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1 13:55:25大連小問

政府出面,強制為農村信用社改制集資,合法嗎?

近幾天,大連開發區的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絕大多數人,都在議論一件事,並且表示出了強烈的不滿。
那就是:為了農村信用社的改制,大連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要求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進行集資入股。表面上說是自願的,但是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在實際操作中,每個人必須入股,最少的要交7000元,依次向上是8000元、9000元不等。還說,如果想退的話,要等3年以後,還要看運作情況,來決定是否退換全部本金等等。
這對於那些靠工資吃飯的工薪階層來説,7000元就是他們3個多月的工資,一家2個人都在事業單位的話,就是14000元。投資也是有風險的,政府不應該強制他們去承擔農村信用社改制的風險吧。
另一方面,今年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到現在為止,幾個月的工資總數還沒掙到7000元,也要交7000元,這筆資金從哪裏出?
在現在的市場經濟、法治社會中,還會出現這樣的事情,真是有些令人費解,政府為什麼要替農村信用社的改制進行集資呢?是什麼促使一些人這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