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19 06:23:55靜心.

感情從來無公平

不可能要求他愛你多少,你就要愛他多少.愛一個人多少是打從心底表現出來,不是光說便是.
分手也一樣,不是你不想分就可以不分,因為分手是單方面的決定.常常聽到被動的方說主動的一方很自私,自己想說分手時就說分手,從來不理會自己的感受.沒辨法,感情從來無公平.

在其他的地方我不知道,但在香港,結婚是需要一男一女在結婚証明書上簽字,才有法律效用.
但離婚,只需要單方面簽離婚協議書(加上小許附帶條件)便成.

香港法律也明白到,感情從來無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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