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6 11:43:06薌雨

第三章 國家考試常勝軍/通過司法官檢定考

  通過司法官檢定考

  民國五十一年四月,曾榮振第一次報考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去年普通行政人員高考雖未獲錄取,但僅憑五個月的準備,政治學和民刑法概要,竟然都超過七十分,有此成果,他很滿意,因此也嘗試了考科很多雷同的司法官高檢。
  高等檢定考試共考七科,曾榮振除了本國歷史四十五分、本國地理五十二分外,其他國父遺教、刑法、民法、政治學、國文,都達到六十分的及格標準。這樣的成績讓他興奮莫名。所以,那一年捲土重來的普通行政人員高考,曾榮振能夠及第,乃實力所致,並非意外!
  考試院規定,高等檢定考試各科以達到六十分為及格標準,如要一次通過,各科必須同時及格,否則要在五年內把每一科都考及格。曾榮振審度過,僅靠自修而未正式上過課,民、刑法居然都能考及格,內心倒是充滿雄心壯志。
  民國五十二年,他再度參加高檢考試。這一年考科增加了憲法,本國史地則合為一科。結果,憲法過關,本國史地只得四十九分,又是不及格。曾榮振警覺到情勢不妙,為什麼史地連考兩年都不及格呢?他反覆檢討,找出了原因,原來史地這科不是他所拿手的申論題作答,是以大學聯考選擇題作答方式計分,答錯倒扣。原因既已找到,這時他用了「拚命三郎」的求生法,日夜猛記猛背,希望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隔年,他又報考,這次只需把本國史地這一科考及格即算任務完成,他拿了五十三分,雖有進步,但仍不及格。
  此刻的曾榮振頗為憂心,距離他科成績保留五年的期限,只剩兩次機會,再不設法解決問題,以前的努力將前功盡棄,全部重來。皇天不負苦心人,民國五十四年,第四度應戰的曾榮振格外謹慎小心,終於把本國史地考及格了,通過高等檢定的使命大功告成,總算有資格參加高等考試司法官,他內心十分雀躍,喜不自勝!
  一次又一次的考試煎熬,換上別人,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但是曾榮振讀書的毅力卻比一般人堅決,不達目的絕不終止。「有志者事竟成」的理念,一直是他奉為圭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