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婚年齡???
〝適婚年齡〞就字面上可以解釋成適合結婚的年齡,
到底為什麼結婚需要年齡的限制,
剔除掉一些生理上的問題外〈生小孩的年紀〉,
除此之外,結婚好像不太需要考慮年齡,
但從前的一些傳統觀念,老舊的思想,封閉的制度,
使得適婚年齡這四個字,一直傳承到現在,
哪一國的法律?哪一條的規定?哪一項的研究?
有說明適婚的年紀是在27歲到35歲,
好像27歲以前結婚就是不適合,35歲以後才結婚就太晚,
如果35歲以後沒結婚,就會嫁不出去,
搞到有些人快到了〝適婚年齡〞,
沒對象的,就急著相親,急著找對象,
有對象的就開始用盡明示或暗示逼迫對方,
有時候父母親還更急,
到最後就會有兩個不相愛的人,沒感覺的人,
或是還沒準備好的一對情侶,
被〝適婚年齡〞四個字硬碰在一起,
說什麼可以再培養感情之類的,
這種感覺好像是豬寮把公豬和母豬放在一起,
就為了傳宗接代生小豬一樣,
但我們是活生生的人,
我們是有感覺有思想的生物,
不是可憐又沒有決定權的動物。
結婚應該是為了讓相愛的兩人關係更近一步,
結婚應該是要先經過熱戀期、穩定期,
最後經過雙方的溝通和一些衝動才決定的事,
而不是只為了膚淺的四個字〝適婚年齡〞。
如果相愛的兩個人,沒有經濟的基礎,
沒有認真的溝通及思考,
就因為時間到了該結婚了,而去結這個婚,
我相信,這樣的婚姻關係絕對不持久,
就算持久,也一定是誰吞忍著誰,
畢竟相愛容易相處難,
更別說完全不認識的兩個人,
經過相親而認識,交往三個月,匆匆結婚,
這種婚姻,裡頭的愛絕對很少,
能夠維繫的大概只有責任和小孩吧!
通常這樣的婚姻,
在小孩長大後就會結束了。
就算過了狗屁〝適婚年齡〞,
緣分如果真的到了,
自然會有生命中的伴侶出現,何必著急呢?
倘若真的沒有對象,那又如何呢?
自己一個人也很自由自在啊!
誰說生命中一定要有一個伴,
難道過了35歲沒結婚的女人身價就跌停板,
趕在35歲以前結婚的女人身價就一路看漲,
別傻了!
一個人的身價絕對不會是用結不結婚來決定的。
〝適婚年齡〞
It is a bulls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