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7 12:22:53靜心.

愛情裡面, 管是必需存在. 未必很多人喜歡管人, 或喜歡被管, 不過管的存在是難以否定的.

當然, 單說 “管” 範圍和介定是很大的. 甚麼才算是管? 是否要明文規定? 還是二口六面當面說得清清楚楚才算管? 不說清楚又是否代表不管? 管其實是有很多方式的, 如果一方不喜歡對方做某些事情, 當對方真的做了, 另一方會發髀氣, 會很不高興. 這算是管嗎? 我認為算, 因為會帶來很負面的後果. 同時, 對方做了另一方不喜歡他做的事情時, 能認定他就是不再愛對方嗎? 是不能的.

管, 是一種支持, 是一種care. 你care那一個人才會為他的事而著緊和關心, 而被管的一方並不代表他被管得不快樂. 但怎樣表達你有多著緊和關心對方是一種需要揣摩的技巧. 太著跡會令人覺得很煩, 很長氣. 表達得太不在意的又可能令對方覺得你不緊他. 不過不管怎樣, 這是一種管的方式. 再者, 能管對方的, 是一種地位的像徵. 如電視劇裡的勻蠻任性的女人常對她喜歡的人說 “你是誰? 要你管?” 每個人都會覺得, 你要在我心裡面有地位, 有重要性, 我才會接受和重視你的管.

不過有些人對伴侶有著非常嚴厲的管治. 我不能判斷那個被管的人是否享受著被嚴厲管治, 不過我覺得管人的一方需要的不是一個伴侶, 而是一個下屬, 甚至一個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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