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14:39:10傻姐

新聞給的學習






一則新聞報導:

一名男子看到一對情侶在車內喝飲料,當場叫來站務人員,

不過他竟然用肉身擋住車門,不讓車門關閉,要站務人員

立刻開罰,只不過這樣的舉動導致列車延誤行駛,這名

檢舉別人違規的男子,自己也因為妨礙車門關閉違法,

被開罰一千五百元。

站務人員要男子下車,但男子不肯,一群人只好上車來處理,

對違規飲食的情侶開罰了一千五百元,這時車終於可以順利上路,

但路見不平的男子也因此被開罰,說擋門的舉動被罰1500元,

男子成為第一個妨礙車門被開罰的案例。

 

此新聞事件之我見

 

事情有四種可能:

1. 利人利己

2. 損人利己

3. 不損人不利己

4. 損人不利己

 

目前,這件事成了最壞的「損人不利己」。

 

「車上喝飲料」雖然與規定不合,但沒影響到別人;

 

而「檔門停車」雖是為伸張正義,但影響到很多人!

 

此事應有更好的做法。

 

而兩者處罰程度(金額)相同,又似乎不公平。 

 

 

試想「檢舉者、被檢舉者、捷運局、旁觀的乘客」四個立場的態度。

 

 

a. 以後還會有人檢舉嗎?

b. 日後今日的「檢舉者」也會在捷運上吃喝嗎?

c. 以後在捷運上吃喝的人會「增加或減少」?

 

 

 

 

駱駝 2010-10-03 12:11:50

社會確需要申張正義的人
但處理的方法也要一點智慧
希望那替人發聲者不要因此失意而沉淪

2010-10-02 20:23:04

公領域的事,既有規範,就不該漠視
只是那男子的處理態度,缺乏理性,

如果是我,我會好言加以提醒;通常一般人都會接受;
不過有時候,因身體關係,或老人,小孩子,則要放寬限制~~

謝謝你的支持,祝假日愉快^^

空氣 2010-10-02 19:06:05

正確是要用~捷運車廂內的對講機~告訴站務人員做勸導

民眾常很正義 但用錯方法 正義沒有伸張 公親變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