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14:39:10傻姐
新聞給的學習
一名男子看到一對情侶在車內喝飲料,當場叫來站務人員,
不過他竟然用肉身擋住車門,不讓車門關閉,要站務人員
立刻開罰,只不過這樣的舉動導致列車延誤行駛,這名
檢舉別人違規的男子,自己也因為妨礙車門關閉違法,
被開罰一千五百元。
站務人員要男子下車,但男子不肯,一群人只好上車來處理,
對違規飲食的情侶開罰了一千五百元,這時車終於可以順利上路,
但路見不平的男子也因此被開罰,說擋門的舉動被罰1500元,
男子成為第一個妨礙車門被開罰的案例。
此新聞事件之我見
事情有四種可能:
1. 利人利己
2. 損人利己
3. 不損人不利己
4. 損人不利己
目前,這件事成了最壞的「損人不利己」。
「車上喝飲料」雖然與規定不合,但沒影響到別人;
而「檔門停車」雖是為伸張正義,但影響到很多人!
此事應有更好的做法。
而兩者處罰程度(金額)相同,又似乎不公平。
試想「檢舉者、被檢舉者、捷運局、旁觀的乘客」四個立場的態度。
a. 以後還會有人檢舉嗎?
b. 日後今日的「檢舉者」也會在捷運上吃喝嗎?
c. 以後在捷運上吃喝的人會「增加或減少」?
彤
2010-10-02 20:23:04
公領域的事,既有規範,就不該漠視
只是那男子的處理態度,缺乏理性,
如果是我,我會好言加以提醒;通常一般人都會接受;
不過有時候,因身體關係,或老人,小孩子,則要放寬限制~~
謝謝你的支持,祝假日愉快^^
社會確需要申張正義的人
但處理的方法也要一點智慧
希望那替人發聲者不要因此失意而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