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8 02:44:11黃小貓Sasha Limen H.

魔戒

不知道是四年前,五年前,還是六年前,我將一枚金色戒指送給了人。

那是一枚樣式極為簡單的金色戒指,很像電影魔戒裡面的那枚魔戒,只除了上面沒有遇火就顯現出來的魔鬼召喚咒語。在那不知是四年前五年前還是六年前把金色戒指送人之前,這枚金色戒指與我相伴了七年多。

那是賴小雅送給我的生日禮物。賴小雅是我國中時代的好友,她從來不知道我從國中就開始想要一枚戒指,而且,就是為了要戴在右手食指上,其他指頭都不要。她什麼都不知道,但卻在我上大學之前送了這麼一枚戒指,事先並沒有量過我的指頭大小或者讓我試戴,但這枚金色戒指,竟然就是大小剛好;不是針對任何其他指頭,而是我的右手食指。

在我國中畢業以後,去南非唸書之前,賴小雅哭得非常傷心。

住在南非唸高中的那幾年我已經完全忘記想要一枚戒指戴在右手食指上的願望了。

賴小雅將那枚金色戒指送給我當生日禮物的時候,是我在南非唸書的最後一年。一年之後,我便從遙遠地球另一端的異國城市,回到了這個從小生長的台北。我簡直就像是飛蛾裝上了翅膀才離開蠶蛹般地,戴上一枚金色戒指重新飛回來當個台北人。

接下來七年半的時光,這枚金色戒指便一直輕輕覆合在我的右手食指上與我形影不離,我從不將它拿下,無論是洗澡還是睡覺,上學或者工作,我都戴著它;不管是穿破牛仔褲、穿洋裝、穿睡衣、穿美式餐廳的外場制服還是什麼也沒穿,它都在我的右手食指上。即使偶爾趁著洗澡的時候站在蓮澎頭下把它摘下來洗一洗又戴回去,也不過幾秒種的事。

我和金色戒指形影不離已經和賴小雅一點關係也沒有了。我和金色戒指形影不離只是因為我屬於它,它屬於我。金色戒指很快就成為我右食指的一部分,也就是我的一部分。我平常不太喜歡戴首飾,項鍊、耳環、手環甚至手錶,怎麼戴都覺得累贅。但是金色戒指不算首飾,它是我的一部分。

因為如此,當我將那一枚金色戒指送人之後沒多久,我便有點後悔了起來。那時候為了要好好斬斷一段愛情,讓自己好好去深愛另一個男人,也為這個男人所愛,於是我將金色戒指從右食指上除下來給了出去。「這是我的一部分,從此我將這部分永遠割捨」,這就是我將金色戒指忍痛送人時的浪漫悲壯理由。

換句話說,那枚我視如骨肉的金色戒指從此就這樣被別人擺在抽屜的深深深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想得起它來的時候也不知有沒有三分鐘。

更何況也許早就被弄丟了。如果被弄丟了也絕對不是那個男人的錯。

因為那個當時看來浪漫悲壯的理由現在看來除了白痴之外沒有別的……。

這枚因友誼而來、因愛情而去的金色戒指,「是,我,的,一,部,分」,實實在在跟別人一點屁關係也沒有啊。金色戒指一定非常的寂寞,委屈,並且由於慘遭笨蛋女主人的遺棄而經常暗自落淚吧。

但由於笨蛋女主人雖然笨,卻不是個會讓自己一直處在後悔狀態裡的人,當金色戒指離開之後,我便相當振作地開始尋找下一枚。要找到一枚完全貼合右手食指,並且,還能夠每天二十四小時,好幾年下來都不需要除下的戒指,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那牽涉到許多極為細瑣的技術層面。比方說,大小的貼合度得極為巧妙,由於人光是白天和晚上的體重就不一樣,再加上有時因為喝太多水或者天氣炎熱或者不小心吃到奇怪的東西身體會比較腫,太過貼合的指圈大小,反而多少會有因為覺得太緊,而忍不住想要拿下來的時候。當然,太鬆的戴著又太沒安全感。總之右手食指是個非常難搞的傢伙,既要人家二十四小時歲歲月月地環抱著自己永不分離,又需要一點點適度的呼吸空間好讓自己保有稍微變大或變小的自由空間。

再者,比方說,戒指邊緣的厚度要夠薄,這樣洗臉的時候才不會刮皮膚。

還有,比方說,樣式必須既簡單又大方,才能不管穿什麼衣服都不顯得突兀。

以及,比方說,我倒底夠不夠喜歡它?我能不能在每一次意識到,看見它在我右食指上的時候,都覺得很棒,很理所當然呢?

