就有點怨嘆,為什麼我所擁有的是「弟弟」,不是「哥哥」。我從來都沒有人可以撒嬌嗚嗚嗚。但是能擁有這樣一個一輩子的摯友,大概勝過那個偶爾要撒嬌的需要太多吧。
我跟他在一起永遠有安全感,其實,就只是因為這樣而已:
即使我有一天化成灰、他都能夠認出我;無論我變得多醜陋或變得更漂亮、在他眼中都是,同一個模樣。
而他所看見的我,比我自己所看見的美好;而因為他是他,所以我能夠放心,不再用懷疑的目光去折射那份來自於外的看見。
這世界上就是有這樣的人。好像只是個普通人,一輩子都不會上台去領什麼獎、被鎂光燈照耀,做著朝九晚五的工作疲倦似乎沒有盡頭,自覺是個膚淺的普通人,但心裡也渴望著不平凡,卻不知,他已經獨特無二;總是用那一副懶洋洋的模樣、好像什麼都可以啦隨便啦的放鬆,將許多敏銳的感性、深沈的思考、有形無形的壓力、曾經的酸楚或心痛,全部,藏在深深的胸膛裡。講笑話給別人聽、把家借給別人窩、只有在睡覺作夢的時候才流下眼淚;這個人在大部分的時候好像都不太牢靠,卻在很少的時候會讓妳忽然發現,原來,他什麼都知道。
在我眼中他是如此光芒萬丈。
他是我弟弟。(唉…就…認了……沒有哥哥就沒有哥哥啦隨便啦)
And he’s my best friend. Always.
~~「如果妳從來不存在,我的生命想必會寂寞很多。」~~by Tim
Right back at you.
(最後,我鄭重懷疑他寫那篇文給他朋友看,只是要證實且強調,我是他姐姐,不是他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