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5 21:38:51女主人

《2004春台灣行》別人家用餐(三)路是這麼走

我們下了火車之後,抵達了瑞芳火車站。在火車站正門前又換了另一個交通工具~公車,車程差不多是15分鐘即可下車。下了公車之後,又依主人指示,走了一個小石階梯,再走了差不多2個大轉彎的產業道路,即到了目的地【我們的家】 (路程約10分鐘左右)。

安德魯當時心情十分興奮,因為在比利時他的交通工具永遠是他的寶貝愛車,因為有車開的情況下,他絕對不會選擇大眾交通工具。結果這次選擇坐火車與公車,讓他有機會可以好好遊覽這美麗的山城,所以他一直直呼,值得值得。我說,那你得謝謝你女友~我。^^


說真的,我覺得如果大家有機會要到【我們的家】用餐的話,可以選擇搭乘火車與公車。因為可以仔細沿途欣賞風景之外,找尋【我們的家】,就好像在找尋寶藏喔。


圖解~我們當天的尋寶途徑:

左上~走出瑞芳火車站嚕(那個模糊人,就是本小姐啦)。
左下~火車站正對面的公車站牌,換搭公車(是基隆-九份-金瓜石那班)。
右上~下了公車之後,請走至對面公車站牌旁的小石階梯,在順著階梯 而下。
右中~順著這樣的產業道路,約走2個大轉彎。
右下~看到了嗎?【我們的家】大門,長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