是的。由於是這樣麻煩且精細的一件事,所以這些年下來,失敗過很多次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吧。我真不知道自己買了多少各式各樣的戒指又棄之不用。

我真的很想念我的金色戒指。失去它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和它之間所存有和諧美好是多麼難得的一件事。

我繼續尋找著下一枚戒指。

今年三月的時候去日本旅行,我在大阪買了一個有著紅色心型刻圖的戒指。之後便幾乎天天戴著,但由於一些技術性問題還是有不得不拿下來以及實在想要拿下來一陣子的時候。

半個月前,又買了一個樣式很簡單的銀色戒指。我好開心,當場立刻將紅心戒指摘下換上了銀色戒指。

我不知道我的右食指有啥毛病,為什麼非得要有一小圈東西環擁才覺安然。我戴著那枚剛買的銀色戒指走在東區街頭,各式各樣的美女們宛如天上繁星般燦爛著,數不盡的嶄新衣服裙子褲子們和皮包鞋子像是森林中的各種植物般到處垂掛、伸展、搖曳。然後我踏進川流不息的捷運出入口,走下階梯,走過讀卡機,站在手扶梯上,成排的陌生人群林林立立,一面緩緩下滑著,上滑著,一面各自喧嘩又靜默地穿過了彼此。

我處在這動著或者不動的一切之中,我駐足或者行走,那些琳瑯滿目,那些洶湧,那些漠然,那些譁然艷麗張狂或流失,都忽然不像平常那麼令人視線錯亂了起來。我的右食指,戴著一枚戒指。簡直就像綠野仙蹤的鐵匠有了心、小浣熊捧著蜂蜜、藍色精靈住在蘑菇裡、專門收集郵票的老人終於找到最美麗的古老集郵簿,並且,和它,睡在一起。

然而,那枚銀色戒指此刻正躺在我的白色書櫃上,已經躺一個禮拜了。

(寫到這裡我起身去將那枚銀色戒指戴上我的右食指,泡了第二杯熱咖啡。)

賴小雅在我要去南非的時候哭得非常傷心。我卻沒有。
賴小雅以前會抱怨說我是個冷血女子,我自己也無可奈何,直到有天某位高人看了我的紫薇命格開口便說:「啊,妳就是小龍女嘛。」我這才恍然大悟不再太過內疚。

得到金色戒指回台北不久之後,賴小雅就去了美國,我沒有了金色戒指之後繼續住在台北,賴小雅卻又去了上海。這幾次後來的分離,賴小雅已經不會哭了,我當然依舊從不因此掉淚。

雖然,如今我對賴小雅的愛比起過去任何時候都只有更深。

銀色戒指之所以被拿下來有說的出來的原因,比方說戒指某端有個小尖端很容易勾到毛巾的棉線,再這樣下去毛巾很快就會報銷。

也有說不出來的原因。也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想要拿下來」,沒有原因。

是不是已經再也無法為我的右食指找到那個完美的戒指了呢?我不知道。

也或許,其實我的右食指已經不再真的需要一枚戒指了,只是必須花很長的時間來適應和發現而已。

甚至,就算如今那枚金色戒指再度回到我手中,說不定根本就已經不適合我的右食指了。

無論是咕嚕還是佛羅多,失去魔戒之後仍會永遠被咒語所殘留的力量綑綁,直到魔王消失。

而即便魔王消失,也會剩下看不出的魔咒傷痕在心中深處默默背負,無法真正痊癒。

天啊幸好這裡只是台北,而我也不是那長得太醜或太胖的咕嚕或佛羅多,只是一個長得像阿花的小龍女。

總之在失去了金色戒指之後的這不知道是四年,五年,還是六年下來,大多數的時候右食指並沒有一枚戒指去圈繞著,偶爾想起便覺得空落落的,然而我的雙腳,還不是這樣繼續偶爾駐足地行走下來了?


黃小貓 2006-06-11 11:29:04

good
i’m glad.
hey i think you should give me your address.

賴小雅 2006-06-10 21:02:16

....賴小雅是一個幸運的人...雖然生活不能盡如人意,挫折也是家常便飯,但是,賴小雅永遠有好朋友的支持與愛護,是繼續追求理想的最大動力...呵呵...I know this is not all about me. This is about the ring. However, reading an article from a very best friend after working a long day on Saturday, it is just a huge payo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