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憫農詩】
隔著電視螢幕,依舊可以感同身受來自故鄉的一群農民,如何以斗笠抵擋夏日攝氏三十幾度的火舌,如何以離開土地的嫩綠秧苗當陳情狀,如何以身體伏貼地面的儀式,露宿凱達格蘭大道,乞求當年他們以投票行為所圈選出來的馬政府,傾聽稻穗最單純的聲音。
令人遺憾與不捨的是,這些農民代表進入總統府後,府方竟然只願花兩分鐘的時間,且派一位與值日生身分相當的人員接下陳情書了事。面對視農民如草芥的野蠻政府,瞬間閃過腦海的竟是這首已收入全國小學語文教材多年,由唐代詩人李紳所寫的《憫農》詩。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
這首連一二年級小朋友都能琅琅上口的唐詩,此刻在號稱已邁入民主國家的台灣,讀來格外的刺耳。事實上,李紳的《憫農》詩不僅僅是這首而已,另一首《憫農》詩,此刻讀來尤其諷刺。
「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
若非農民一步一腳印與平日的勤勞汗水,「一粒粟」又如何能透過土地的滋養進而產出「萬顆子」的效能呢?然而,這首詩的精華卻在末段──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
悲天憫人的詩人李紳筆鋒一轉,暗喻執政者在政策上的缺失;即便舉國上下可以開闢的土地全被開闢成良田,一到秋收季節,放眼所及,金黃稻穗也堆得滿坑滿谷,可是這些生產餵養國人糧食的基層農民,最後卻被不公平的社會制度所犧牲,甚至活活餓死。
詩的精妙莫過於此。這首雖未收編進小學語文教材,但是此刻讀來反而比另一首更具震憾力。顯然,自古以來農業政策或社會制度上的不公不義,才是複製農民悲慘命運的元兇。整個《大埔事件》在我看來,活脫脫就是變調民主的縮影與犧牲品。
若說抽乾一池水塘的蓄雨量,可杜絕微風對月的糾纏;此刻,我們又該如何以一首《憫農》詩的力量,進駐一座島嶼的心臟,續以鯨豚的肺活量,傾聽來自海洋、陸地與高山的吶喊?
唯利是圖的短視政客和大財團,再鬼斧神工,也僅能以炸藥或怪手移山填海,用它來造鎮、蓋大樓或工廠,卻無法以它還原一塊溼地或一座雄偉的高山;面對哀鴻遍野的稻苗與農民被強行徵收的土地,沒有用的苗栗縣兒女──我,也僅能以禿筆疾書,如鋤如犁,留下感嘆的秧苗幾株。
下面的留言似乎對通俗的政治常識缺乏認識。
首先,引用名人訴諸權威又如何?就拿美國總統來說好了,最近有雷根和克林頓,在八年任滿仍維持高支持度,即便性醜聞亦無妨。
要檢視馬英九的乏能,不用什麼放大鏡。
此外,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總統公佈法律只是程序性的職務,並非擁有核可與否的實質性職權。
亦即,公佈法律是總統的義務,他必須依法公佈,不能延期、擱置、修正或否決。
前面留言說的「退回立法院要求重新表決」,是個笑話。
至於「總統當然可以不必一定要照著發布」。很抱歉,總統當然不可以。
再者,容我說明一下,我國政制,總統是有實權的。沒有實權的話,陳水扁也不會得到這麼多錢。所以,不必幫馬英九擦這麼乾淨。
我國中央政府的實權機構是總統府,總統透過國家安全會議以及對行政院長的任免權,對行政院的大小法案和預算案完全掌控。各種案子在關鍵時候都必須先上呈國安會。在中國國民黨多數控制立法院的情形下,這些法案也會透過總統召集的正式會非正式會議,譬如說「五人小組會議」,對爭議性案件作成決定。
像農村再生條例這麼重要的法案,國安會都會好幾次向總統報告,請總統裁示或者告知立法進度。這下子出了漏子,還敢說只是立法院的責任?這種話我看連馬英九自己都說不出口,擁馬部隊也不必這麼貼心吧!
至於民主進步黨缺席審查,被認為不配稱為最大反對黨。這是政治學白癡的語言,不要看著報紙直接剪貼學語!這個地球上民主國家早就有無數的國會審查先例,為了凸顯法律理念的差距,反對黨會做出各種手段。
就算對民進黨做任何事情都看不順眼,而對中國國民黨的失能就非得粉飾找理由不可,你自己心裡怎麼想都可以,但是拿出來獻曝之前,請千萬注意「藏拙」的美德。
藏拙很重要。對自己誠實也很重要。
觀察一個人的前言後語,就可以瞭解一個人。嘴巴上怎麼講都沒用,部落格的文字刪不去他人的記憶。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藍丁對政治學和憲法的認識相當淺薄,卻為了掩飾馬英九的乏能而勇於曝短,並且還須要裝著一副中間選民的模樣,甚至質疑別人貼標籤。
有種就像范藍欽一樣,對自己的文字和想法稍稍負責。話說回來,別人無所謂你怎麼想的,好嗎!
我能瞭解投給馬英九的選民此時該有什麼樣的心情,不過,自己回去檢討就好,不要到處找藉口,徵求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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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
今天為什麼一定要如此壁壘分明?
你要如此說我
我也認了
反正你就已經很主觀的認定了
我再多說也無益
難怪有人會說台灣的某些人是理盲又濫情
不會再多和你辯論這問題了
不是辯不贏
而是不想再為這種事和人爭論
我不敢說誰就一定對或一定錯
只是理性的分析一下
我最後再送你一句名言
「雖然我不認同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擁護你有說這句話的權利」
所以我才說台灣的民主政治不夠成熟啊
我又沒一直說誰好話,只是就事論事
馬上就立刻被貼上標籤了
誰說不能退回重審的
那是你沒熟讀憲法!
可以由行政院退回立法院,咨請他們再重審啊!
或請立委自己發起所謂的復查
(這些條文請自行翻閱憲法及增修條文)
只不過我很懷疑下場也可能差不多吧
有誰會自打嘴巴的?
我引述的只是一句名人的話,並非訴諸權威
自然不見得就是如此啊
放眼其他國家之立法機關運作(這裡是指如美國之民主成熟國家)
可以說是很少有像民進黨這樣的做法吧
我可以了解他們人數無法比過國民黨的無奈
但既然自許要做為一個反對黨
就應該要反對到底吧
那怕是發動群眾示威
也好過用這種消極的方式吧
用這方式不也是間接幫助了對手?
也等於是讓惡法誕生的幫兇之一
更是不負責任的政黨!
我摸著良心在說話,不是那種為反對而反對的人
說實話,我也不是挺馬的
屆時如果必要要投罷免票的話
我也會投下贊成罷免的一票
請不要隨便就把人貼上標籤好嗎?
改編一下一首歌
有啥米話題,做咱貢免客氣
只有政治也代誌,咱攏麥提起
親戚朋友攏是為政治傷和氣
咱也感情若要保持,丟攏麥貢政治
啊~~~不敢踏丟地雷區
咱也身軀攏麥有火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