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9 20:46:56訴訟-最不好的行為

車禍被害請求權人有哪些?順位為何?

車禍被害請求權人有哪些?順位為何?

所謂車禍被害請求權人,係指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

一、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者,為受害人本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 () 父母、子女及配偶。 () 祖父母。 () 孫子女。 () 兄弟姐妹。

同一順位之遺屬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分配保險給付或補償。

受害人死亡,無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時,為其支出殯葬費之人於殯葬費數額範圍內,得向保險人請求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保險給付扣除殯葬費後有餘額時,其餘額歸特別補償基金所有。受害人死亡,無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亦無支出殯葬費之人時,保險給付歸特別補償基金所有。前項殯葬費之項目及金額,由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