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2 02:11:04黃小貓Sasha Limen H.

離開。我命令你。

在午夜抵達東區。一出捷運踏上雨跡幾盡的人行道就發出了微笑。我知道此時這裡還不如市林夜市熱鬧,但,這裡的空氣我就是喜歡。整個台北市還是這裡我最喜歡。敦化南路上的行道樹我喜歡。誠品我喜歡。忽然一個轉角就會出現的小店我喜歡。此刻咖啡館從我後面座位傳來的雪茄味我喜歡。周末夜晚有人在KTV唱歌有人在書店裡看書也有人和朋友坐在我右手邊討論⋯⋯(且讓我取下耳機偷聽一下)做生意的事,嗯,我喜歡。這樣。這也有那也有的混搭我喜歡。很多人一直以為我既然喝空氣也能活,肯定很藝文氣息,喜居山水自然處,遠避人煙。這誤會可大了。事實上我是非常喜歡downtown 生活的女人。不管在哪個國家。我喜歡燈紅酒綠的華麗和其中可以容納異類的可能性。我真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住在東區啊。捷運也是很花錢的啊。其實我從兩個禮拜前就告訴自己,接下來要過省吃簡用的日子!非得!結果去看了戲、看了電影。一旦出關就發現這也想去那也想參加。正常人的生活欲望真多呀。試著拿起畫筆。但卻進不去了。我的心已被拉到花花綠綠的大千世界。我確實是喜歡半夜泡酒吧聽音樂的人呀。我在說什麼。其實不打架的。跟那個沒有關係。只要能給我兩個禮拜完全空白不跟任何認識的人碰面我就可以慢慢調回到我一個人閉關的頻道。但現實中已不可能。我在說什麼。這不就是我需要練習的事嗎?大約從傍晚開始我就知道自己想出門。但我一直跟自己說不可以,出門混就是花錢。於是我捆住兩條腿。感覺著體內那個滋滋滋四處竄動,不與理會。七點⋯八點⋯九點⋯⋯十點半我終於無法按捺地解開自己的捆綁套上牛仔褲穿上布鞋打開家門。明知此時進城就沒有回家的捷運了。現在攤在東區咖啡館的露天座角落。頭微暈。好像喝了隱形人偷偷倒進我杯內的酒似地。我知道我好像有點胡言亂語。跟滋滋滋抗戰真是一件疲倦的事啊。我輸了嗎?我沒有。我出門不是為了滿足滋滋滋。滋滋滋是很危險且經不得挑逗的危險東西,會一下子嘩啦掀成海潮。不。我出門。還是為了把它打跑。只是換個方式罷了。我沒有醉。我很清醒。隱形人的詭計我清楚的很。歪著身子把兩腿很不文雅地高跨在面前欄竿上。沒有人認識我的感覺真好。啊。原來如此。隱形人就是我。那就不怕了。再倒吧。那個什麼奇怪的加料。混著深夜的咖啡和微醺。我們一起回到逍遙的無心狀態。那個滋滋滋。不管你是什麼玩意兒。你太打擾我了。我命令你: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