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7 21:39:43奇異果女孩
二審辯論終結
11/26二審辯論終結
一開始就我的律師念一下主旨
然後換他律師
對方依舊當庭才提出訴狀
了無新意就是不付錢
然後又改稱打高爾夫球是公司付錢
是有單據的 但拿不出來
還扯我提出女兒上大提琴課和溜冰單據是造假 不知道從哪來的
審判長 當場翻出小孩上台表演的照片出來
說我方除了提出學校單據還有小孩上台表演的照片
對方即稱"有可能"孩子不喜歡如果孩子不喜歡為什麼要勉強孩子學習
最經典的是後段
對方律師說
他的當事人也無法在這樣的婚姻當中 願意離婚
但是判決書上如果有"外遇通姦"字眼
他以後該如何面對孩子
他沒做就是沒做 "希望判決書上不要有"
審判長回應
如果不想有判決書
雙方也都有離婚意願
是不是就私下和解
對方律師說他沒意見
我的律師說我們還有精神賠償的部分
接著之前的法官根審判長咬耳朵
大概是說之前我們已經有一次 談和解---沒結果
於是審判長說這婚姻看起訴書內容看來是無法相處
既然我們都不願意他也不會勸了那就12/10宣判
就這樣--------辯論庭一點也不像電視上演的
我連說句話都沒
雙方律師也都沒辯到
靜待囉----
就等一切風平浪靜,開心地過著生活吧^^
幸福的倆個母女,一定會彼此鼓勵地面對人生地!
我和寶妹也是一樣,會努力地、樂觀地面對著未來^^"
我們都會幸福地,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